人物簡介
據《南史》卷五一《梁宗室傳》,蕭懿之父蕭順之,南齊太祖蕭道成(479~482在位)的族弟,歷任侍中、衛尉、太子詹事、領軍將軍等宮廷要職。生子十人:蕭懿、蕭敷(永陽昭王)、蕭衍(梁武帝)、蕭暢(衡陽宣王)、蕭融(桂陽簡王)、蕭宏(臨川靜惠王)、蕭秀(安成康王)、蕭偉(南平元襄王)、蕭憺(始興忠武王)、蕭恢(鄱陽忠烈王)。武帝即位後,尊蕭順之為“文皇帝”。長子蕭懿,字元達,南齊著名將領,早年襲爵臨湘縣侯;歷任晉陵太守、梁南秦二州刺史、豫州刺史領歷陽南譙二郡太守、尚書吏部郎(中書令)等職,稱得上是朝廷重臣。後受南齊東昏侯蕭寶卷(498~501在位)忌害;危急關頭仍竭盡忠誠,拒絕叛逃流亡的建議,昂然聲稱:“古皆有死,豈有叛走尚書令耶”,與弟蕭融一起服毒,死得極其從容。南齊和帝中興元年(501),追贈蕭懿司徒、太傅銜;梁武帝天監元年(502)追崇丞相,封長沙郡王,諡號為“宣武”。
據《梁書》、《南史》的記載,蕭懿至少有九個兒子,長子至五子為蕭業(字靜曠,事見《梁書》卷二三《長沙嗣王業傳》)、蕭藻(字靖藝,與蕭業同傳)、蕭猷(謚“靈”,事見《南史》卷五一《梁宗室傳》上)、蕭朗(字靖徹,與蕭猷同傳)、蕭明(字靖通,與蕭猷同傳),第九子為蕭象(字世翼,與蕭猷同傳);第六、七、八三子名號、事跡不詳。《新唐書》卷七一《宰相世系表》稱蕭懿七子,恐怕有誤。
由上所知,蕭吉的祖父蕭懿是梁武帝的長兄,南齊一代名將;其父是蕭懿九子之一(很可能是第六、七、八子之一)。據江蘇丹陽《開沙蕭氏族譜》,蕭順之是西漢丞相蕭何的第二十五世孫,則蕭吉當為蕭何的第二十八世孫。蕭吉與他叔伯父、從兄弟之間的交往關係不明,文獻上未作任何記載。
生平事跡
蕭吉的生年無確切記載,估計生於梁武帝(502~549在位)中期,公元520年~530年左右。據《北史》本傳:“江陵覆亡,歸於魏,為儀同。”梁都江陵陷落於北朝西魏恭帝二年(555);《隋書》本傳所謂“江陵陷,遂歸於周,為儀同”的記載,在“歸於魏”或“歸於周”的時間上略有偏差,應以《北史》為準(《通志》亦同於《北史》)。“儀同”,儀同三司的略稱,謂同三公之儀制,始於東漢。魏晉時代,武官凡將軍開府者,稱“開府儀同三司”;文官光祿大夫以上,亦並得儀同三司。“儀同”是一種“散官”,即官職等級的稱號,與職事官(實官)所任職務的稱號相對而言;徑稱“儀同”,包含某種榮譽性質,由“崇官盛德,罷劇就閒者居之。”西魏仿《周禮》設官,廢尚書省以下諸司;儀同三司位居從一品,是很高的榮譽銜。“蕭氏定著二房,一曰皇舅房,二曰齊梁房”,蕭吉是梁武帝齊梁房的嫡系,在梁朝時已有相當高的政治地位。
恭帝三年十二月,西魏禪位於北周(557~581),蕭吉繼續在朝廷任職,位望通顯,並有專折議事之權。《北史》本傳稱:“周宣帝時,吉以朝政日亂,上書切諫,帝不納。”北周宣帝宇文贇(578~579在位)是一個極端荒唐的昏君。《周書》卷七《宣帝紀》對他口誅筆伐:“昏虐君臨,奸回肆毒;善無小而必棄,惡無大而弗為。窮南山之簡,未足書其過;盡東觀之筆,不能記其罪!”如此德行的皇帝,當然不會接受“勝國舊臣”蕭吉的勸諫。附帶指出,與蕭吉同時的庾信入仕北周后常有鄉關之思,因作《哀江南賦》以寄其意,自傷欲歸不得。而蕭吉對故土好像沒有這樣深厚的感情。
