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宏[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張志宏[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貫蕪湖縣,1987年9月參加工作,中國共產黨員,畢業於安徽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本科,學士學位。 現任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個人履歷

1983.09——1987.07,安徽大學經濟系政治經濟學專業學習;

1987.07——1992.10,蕪湖縣委黨校教員;

1992.10--1995.03,蕪湖縣委辦公室秘書;

1995.03——1996.10,蕪湖縣委辦公室信息督查科科長;

1996.10——1998.08,蕪湖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8.08——2000.04,蕪湖縣陶辛鎮黨委書記;

2000.04——2001.08,蕪湖縣委辦公室主任;

2001.08——2003.04,蕪湖縣財政局局長;

2003.04——2006.07,蕪湖縣副縣長兼蕪湖機械工業開發區主任;

2006.07——2007.01,蕪湖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7.01——2008.09,蕪湖市弋江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8.09——2012.04,蕪湖市弋江區委書記;

2012.04—— ,蕪湖市弋江區區委書記、蕪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副市級)(2012年3月29日公示 )。

2012年11月22日擬任蕪湖市政府副市長。

2013年1月至今 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免信息

蕪湖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18年1月10日選舉:張志宏為蕪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工作職責

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信訪、科技(智慧財產權)、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協助分管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容管理、重點工程建設管理、招商工作。
分管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訪局、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地震局。
聯繫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國家安全局、市科協。

人物處分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對安徽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蕪湖市城市總體歸劃(2012-2013年)》將保護區位於無為縣境內的核心區及緩衝區範圍規劃為港口岸線及預留岸線,而非生態岸線,與保護區功能相悖。2015年,蕪湖市發改委和港航管理局等違規審批位於保護區緩衝區內的無為縣土橋港口有限責任公司2號碼頭泊位改造工程建設項目。2017年3月,省環境保護廳明確要求,蕪湖市應做好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自查自糾工作,但蕪湖市和無為縣均未按要求開展全面排查整治,僅對環境保護部遙感監測通報的3家砂站進行了關停整治。截至督查時,位於無為縣境內的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內多處違規建設項目仍未拆除取締。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蕪湖市副市長張志宏政務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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