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蔣京議,中共吉林省委黨校(省行政學院)碩士生導師。長期以來堅持“經濟轉型與政治創新”方向的研究,在《光明日報》、《中國經濟時報》等重要報紙,《國家行政學院學報》、《社會科學戰線》、《科學社會主義》等重要刊物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先後8次擔任省社科基金課題和中央黨校重點課題負責人,出版學術專著和著作3部,其中獲得省政府和中央黨校優秀社科成果獎4項,幾十篇論文在國內主要學術網站和相關刊物全文轉載。最新著作
《創新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
序 言當代中國的經濟改革和社會轉型,在最本質的意義上表現為經濟制度及其相應體制的變遷,亦即實現由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經濟學理論一直認為,作為市場經濟,其運行機制的原則必然是追求和提高經濟效率。而當改革進入“發展機遇期”與“矛盾凸顯期”並存交織的關鍵時期,政治學理論則認為,中國改革的真正目的,不僅是要建立一個具有高效率的市場經濟體制,而且還要在全社會構建以公平和正義為核心內容的價值體系,並將這種“經濟體制”與“核心價值”有機結合起來,使其真正成為中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部含義。為此,人們開始認識到,在架構和創新中國市場經濟制度和體制的過程中,應該得到包括政治學在內的其他社會學科的理論關注和學術支持。
蔣京議研究員撰寫的《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就是在這樣一種實際訴求中而形成的理論研究成果。事實上,政治學在中國大陸恢復的時間並不很長,但是它的發展已經超乎了人們的想像。我們可以認為,它的發展動因不僅來自於政治學科本身對中國改革發展的高度關切,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社會變革為政治學科的發展提供了生動鮮活的素材和迫切需要破解的課題。但是,在現代社會飛速發展與進步的境況下,任何單一學科都無法單獨而又完整地說明和解決那些日新月異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多學科的融合與交匯已經成為社會科學領域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作為跨學科領域的研究,符合與遵循了這種趨勢的要求。
今年3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通過了吉林省委黨校設立政治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的申請。蔣京議研究員是這個學科“中外政治制度”學科方向的學術帶頭人。根據我的了解,他們在學科建設方面,始終堅持把學科創新與發展的根基定位於學術的成長與成熟之中,一方面立足傳統的研究平台,注重政治制度本身及其中外比較的研究;另一方面開闢了以政治學為視角的具有寬泛性和現實性的制度研究新領域,運用政治學理論說明和解釋其他制度現象,並為其他領域的制度架構提供理論和學術支持。實際上,《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正是在他們開闢的創新研究平台上形成的嶄新學術成果,也是他們在培養研究生中創新學科研究方向的一本有益教科書。
在開展《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的研究中,把經濟制度的創設引入了政治學分析框架,其實際意義至少涵蓋了兩個方面:第一,運用政治學理論開展經濟制度的架構研究,並不是政治學科研究的一個分支,而是一種創新的理論視角,它著力把自己研究的制度對象置於中國社會經濟轉型乃至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中,有利於對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及其與世界經濟接軌作出歷史與邏輯、理論與實踐相統一的分析和理解;第二,運用政治學理論說明和解釋其他領域的制度現象,體現了它在自己的學科中構建了一個相對獨立的知識積累領域,而這種積累能使我們在把握制度變遷和創新的規律及其邏輯基礎上,進一步加深對制度推進社會發展所具有的深刻作用的理性認知,並在不斷研究的過程中,深化對各類制度的政治理性分析和科學闡釋。