周宣帝在位兩年,一病嗚呼,年僅22歲;其子宇文闡即位,是為周靜帝(579~581在位)。靜帝是一個7歲的娃娃,軍政大權完全掌握在外戚楊堅手中。僅僅兩年,楊堅就取宇文氏而代之,建立了隋朝,蕭吉從此又成了隋朝的文臣。《北史》本傳:“及隋受禪,進上儀同,以本官太常,考定古今陰陽書。”“上儀同”,即“上儀同三司”。隋朝的“儀同”級別低於北朝,為正五品,“上儀同”為從四品。隋朝開國,“進”蕭吉為上儀同,至少在名義上是擢升了,或許這也是考慮到他在周宣帝時曾有清流搏擊的表現。“本官太常”,為蕭吉擔任的實官。職掌類似《周禮》春官小宗伯,包括正三品的太常卿,正四品的太常少卿,下有主簿、博士、太祝、奉禮郎、協律郎、兩京郊祀署等職,具體負責陵廟、群祀、禮樂、儀制、天文、術數、衣冠等禮儀事務;該職一向“以忠謹孝慎者居之”。蕭吉在太常任內考定“古今陰陽書”,屬於本職正辦。按“古今陰陽書”,不是指一部專著,而應是指此前流傳下來的各種陰陽類文獻,如《雜陰陽》、《泰一陰陽》、《黃帝陰陽》、《黃帝諸子論陰陽》、《諸王子論陰陽》、《太元陰陽》、《三典陰陽談論》、《陰陽遁甲》、《陰陽婚嫁書》、《嫁娶陰陽圖》等。但其“考定”的成果,則與我們看到的這部《五行大義》的內容有直接關聯。關於這一點,下面還將作詳細說明。
蕭吉入隋後一段時間內政治上不太順利。《北史》本傳說:“吉性孤峭,不與公卿相浮沉,又與楊素不協,由是擯落,鬱郁不得志。”“性孤峭”不是主要原因,“與楊素不協”才是問題的關鍵。楊素是隋朝元勛,不會看得起三易其主的蕭吉;在一貫負手向天的楊素麵前,蕭吉也不能不覺得氣短,因此,只能閉門讀書,以求一逞。不過,蕭吉“博學多通,尤精陰陽算術”的特長,終於為他提供了機會。他發現隋文帝“好徵祥之說,欲乾沒自進,遂矯其跡為悅媚焉”。開皇十四年(594),蕭吉上文帝書,投其所好,大談符命徵祥,顯然是蕭吉“考定古今陰陽書”所獲心得的一部分。全文如下:
開皇十四年歲在甲寅,十一月朔旦,以辛酉為冬至。來年乙卯,正月朔旦,以庚申為元日。冬至之日,即在朔旦。《樂汁圖徵》云:“天元十一月朔旦冬至,聖王受享祚。”今聖主在位,居天元之首,而朔旦冬至,此慶一也。辛酉之日,即至尊本命。辛德在丙,此十一月建丙子;酉德在寅,正月建寅為本命,與月合德,而居元朔之首,此慶二也。庚申之日,即是行年。乙德在庚,卯德在申,來年乙卯,是行年與歲合德,而在元旦之朝,此慶三也。《陰陽書》云:“年命與歲月合德者,必有福慶。”《洪範傳》云:“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主王者。”經書並謂三長,應之者延年福吉。況乃甲寅蔀首,十一月陽之始,朔旦冬至,是聖王上元。正月是正陽之月,歲之首,月之先;朔旦是歲之元,月之朝,日之先,嘉辰之會。而本命為九元之先,行年為三長之首,並與歲月合德。所以《靈寶經》云:“角音龍精,其祚日強。”來歲年命,納音俱角,歷之與經,如合符契。又甲寅、乙卯,天地合也。甲寅之年,以辛酉冬至;來年乙卯,以甲子夏至。冬至陽始,郊天之日,即是至尊本命,此慶四也。夏至陰始,祀地之辰,即是皇后本命,此慶五也。至尊德並乾之覆育;皇后仁同地之載養,所以二儀元氣,並會本辰。
上書中有許多文句或文意復見於今本《五行大義》,如“辛德在丙”、“酉德在寅”、“乙德在庚,卯德在申”之說,見於《五行大義》卷二“第七論德”關於“十德”的論述;“行年,與歲合德”之說,見於卷五“第二十三論諸人”之二“論人游年年立”關於“年立即是行年”的論述;“甲寅、乙卯天地合”之說,見於卷二“第八論合”關於“五合”的論述。《樂汁圖徵》,即今本卷三所引之《樂緯·汁圖徵》篇,《隋書·經籍志》有《樂緯》三卷,宋均注,已佚。本傳所引與《五行大義》所引,同為該書之佚文。《陰陽書》或為專書,或為同類文獻之泛稱,難以確定,今本卷二有《季氏陰陽說》。《洪範傳》即劉向所著《尚書洪範五行傳論》,今本卷五引為《洪範五行傳》。