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減災法》、《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組織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建立市地震監測預報勤工作體系。按照省地震監測台網(站)建設規劃,負責市級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和震後趨勢判定意見;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協調。
(三) 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市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任務登記;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負責核定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
(四) 承擔市政府防震減災工作領導機構及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防震減災工作預案和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本市行政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六) 承擔全市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七) 推進地震科學技術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地震科技合作與交流;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的工作。
(八)負責全市地震行業管理,指導縣(區)防震減災工作。
(九) 承擔市政府、省地震局和市科技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市地震局設2個職能科(室)。
震害防禦科(綜合管理科)
負責擬定全市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制定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防震減災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地震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負責管理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任務登記;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負責核定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會同有關部門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防震減災工作預案和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監督本市行政區域的地震應急工作;負責指導縣(區)防震減災工作;負責全局人事、工資、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保密、文檔工作。
地震監測科
負責建立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負責市級地震監測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負責制定全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核實宏、微觀地震異常;負責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和震後趨勢判定意見;負責震情速報、地震災情速報和地震現場考察;負責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協調;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負責管理地震科學研究、地震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及地震科技合作與交流;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指導與防震減災事業有關的學會、協會的工作。
單位地址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政通路66號政務中心A區4樓
郵編:241000
行政服務中心視窗聯繫方式: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黃山東路山水大廈3樓(地震局視窗)
郵編: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