蔣京議研究員之所以能夠較好較快地完成《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的寫作,這是由他多年研究成果積澱而成的。在這十幾年中,他專注於政治學及其制度建設問題的研究,先後在《經濟日報》、《光明日報》、《中國經濟時報》等重要報紙;在《國家行政學院學報》、《社會科學戰線》、《科學社會主義》等重要刊物發表了60餘篇文章,承擔了近10項省部級科研課題。其中,關於制度建設的文章大多數發表在《中國經濟時報》“新視點”版上。《中國經濟時報》由國務院研究中心主辦,它是中央政府研究機構的核心報紙,“新視點”作為該報紙的理論版,它具有鮮明的批判性、創新性、前瞻性等特點。由此,我們可以從蔣京議研究員在那裡發表的文章,間接地反映出他在學術理論研究方面,體現出了上述這些基本性的要求。在此,我更希望他在今後的研究中,能夠寫出更好更多的精品力作,為社會科學事業的發展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周光輝
2010年5月4日
注釋:周光輝先生現任吉林大學行政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並任中國政治學會副會長、教育部高等學校政治學科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吉林省政治學會會長等重要學術兼職。
目 錄
導論
第1章 研究焦點
1.1經濟人與政治人
1.2人、組織與制度
1.3人的偏好與制度
1.4人與制度的互動機理
第2章 歷史形式
2.1社會歷史形態特徵及其與制度的關係
2.2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的歷史形式
2.3資本主機經濟制度的歷史形式
2.4對西方主要正義觀及其經濟制度的評價
2.5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歷史形式
第3章 人性特徵
3.1“經濟人”假說的形成與發展
3.2正義的一般性特徵及其分類
3.3對經濟制度正義的分析
3.4“經濟人”人性特徵
3.5“經濟人”品性與制度正義
第4章 研究方法
4.1關於個體主義的研究方法
4.2關於整體主義的研究方法
4.3政治學分析框架中經濟制度的研究方法
第5章 目標原則
5.1現代經濟制度的目標內涵
5.2現代經濟制度的架構原則
第6章 功能界定
6.1制度的形成、發展機理與類別形態
6.2制度的基本功能
6.3制度功能的價值及其效應
第7章 微觀基礎
7.1架構經濟制度的微觀基礎
7.2利益結構及其要素分析
7.3微觀基礎利益運作機制
第8章 變遷路徑
8.1不同經濟形態之間的制度演進
8.2市場經濟形態中制度變遷機理
第9章 架構思路
9.1理論被異化的後果
9.2利益天然性與成本社會性
9.3成本約束的社會功能及其走向分析
9.4成本變性的方式和途徑
9.5產權界定功能
9.6經濟制度與意識形態
附錄1
主要參考文獻
附錄2
本書作者成果要覽
出 版 信 息
創新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
著 者:蔣京議
責任編輯:隋 軍 封面設計:蘇 文
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長春市人民大街7548號 郵政編碼:130022)
印 刷:吉林省委黨校印刷廠
開 本:880mm x 1230mm 1/32
印 張:9.5 字 數:170千字
標準印書號:ISBN 978-7-206-05881-3
版 次:2011年5月第1版 印 次:2011年5月第1次印刷
印 數:1-500冊 定 價:23.00元
《經濟轉型與政治創新研究》
目 錄共產黨執政的基本戰略構想
一、 共產黨執政的理論指導
二、 共產黨執政的資源基礎
三、 共產黨執政的根本方式
四、 共產黨執政的核心要求
五、 共產黨執政的價值取向
執政黨與國家、社會關係轉型
一、 黨的執政方式是歷史的具體的
二、 社會轉型是提高執政能力的內在動因
三、 依法執政是共產黨的歷史貢獻
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特點
一、 不同社會制度的民主政治具有不同特點
二、 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特點
合法性資源是有效執政的重要條件
——關於“執政能力建設”的理論思考
一、 合法性資源的重要意義
二、 用“關懷”建立認同系統
三、 用“制度”維繫執政合法性
積極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
一、 政治參與的意義
二、 完善政治參與機制
三、 培育民眾參與意識
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一、 黨內民主是重要的政治資源
二、 黨內民主具有示範與帶動作用
政治文明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關於“政治文化”的一點認識
一、 政治文化建設的重要意義
二、 架構主流性政治文化
三、 建立適眾性文化模式
政治合法性:共產黨執政建設的重要課題
一、 政治合法性和生成
二、 執政黨鞏固政治合法性的主要策略
至關重要的利益關係調節
一、 政治規則應當成為有效的價值分配
二、 法律制度在經濟社會中的作用
三、 公共政策在利益協調中的功能
利益分化應防範社會風險
一、 利益結構是社會系統中的深層次結構
二、 利益協調與公共價值的相關性
三、 防範社會風險的基本要求