《靈寶經》不知為何書,也不見於今本《五行大義》。《通志略》藝文略第五道家類著錄有《靈寶經目序》一卷(陸修靜撰)、《靈寶度人經》一卷(作者不詳)、《靈寶五星秘授經》一卷(作者不詳)、《靈寶玄微妙經》一卷(作者不詳)等,都可略稱為《靈寶經》。道教教派中也有一個創建於東晉末年的“靈寶派”。安帝隆安年間(402年左右),葛洪族孫葛巢甫附會引申,作《靈寶經》三十餘卷,並臚列了一個上自元始天尊,下至葛雲及其後嗣的傳經系統。至南朝劉宋時,陸修靜進一步增修,創製了靈寶派齋醮科儀書一百餘卷。從蕭吉的學問修養和知識系統來看,他引證的如是這類著作也並不奇怪。
由於這份上書與《五行大義》有相當密切的關係,因此日本學者中村璋八推測,蕭吉向文帝的上書很可能就是《五行大義》,而上書之年的594年,也就是《五行大義》的創作之年。蕭吉“考定古今陰陽書”導致了594年的上書,而且上書與《五行大義》確實也存在著一定的聯繫,但若以上書等同於《五行大義》,或以594年為成書之年,其理由還有待商榷。
上書頌揚帝、後與日月歲命合德,不僅是對帝、後個人的捧場喝彩,更重要的是論證統一王朝所擁有的最高的合法性基礎。“帝受周禪,恐民心未服,故多稱符瑞以耀之,其偽造而獻者,不可勝計。”蕭吉的周密推理、廣徵博引,比一般俗人的妄稱濫冒高明得多,自然深得帝心,因此 “上覽之悅,賜物五百段”;雖遠不夠豐厚(當時文帝出手豪闊,賞賜動輒千段、數千段),但已表示了皇帝初步的信任,對蕭吉政治地位的改善,無疑具有重大意義。從上書內容所及也可以看出,蕭吉面壁十年,“考定古今陰陽書”,在陰陽術數領域內成績斐然,已能融會貫通,有了很深的造詣。《五行大義》資料的積累和初稿的編撰,很可能就開始於這一時期(584~594),何時完成則難以估計。不過,《五行大義》既不避“堅”諱,也不避“廣”諱,至少可以說明594年所上之書不是《五行大義》,最多只是《五行大義》的一些節錄。《五行大義》作為一部完整的著作,其閱讀對象肯定不是隋朝的皇帝。已入老境的蕭吉憑靠在當時已經算不得顯學的陰陽術數、五行終始之說,畢竟當不成“帝師”,隋文帝晚年深信的是佛道鬼神;對於蕭吉來說,他總結考定歷代陰陽五行學說,與當下的功利需求似乎沒有直接的關係。
根據記載,蕭吉直接參與了隋朝宮廷圍繞著皇位繼承而展開的激烈較量。
房陵王時為太子,言東宮多鬼魅,鼠妖數見。上令吉詣東宮禳邪氣,於宣慈殿設神坐。有迴風從艮地鬼門來,掃太子坐。吉以桃湯葦火驅逐之,風出宮門而止,謝土於未地。設壇為四門,置五帝坐。時寒,有蝦蟆從西南來,入人門,升赤帝坐,還從人門而出;行數步,忽然不見。上大異之,賞賜優洽。
房陵王,楊勇死後追封的爵號,此時雖居太子位,但已出現了繼承危機。
文帝“恩寵始衰,漸生疑阻”,獨孤皇后、楊素也已達成了聯手推動廢立的默契。《隋書》卷四五《楊勇傳》稱太子對種種於己不利的危險跡象頗有察覺,但只是“憂懼,計無所出”。他召新豐人王輔賢占候(造諸厭勝),在後園建造屋宇卑陋的庶人村等等,在政治上得不償失,反落下心存怨望的口實。他對文帝報告說“東宮多鬼魅,鼠妖數見”,也表現出心亂如麻的精神狀態。蕭吉主持的“東宮趕鬼”,是一出鬧劇,使太子的形象大受損害。本傳稱蕭吉:“又上言,太子當不安位。時上陰欲廢立,得其言,是之。由此每被顧問。”
蕭吉又奉文帝之命參與了隋宮廷幾次喪葬典禮的安排。文帝對他的意見雖很器重,但並非言聽計從。本傳:
及獻皇后崩(按,仁壽二年,602年),上令吉卜擇葬所。吉歷筮山原,至一處,云:“卜年二千,卜世二百。”具圖而奏之。上曰:“吉凶由人,不在於地。高緯父葬,豈不卜乎?國尋滅亡。正如我家墓田,若雲不吉,朕不當為天子;若雲不凶,我弟不當戰沒。”然竟從吉言。