實現政府與人民的互動
一、 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是現代政權運作的必然要求
二、 依法行政是實行科學決策的根本保證
(因版面原因只列出前十章)
出 版 信 息
經濟轉型與政治創新研究
著 者:蔣京議
責任編輯:谷艷秋 於麗娜 封面設計:蘇 文
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長春市人民大街7548號 郵政編碼:130022)
印 刷:吉林省委黨校印刷廠
開 本:787mm x 1092mm 1/16
印 張:21.75 字 數:300千字
標準印書號:ISBN 978-7-206-06518-7
版 次:2011年12月第1版 印 次:2011年12月第1次印刷
印 數:1-3000冊 定 價:48.00元
科研成果
蔣京議: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制度機制
多元複雜的利益衝突與整合,必然導致制度與規則的需求和創設當歷史步入了現代社會以後,人們開始逐步地認識到,利益矛盾和利益衝突在不同的社會形態甚至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上都具有不同的表現形式。然而,現代社會中的利益矛盾、利益的衝突與一致,則表現出了一種全新的方式,亦即在分歧中求協調,在差異中求一致,在對立中求妥協,在衝突中求共存。由此表明,以往被人們普遍認為的以經濟地位為基礎的階級差別和對立已經發生了重要的變化,利益矛盾和衝突的結果不一定產生那種“每一次鬥爭的結局都使整個社會受到革命改造或者鬥爭的各個階級同歸於盡”的結局,這一特點不僅規定,而且凸顯了利益矛盾和衝突在現代社會價值觀方面的發展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講,利益價值觀由“傳統”向“現代”的轉型,使得現實社會以及政府在利益協調方面不僅發生了目標的變遷,並且體現了操作難度的增加。
人類社會在本質上是一種經濟利益共同體。經濟社會出現以來,它始終展現著多元利益的衝突與整合的複雜社會情境。而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人們完全不可能通過減少多樣性或壓制衝突來謀求多元利益通向一致的道路。因為,壓制衝突並極力阻止必要的面對新環境的變革,是一種僵化社會制度的重要特徵。由此可見,利益矛盾和衝突不僅會造成一種不受舊的制度與規則所約束的新環境,而且它還將作為一種催化劑,不斷促進適應新環境的制度和規則的“創新”;而“創新”的關鍵作用在於調適這種轉型的過程,進而使社會增加彈性,使得各種利益分化的相互協調可以直接使社會的適應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從這個意義上講,利益衝突與制度創新是相互關聯和不可分割的,它們將成為制度變遷和社會演進的重要推動力量。
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一個社會存在著利益差異和矛盾,本質上是衝突——整合的必備條件,同時在一個方面反映了制度轉化和創新的根本性要求。從歷史發展的視角進行考察,原始法律制度都導源於利益衝突與整合,換言之,利益的不一致導致了法律制度的產生和變革。實踐已經充分表明,社會利益關係越複雜,衝突與整合的問題也就越顯要,制度轉化和創新的需求也就越迫切。這意味著多元複雜的利益衝突與整合,必然導致制度與規則的需求和創設。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同的利益主體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力求獲得雙贏的效果,於是,一方面要竭力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另一方面又要作出必要的妥協和讓步,據此,現代經濟制度必然涵蓋著兩個重要特徵,一是建立抑制利益獨占性的平衡機制,二是確立自立自律和寬容共存的理性訴求。然而,一種新的制度一旦確立,它必將在特定的利益行為格局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們不僅不會輕易地去破壞它,相反會去適應它、維護它,進而把各種各樣的行為體系整合成一個健全而又合理的社會行為規範。
不同利益所歸屬的社會組織或團體,是調節利益關係的重要制度形式
在具有規範性的各種制度框架中,儘管利益分化的實際狀況和相關解釋各有差異,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即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時往往因為這種利益關係而從屬於一定的社會組織或團體,這樣除了能夠獲得具有安全感的社會環境外,還是保證個體利益與責任形成社會人格的重要途徑。從這個意義上講,調節利益矛盾的制度化形式緣於不同利益歸屬的社會組織或團體的產生。因為,利益在分化基礎上而形成的多元結構,在理論上被看作是現代社會中制度架構的重要內容。在現代社會,利益矛盾的形式已經由普遍的民眾——國家的單一狀態,轉向不同利益主體——國家的多元狀態,並由此形成了以不同社會組織為中介的寬厚的社會中間層。通常,國家政權通過政治過程來調解利益關係,而現代社會的整合恰恰就是建立在這種寬厚的社會中間層基礎之上的。因為,作為中間層的社會組織或團體具備著三種職能,一是協調利益主體與國家的關係,二是協調利益主體與市場的關係,三是充當利益表達的工具,因此它已經被普遍認為是位於公民個人與國家這個龐然大物之間的“緩衝器”,這就充分表明,社會組織或團體已經作為在利益分化基礎上,為謀求建立現代社會秩序而存在的重要取向。
一種常識認為,現代政府對利益關係的整合過程,實際上是在不同利益歸屬的社會組織或團體之間進行利益博弈,亦即相互交換或討價還價,以至實現妥協和平衡的過程,而社會中的制度、規則和秩序就是以這種方式而形成的。在現代社會,所有的人包括社會精英人士、鄉村中的農民、城市中的民工,都可以在法律制度的規範下自由地組織或參與一定的社會組織或團體,而問題的關鍵在於,當持一定意見的社會組織或團體產生時,持相反意見的組織和團體就將因此而產生併力求達到平衡。當然,現存的“不平衡”將受到政府與社會的普遍關注。因為,在一個承認利益矛盾的社會中,注重協調利益關係和緩解利益矛盾,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政府在這方面的功能和作用,主要表現為通過創設配套的制度安排,使新的社會組織或團體實現制度化和合法性,進而為提供正常和穩定的社會公共秩序奠定基礎。從利益衝突與利益調節機制的角度看,衝突是利益矛盾的一般化形式,這些形式構成了全部社會利益矛盾釋放的過程,而社會組織或團體的制度化和合法性,則是使利益矛盾轉化為正常和穩定的社會公共秩序的通道和橋樑。因而,這種機制構成了現代社會理想秩序的“安全閥”。
實踐表明,利益結構是社會結構的物質基礎,社會中的利益結構越複雜,社會的制度化程度就越高;而利益結構越簡單,社會就將越脆弱。如果一個社會缺少利益表達的組織形式及其制度化和合法性,那么就有可能導致利益主體在制度外尋找出路,以至對理想的社會秩序形成衝擊。因此,現代政府用於調節利益衝突的政治過程,在一個方面表現為積極利用在社會利益分化中形成的不同利益主體,進而使他們歸屬其中的社會組織和團體成為正常社會秩序運行的重要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講,由利益分化、專門化和自主化而形成的利益結構的多元化,是社會穩定和體制維持的重要條件。人們越來越清楚地看到,不同利益歸屬的社會組織或團體作為調節利益關係的重要制度形式,它們在整合社會利益關係方面的作用已經越發被凸顯出來。
政府運用制度調節利益關係,必須以“市場契約”、“公共價值”為保證
制度是與一定社會環境相適應的組織、行為和程式的價值穩定性。而政府對價值規範中的利益關係的整合,只有以契約作為根據才能顯得公正。利益需求可以決定人在許多方面的行為,而市場為獲得這種需求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市場賴以建立的交易關係是一種審慎的契約關係。交換不單純地表現為變換物的方式和方法,同時更是組織人們協作與控制行為的重要形式,而契約關係恰恰是在特定和規範的市場環境中被建立起來的。市場經濟是以交易為基本紐帶的經濟形態,而交易是以物品產權的不同歸屬為前提的,只有當財產所有權得到了切實的保護和運用,處於市場經濟中的經濟主體才有資格承擔各種責任。所以,人們為了生存和安全的需要而達成契約和規則,離開了契約和規則就意味著社會將失去規範性和凝聚力,一個沒有規範性和凝聚力的社會,不僅會使人們無法依靠“個人自由和財產”的法律制度來保證自己的經濟責任和勞動權利,而且市場交易及其人們的利益追求就會陷入瀕於瓦解的爭吵和對峙之中。
除此之外,利益分化顯著的社會必須要以有效制度與具有積極意義的價值觀的高度一致性為保證。制度是社會規範的一般形式,而價值觀決定了規範化行為的方向。一種制度被創新,標示著它對舊的利益秩序和價值觀提出的否定和挑戰,並試圖達到新的相對一致性和秩序化的行為。然而,新的社會價值觀絕對不能用虛幻的強制的共同體主義的主張來提供補償,否則就將使制度本身不及或超越價值的內容,這種取向一定不會是被期望的表現或被認可的社會行為。由此表明,一個社會進行利益協調的原則和方法必須與特定的公共價值相連線,因為公共價值始終制約並影響著利益分化的特點和社會功能。在中國,代表社會整體利益的政府一貫強調把維護公共利益與鼓勵市場主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努力相結合。中國市場經濟所具有的這一公共價值屬性,決定了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接受和遵守來自中國社會主義秩序中的諸多政治性要求,其集中表現就是實現共同富裕的政策原則。如果一種整體性的利益主導價值被喪失,那將意味著整個社會失去人文關懷、精神原則和公共生活,並會因此而增加調節利益關係的難度,這種負面影響將使整個社會陷入一種脆弱狀態,更無法形成能夠應對社會危機的制度安排。