能說出“吉凶由人,不在於地”的話的皇帝,畢竟不是昏君。短短數語,雖然緩緩道來,其實暗藏深意,語氣相當嚴厲。表態之後,“竟從吉言”,既說明文帝通情達理,不拂老臣的面子,又表明對“卜擇葬所”之類“遊戲”無可無不可的態度,手腕非常高明。蕭吉知道文帝雖然對自己假以辭色,但十分勉強,因此一直到次月,還試圖用一些神奇的旁證來加深文帝對皇后墓地風水的印象。他呈一奏表,稱:
去月十六日,皇后山陵西北,雞未鳴前,有黑雲方圓五六百步,從地屬天。東南又有旌旗、車馬、帳幕,布滿七八里,並有人往來檢校,部伍甚整,日出乃滅。同見者十餘人。謹案《葬書》云:“氣王與姓相生,大吉。”今黑氣當冬王,與姓相生,是大吉利,子孫無疆之候也。上大悅。
蕭吉編出這番“神話”,用心可謂良苦。
皇后墓地建好以後,文帝準備親自送殯。蕭吉上奏勸諫:
至尊本命辛酉,今歲斗魁及天岡(按,《通志》作“罡”)臨卯酉。謹案《陰陽書》,不得臨喪。上不納。
這一次文帝不再掩飾己意,而是很乾脆地拒絕了蕭吉的建議。風水既然好得無以復加,文帝親自為甘苦與共的結髮原配送葬又有何不可?於情於禮,蕭吉的看法都不免離譜。但實際上,蕭吉卻另有難以直抒胸臆的苦衷。《北史》本傳稱蕭吉退出宮廷後,對他的族人蕭平仲說了一段很值得捉摸的話:
皇太子(按,楊廣)遣宇文左率(按,宇文述,時任左衛率)深謝余云:“公前稱我當為太子,竟有其驗,終不忘也。今卜山陵,務令我早立。我立之後,當以富貴相報。”吾記之曰:“後四載,太子御天下。”今山陵氣應,上又臨喪,兆益見矣。且太子得政,隋其亡乎!當有真人出矣。吾前紿雲“卜年二千”者,是“三十”字也;“卜世二百”者,取世二運也。吾言信矣,汝其志之。
此番剖陳說明了幾點,一,蕭吉與楊廣之間早有默契。太子廢立完成於開皇二十年(600)十一月,據蕭吉自稱,他在這之前就已經很深地捲入了這場宮廷劇變的醞釀,且屬於晉王一黨。二,仁壽二年(602)蕭吉奉文帝之命為獨孤皇后卜擇墓所,所謂“歷筮山原⋯⋯具圖而奏之”云云,實際是在借花獻佛。蕭吉受已立為太子的楊廣的密托,選擇一塊務必使他“早立”的葬母之地,代價是楊廣即帝位之後,當以富貴相報”。蕭吉所選墓地的風水,保證楊廣四年以後可登大寶。三,蕭吉此前力勸文帝不必親自為皇后送葬的真實理由,原來並不是什麼“本命辛酉”,而是因為皇后墓地風水的氣運已經應驗,文帝如臨喪,顯示的將是葬隋之兆!楊廣立儲兩年,真面目逐漸顯露,已令眾多竭誠擁立者心寒,蕭吉所說“太子得政,隋其亡乎”,反映的可能也是這一上當以後的恍然大悟。四,蕭吉關於皇后墓地風水之利,可保隋朝國運“卜年二千,卜世二百”的評語,是文帝同意按圖建墓的理由。蕭吉親自揭穿了這一評語的秘密,原來那是“紿雲”,也就是矇騙皇帝的假話。“二千”,可拆為“二丿十”,合觀即為“三十”二字;“世二百”,《隋書》謂“三十二運”,《北史》、《通志》謂“取世二運”,《通鑑》引為“取世二傳”,因“世”可拆為“卅”,“二百”也可拆為“三十二”。蕭吉以拆字法自我營造了一個高明的“預言者”的形象,雖然不能不說是相當的勉強。 楊廣即位後(605),蕭吉官升一級,“拜太府少卿(按,正四品),加位開府”。
在這之後一年左右,蕭吉在任上去世,時間估計在公元606年前後。這樣,蕭吉享年約在75歲上下。在他死後,皇帝對他又有所表彰。在今本《五行大義》的自序中,記錄了他的最後官銜為“上儀同三司城陽郡開國公”,按官品為從一品,這顯然是屬於“哀榮”的追封,而非實授。由此也可見出蕭吉在煬帝心目中的真實地位。
蕭吉的一生,身經四朝十五帝,有著罕見的豐富閱歷。青年時昂首為齊梁宗室子弟;中年易幟入仕北朝,鋒芒不減;老年時卻偃首低眉成了隋帝的忠臣與弄臣,與聞密謀,充當鼓手。雖然頭腦可能一直很清醒,亦為自己留下了申辯的餘地,但終究有虧清譽。在很多方面,寫了《五行大義》的蕭吉都頗似西漢末年寫了《五行傳》的劉歆。
主要作品
在蕭吉本傳中,著錄了蕭吉八部“並行於世”的著作,它們是:《金海》三十卷,《相經要錄》一卷,《宅經》八卷,《葬經》六卷,《樂譜》十二卷,《帝王養生方》二卷,《相手板要決》一卷,《太一立成》一卷。這八部著作都已亡佚。現根據有關目錄對其內容作大致的推測。
一,《金海》三十卷。
《隋志》兵部:“《金海》三十卷,蕭吉撰”;《舊唐志》兵書:“《金海》四十七卷,蕭吉注”;《新唐志》兵書類:“蕭吉《金海》,四十七卷”;《日本國見在書目錄》:“《金海》卅七卷,隋蕭吉撰”。著錄的卷數互有差異,亦有“注”“撰”之別,但基本上可以確定其真實性。據各目錄分類可知,《金海》是一部以陰陽五行學說為依據的兵法專書。順便指出,蕭吉雖懂兵法,但是否曾注《孫子》,則無確證。
二,《相經要錄》一卷。
《隋志》五行部:“《相經要錄》二卷,蕭吉撰”;《通志略·藝文略》五行三:“《相經要錄》三卷,蕭吉撰”。“相”類文獻始見於《漢書·藝文志》,如《武禁相衣器》、《神農教田相土耕種》、《種樹臧果相蠶》、《相人》、《相寶劍》、《相六畜》等。蕭吉在《五行大義》卷三,“第十四論雜配”一節中也提到並引用過《相經》中的文字,因此這部《相經要錄》的內容肯定不是在討論器、物的形制,而是集中在人的關係方面。
三,《宅經》八卷。
《舊唐志》五行部緊接“《五行記》五卷,蕭吉撰”下,有“《五姓宅經》二卷”;《新唐志》五行類亦於“蕭吉《五行記》五卷”下,有“又《五姓宅經》二十卷”;《通志略·藝文略》五行四:“《五姓宅經》一卷,蕭吉撰。”雖然卷數不同,但都冠有“五姓”二字。《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九,術數類二,有《宅經》二卷,《提要》:
舊本題曰《黃帝宅經》。案《漢志》形法家有《宮宅地形》二十卷⋯⋯《隋志》有《宅吉凶論》三卷,《相宅圖》八卷;《舊唐志》有《五姓宅經》二卷。⋯⋯考書中稱黃帝二《宅經》,及《淮南子》、李淳風、呂才等《宅經》二十有九種,則作書之時本不偽稱黃帝。胡玉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引譚廷獻《復堂日記》五云:“中有避唐諱及‘位至台省,高道齊人’云云,蓋唐人書。”此《宅經》可以肯定不是蕭吉所撰之《五姓宅經》,但內容應大同小異,都是以陰陽之理來判斷家宅方位的優劣。
四,《葬經》六卷。
《舊唐志》有“《葬經》八卷,又十卷,又二卷,蕭吉撰。”同名書現存數種,《藝文略》五行四有“《葬經》八卷,又十卷”,作者不詳。《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葬書的源流和卜葬的技法有非常詳細的說明,可以參考。蕭吉本傳中也曾提及蕭吉對葬法的造詣。
五,《樂譜》十二卷。
《隋志》樂部:“《樂論》一卷,衛尉少卿蕭吉撰。”又:“《樂譜集》二十卷,蕭吉撰。”《舊唐志》樂部:“《樂譜集解》二十卷,蕭吉撰。”《新唐志》樂類:“蕭吉《樂譜集解》二十卷。”《藝文略》樂類第三:“《樂論》一卷,蕭吉。”《隋書》卷七八,《萬寶常傳》:“開皇之世,有鄭訳、何妥、盧賁、蘇夔、蕭吉,並討論墳籍,撰著《樂書》,皆為當世所用。”《隋書》律曆志上徵引了蕭吉《樂譜》四段文字,亦見於馬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卷三一“經編樂類”所收“隋蕭吉撰《樂譜集解》一卷”中。以上幾種書為同一類著作,都是討論南北朝以來音律學上的各種問題。南朝蕭梁時代,音律學的研究曾經達到了很高的水準,梁武帝就著有《樂社大義》十卷、《樂論》三卷等。蕭吉的著作可能是對南朝音律學的某種總結。