當然,任何一個社會的進步都是在應對危機的挑戰中獲得的。應當看到,在利益分化與利益矛盾中所存在的制度上的缺陷和不足,一方面會給政府進行社會整合帶來壓力,另一方面也將為進一步的調整和發展提供機會。所以,現代政府必須按照本國實際推動制度創新,在利益分化以及利益矛盾的衝突中加快調整的步伐,以推進現代化建設的穩步發展。 (作者蔣京議:吉林省委黨校科研部)
蔣京議:保護環境的制度機制生態環境是具有“自然”和“社會”兩種屬性的統一體
當歷史步入了現代社會以後,人們開始逐步認識到,試圖擺脫日益惡化的資源和環境危機,單純依靠技術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因為生態的作用是極其深刻和複雜的,儘管我們不能認為生態環境的變化對社會發展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但是生態環境的急劇惡化以至對人類生存和發展帶來的嚴重威脅,確實造成了極其不良的社會後果。由此我們可以認為,生態環境的變化不僅是一個自然過程,同時也是一個社會過程。既然是社會過程,它就必然與人們日常的社會實踐和政府的制度安排相關聯,並將從更深層次上產生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關係協調的強烈訴求。
由此看來,自然環境與社會環境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特別是在現代社會中,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日益成為與公民利益休戚相關的帶有普遍性和敏感性的社會問題,所以自然因素被認為是社會系統中不可排除且不斷作用於社會的重要變數,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誠然,當我們能夠從這一視角來認識和把握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時,就會將自然生態問題的解決從單純的自然科學的視角(完全不排除自然科學本身的功能),轉向包括社會科學在內的更加廣闊的視野,這樣更以利於我們從經濟制度與社會機制等深層次領域對生態環境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和巨觀指導。
以上分析使我們得出一個結論:在現代國家中,離開了對生態環境的關注,其政治架構將是不完整的。因為人們已經越發清楚地認識到,解決生態環境問題完全是在一國制度和體制框架下得以進行和完成的。所以,有什麼樣的制度與體制框架,就會有什麼樣的物資生產和人口生產,於是也就相應地產生一定的生態環境及其社會效果。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於生態環境的治理與保護,同時也表現為一種“過程”與“結果”的結合體。作為過程,它表現為政府行為及其相關的制度安排;作為結果,它展示出了特定的社會結構,亦即通過科學方法解決資源環境等問題,使人類與自然界之間能夠協調發展,並使其長期保持一種物質轉換和能量流動的動態平衡狀態。
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儘管以往關於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問題仍然是人們普遍關注的重要話題,但是由於環境問題的出現,使得這些話題賦予了新的內涵,它不僅向現代國家的社會經濟結構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甚至還“向我們提出了世界重新設計與組織的嚴肅課題”。這一趨勢預示著人類社會將實現由工業文明時期相對於環境保護的失衡架構轉變為有益於生態文明的制度架構的歷史性飛躍。從其最本質的意義上講,生態環境問題的發生和解決,已經或正在改變著傳統的占支配地位的偏好和價值,以使民眾能夠獲得更多的“生態社會效能感”,進而為創造出更加適合公共利益和社會發展的新的思維空間奠定基礎。對於這樣的課題,科學研究沒有理由不發表意見,否則所有環境問題只能停留在“工具”或“經驗”的層次之上,環境保護就將成為脫離社會發展實際的一句空話。
市場與政府失靈是創設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的重要根源
一種新的觀點認為,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理想之中的“帕累托狀態”實際是不存在的。因為,這種狀態的形成是以一系列的“假設”作為前提條件的,而這些條件又似乎達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經濟人完全理性的假設、經濟信息完整和對稱的假設、市場運行中充分競爭的假設,以及不存在公共物品、外部效應和交易費用的假設。當然,亞當·斯密所發現的那隻“看不見的手”只能在這種“假設”中才會得以舉起。而在現實生活中,理性意義上的完美條件卻是難以得到滿足的。特別是環境資源的不可分割性所導致的產權難以界定,使得它在相當範圍內只能成為一種公共物品。既然是公共物品,它就必然與外部效應密切相關。所謂“外部效應”可以簡約地理解為,在某市場主體經濟效用的函式自變數中包含了他人的行為或對他人福利的影響,而社會為之付出了代價後構成了邊際社會成本。實際上,這個代價應作為生產成本的一部分由該產品生產者予以支付,但是單純依靠市場機制確定產品價格只能反映邊際私人成本而不能反映邊際社會成本,這樣就使得不同的經濟主體都試圖通過相同的“搭便車”的策略來實現自己利潤的最大化。據此,以損害環境資源為代價的社會經濟的低效率產出,完全不能自動導致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佳狀態。