六,《帝王養生方》二卷。
《隋志》醫方部:“《帝王養生要方》二卷,蕭吉撰。”《隋志》以後已不見著錄。
七,《相手板要決》一卷。
《隋志》五行部有“《相手板經》六卷”,無作者;《藝文略》五行三同。《隋志》於此書下附記:“梁《相手板經》、《受版圖》、韋氏《相板印法指略鈔》、魏徵東將軍程申伯《相印法》,各一卷,亡。” 手板(版),即笏板。臣見國君時用以記錄國君口頭命令和旨意的細長木板。根據手板(用白直檀、刺、榆、桑製成)的長短、寬窄、厚薄、形狀、紋理來預卜吉凶、富貴、災禍的方法,據說出於漢朝蕭何,到六朝時逐漸發展成一套成系統的理論。《說郛》(宛委山堂本)卷九七有《相手版經》一卷(作者闕名),收錄了其中的七段佚文。蕭吉所作《要決》,估計也是對這一制度和技術的總結。
八,《太一立成》一卷。
《隋志》五行部有“《太一飛鳥立成》一卷”,無作者,可能即為蕭吉所著。《隋志》中有大量“立成”類著作,如《九州行纂立成法》、《三元九宮立成》、《遁甲立成》、《遁甲九元九局立成法》等;顧名思義,“立成”應為“要略”、“簡說”之類。全書的內容、體例已難以窺知。
以上是本傳中提及的八部著作。雖然已經全部亡佚,卻說明蕭吉學問所涉獵,除陰陽五行外,還包括了兵法、相學(相人、相手板、相宅、相墓)、音律、醫藥等廣闊的範圍,本傳贊其為“博學多通,尤精陰陽算術”之人,確非妄語。另外,《宋志》兵部,有“《孫子》三卷,蕭吉注”(原註:“或題曹蕭注”);《通志略·藝文略》兵家,有“《孫子兵法》一卷,蕭吉注”;《藝文略》五行類,有“《洪範五行訊息訣》一卷,蕭吉撰”,等,未見傳世。
蕭吉最重要的著作當然就是《五行大義》。
但該書未著錄於《隋書·經籍志》(以下簡稱《隋志》)和《文獻通考》,卻以“《五行記》”之另名,見之於《舊唐書·經籍志》(以下簡稱《舊唐志》)、《新唐書·藝文志》(以下簡稱《新唐志》)中;《宋史·藝文志》(以下簡稱《宋志》)正式稱為《五行大義》(《宋志》五行部著錄時作者為“蕭古”。按,“古”當為“吉”之筆誤)。這似乎說明《五行大義》具有未定稿的性質,當時並未確定正式的書名,流傳的範圍也相當有限,以至於643年李延壽撰《北史》、656年魏徵等撰《隋書》時,尚不知(或忽略了)蕭吉著有此書。另外,該書未定稿的性質,在目錄的用語上也表現出來。如:
第一,釋名,就此分為二段
第三,論數,就此分為五段
第四,論相生,就此分為三段
第六,論相雜,就此分為三段
第十四,論雜配,就此分為六段
第二十三,論諸人,就此分為二段
第二十四,論禽蟲,就此分為二段
“就此分為”幾段云云,顯然不應在一部已經殺青的正式著作的目錄上出現。據此,筆者判斷今本《五行大義》是一部尚未最後寫定的“未定稿”。
《五行大義》一書在唐、宋時曾在一定範圍內流傳過。《舊唐志》、《新唐志》著錄了“蕭吉《五行記》五卷”,即是其證。《舊唐書》成書於後晉天福五年至開運二年間(940~945);《新唐志》成書於北宋嘉祐五年(1060)。此《五行記》無疑就是《五行大義》。《舊唐書》卷二四“禮儀四”,會昌二年(842)正月,檢校左僕射太常卿王起、廣文博士盧就等獻議:
伏惟九宮所稱之神,即太一、攝提、軒轅、招搖、天符、青龍、鹹池、太陰、天一者也。謹按《黃帝九宮經》及蕭嵩《五行大義》,一宮,其神太一,其星天蓬。⋯⋯
此文又見王溥《唐會要》卷十“九宮壇”條。
蕭嵩,或為“蕭吉”之筆誤。據《舊唐書》卷九九本傳,蕭嵩是唐玄宗李隆基的兒女親家,因大破吐蕃,官拜河西節度使,兼任中書令,加集賢殿學士知院士,兼修國史,進位金紫光祿大夫,與蕭吉的身份完全不同。並且輩份也不對。按《開沙蕭氏族譜》的世系記錄,蕭吉是蕭何第二十八世孫,蕭嵩則是第三十三世孫,尚在蕭吉六世以下。王應麟編《玉海》時就糾正了這一筆誤。卷六二《黃帝九宮經》條:
《隋志》一卷(又三卷)。《唐會要》會昌二年,王起等奏,案《黃帝九宮經》及蕭吉《五行大義》。
以上關於“九宮”的引文散見於今本《五行大義》卷五“第二十論諸神”一節。
北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覽》卷二二“時序部七”,夏中:
《五行大義論》曰:未者,昧也。陰氣已長,萬物稍衰,其體曖昧於未。又時物向成,皆有氣味也。
引文見於今本《五行大義》卷一“第一釋名”之二,“論支幹名”。其文為:
未者,昧也。陰氣已長,萬物稍衰,體曖昧也,故曰:“曖昧於未”。《三禮義宗》云:“時物向成,皆有氣味”。
《太平御覽》卷二二“時序部七”,夏中: 《五行體性論》云:土在四時之中,處季夏之末,陽衰陰長。居位之中,總於四德(謂金、木、水、火),積塵成實。氣則有間,故水或成實,所能持也。故土以含散持實為體,稼穡為性。又曰:土苞四德,故其體兼虛實也。 引文見於今本《五行大義》卷一“第二辨體性”:
土在四時之中,處季夏之末,陽衰陰長。居位之中,總於四行,積塵成實。積則有間,有間故含容,成實固能持。故土以含散持實為體,稼穡為性。
土苞四德,故其體能兼虛實。
《太平御覽》卷二五“時序部十”,立秋:
《五行休王論》曰:立秋,坤王兌相,乾胎坎沒,艮死震囚,巽廢離休。
《太平御覽》卷二八“時序部十三”,立冬:
《五行休王論》曰:立冬,乾王坎相,艮胎震沒,巽死離囚,坤廢兌休。
兩段引文均見於今本《五行大義》卷二“第四論相生”之三,“論四時休王”。
《太平御覽》所引《五行大義論》,可能就是《五行大義》在宋代的一個流行本;與今本字句雖略有差異,但應即為蕭吉所著之同一書。這也說明《五行大義》在北宋太平興國年間(《太平御覽》成書於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3年)尚流傳於一定範圍之內。同時,這個版本也可能就是元朝脫脫、阿魯圖等人於1343~1345年間修撰《宋志》時著錄的那個本子。但稍早於脫脫等的馬端臨在元代中期編著《文獻通考》時(馬氏自序完成於元英宗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卻未提到《五行大義》,則說明原書已經在983年以後散佚。《宋志》的著錄僅是存其書目而已。《宋志》的著錄是中國正史中對該書的最後一次著錄。在這之後,《五行大義》就從中國藏書家的藏書目錄上消失了;一直到清嘉慶九年(1804),才由德清許宗彥根據日本林述齋《佚存叢書》所收之《五行大義》翻刻回來。一個亡佚、復歸的間隔,竟長達460年!不過,湮逝的歲月也成就了《五行大義》的特殊地位:書中引用的文獻許多已成佚書,引用的語句許多已成佚文。蕭吉無意中為中國傳統文化保留了一份珍貴的遺產。
史料記載
《 隋書·蕭吉傳 》
蕭吉,字文休,梁武帝兄長沙宣武王懿之孫也。博學多通,尤精陰陽算術。江陵陷,遂歸於周,為儀同。宣帝時,吉以朝政日亂,上書切諫。帝不納。及隋受禪,進上儀同,以本官太常考定古今陰陽書。吉性孤峭,不與公卿相沉浮,又與楊素不協,由是擯落於世,鬱郁不得志。見上好徵祥之說,欲乾沒自進,遂矯其跡為悅媚焉。開皇十四年上書曰:“今年歲在甲寅,十一月朔旦,以辛酉為冬至。來年乙卯,正月朔旦,以庚申為元日,冬至之日,即在朔旦。《樂汁圖徵》云:‘天元十一月朔旦冬至,聖王受享祚。’今聖主在位,居天元之首,而朔旦冬至,此慶一也。辛酉之日,即是至尊本命,辛德在丙,此十一月建丙子。酉德在寅,正月建寅為本命,與月德合,而居元朔之首,此慶二也。庚申之日,即是行年,乙德在庚,卯德在申,來年乙卯,是行年與歲合德,而在元旦之朝,此慶三也。《陰陽書》云:‘年命與歲月合德者,必有福慶。’《洪範傳》云:‘歲之朝,月之朝,日之朝,主王者。’經書並謂三長應之者,延年福吉。況乃甲寅部首,十一月陽之始,朔旦冬至,是聖王上元。正月是正陽之月,歲之首,月之先。朔旦是歲之元,月之朝,日之先,嘉辰之會。而本命為九元之先,行年為三長之首,並與歲月合德。所以《靈寶經》云:‘角音龍精,其祚日強。’來歲年命納音俱角,歷之與經,如合符契。又甲寅、乙卯,天地合也,甲寅之年,以辛酉冬至,來年乙卯,以甲子夏至。冬至陽始,郊天之日,即是至尊本命,此慶四也。夏至陰始,祀地之辰,即是皇后本命,此慶五也。至尊德並乾之覆育,皇后仁同地之載養,所以二儀元氣,並會本辰。”上覽之大悅,賜物五百段。
房陵王時為太子,言東宮多鬼巉,鼠妖數見。上令吉詣東宮,禳邪氣。於宣慈殿設神坐,有迴風從艮地鬼門來,掃太子坐。吉以桃湯葦火驅逐之,風出宮門而止。又謝土,於未地設壇,為四門,置五帝坐。於時至寒,有楎蟆從西南來,入人門,升赤帝坐,還從人門而出。行數步,忽然不見。上大異之,賞賜優洽。又上言太子當不安位,時上陰欲廢立,得其言是之。由此每被顧問。
及獻皇后崩,上令吉卜擇葬所,吉歷筮山原,至一處,雲“卜年二千,卜世二百”,具圖而奏之。上曰:“吉凶由人,不在於地。高緯父葬,豈不卜乎?國尋滅亡。正如我家墓田,若雲不吉,朕不當為天子;若雲不凶,我弟不當戰沒。”然竟從吉言。吉表曰:“去月十六日,皇后山陵西北,雞未鳴前,有黑雲方圓五六百步,從地屬天。東南又有旌旗車馬帳幕,布滿七八里,並有人往來檢校,部伍甚整,日出乃滅,同見者十餘人。謹案《葬書》云:‘氣王與姓相生,大吉。’今黑氣當冬王,與姓相生,是大吉利,子孫無疆之候也。”上大悅。其後上將親臨發殯,吉復奏上曰:“至尊本命辛酉,今歲斗魁及天岡,臨卯酉,謹按《陰陽書》,不得臨喪。”上不納。退而告族人蕭平仲曰:“皇太子遣宇文左率深謝余云:‘公前稱我當為太子,竟有其驗,終不忘也。今卜山陵,務令我早立。我立之後,當以富貴相報。’吾記之曰:‘後四載,太子御天下。’今山陵氣應,上又臨喪,兆益見矣。且太子得政,隋其亡乎!當有真人出治之矣。吾前紿雲卜年二千者,是三十字也;卜世二百者,取三十二運也。吾言信矣,汝其志之。”
及煬帝嗣位,拜太府少卿,加位開府。嘗行經華陰,見楊素冢上有白氣屬天,密言於帝。帝問其故,吉曰:“其候素家當有兵禍,滅門之象。改葬者,庶可免乎!’帝後從容謂楊玄感曰:“公家宜早改葬。”玄感亦微知其故,以為吉祥,托以遼東未滅,不遑私門之事。未幾而玄感以反族滅,帝彌信之。後歲余,卒官。著《金海》三十卷,《相經要錄》一卷,《宅經》八卷,《葬經》六卷,《樂譜》二十卷及《帝王養生方》二卷,《相手版要決》一卷,《太一立成》一卷,並行於世。
時有楊伯醜,臨孝恭、劉祐,俱以陰陽術數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