在環境保護問題上,產權的缺失還限制了環境資源的可交易屬性。其實,即使在產權明確界定的情況下,同樣也會發生市場失靈。對此,制度經濟學的“科斯定理”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分析框架。如果按照科斯的解釋進行推斷,在產權明晰的條件下,當交易費用為零時,環境資源問題的衝突必然導致交易的發生,亦即展開污染與反污染、侵權與反侵權的利益博弈。但是,市場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交易費用,因此科斯的第二定理告訴我們,當交易費用大於零時,人們就會對該次環境資源交易所支付的交易費用與實際收益進行比較。如果交易的淨收入大於交易費用,那么交易就會發生;反之,經濟人當然不願意進行帶來負效益的交易活動。事實上,環境資源的外部經濟因素具有相當大的複雜性,所以很有可能使相應的交易費用難以確定或十分昂貴。於是,環境資源交易的淡出縱容了污染行為的得逞。
然而,市場機制在環境問題上的“失靈”為政府實施干預提供了機會和理由。當然,政府干預是有條件的:政府干預的效果必須好於市場機制的效果;政府干預的收益必須大於投入的成本。但是政府在兩個“維度”上的行為,又為自身的“失靈”創造了條件。一個維度是“不需要政府干預時的干預”,另一個維度是“需要政府干預時的不干預”。在環境保護問題上,前者表現為任意干涉帶來的市場價格機制的扭曲;後者表現為對環境資源自然壟斷缺失公共管制。然而無論是哪個維度,它都集中發生在“政策”和“管理”兩個領域之中。“政策失靈”主要體現在控制和縮小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之間差距的措施不力,它不僅使得社會收益直接受損,甚至影響到了社會財產的制度,以及財政、金融、價格、匯率的政策;“管理失靈”主要體現在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髮生衝突時,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衝動使得他們往往以損失環境作為確保經濟的代價。而政府一旦介入環境管理,將會導致污染者、被污染者與環境保護當局之間的博弈,從而引發“尋租”行為的發生,污染者很有可能以較小的尋租成本獲得較大的經濟收益,進而把自己造成的外部成本轉嫁給他人或社會。有學者認為,“尋租”是一隻“看不見的腳”,政府那隻“看得見的手”一旦被“看不見的腳”踩住,政府失靈就將成為必然。
以上對市場與政府失靈原因的分析,並不是對市場機制與政府干預有效性的否定,而旨在提示人們不要在環境保護的策略選擇上作出非此即彼的決定。因為,選擇越傾向於市場機制,其體制就可能面臨更多的“市場失靈”;選擇越傾向於政府干預,其體制就可能面臨更多的“政府失靈”。而要實現市場機制與政府干預的有效整合,根本出路就在於創設新的制度安排,進而使生態環境保護在經濟制度與社會機制的不斷創新中得到進步和發展。
獲得良好資源環境效果的關鍵在於制度機制的合理性和創造力
從深層次上考慮,制度具有減少人類社會活動成本的作用,因此它對於理解人們的經濟交往存在著重要的價值。而環境制度創新的意義就在於以儘可能小的環保成本實現儘可能好的環境效果。所以一種觀點認為,凡是能使制度供給主體獲得超過預期成本的收益,一項制度就會被創新,而且創新的不斷延續和發展將構成現代社會安全感與共同體的真正基礎。由此看來,一國經濟的增長、生態的平衡、社會的發展,其內涵的本質就是制度的合理性和創造力。
從實際運作的視角分析,創建環境保護經濟制度的核心意義在於:通過把自然資源和環境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能使市場價格準確反映經濟活動造成的環境代價,進而確定恰當的邊際社會成本,以刺激企業對相應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環境懲罰措施產生靈敏和足夠的反應;同時,在合理分割企業所消費的“環境資源”產權的基礎上,使他們把生產中所帶來的“外部性”在明晰的產權和恰當的邊際社會成本中實現“內部化”,以實現社會經濟的高效率產出。然而,調整價格體系和實行環保經濟政策,對於國家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經濟主體的決策選擇具有更加深遠的意義。因為,經濟主體存在著對不同產業方案進行選擇的潛在性動力,其中價格的導引和刺激是最為有效的。人們已經開始認識到,通過產業結構升級來保護自然環境和擺脫生態危機,已經成為現代國家和政府的一項重大的戰略性決策。丹尼爾認為,產業層次越高,其對環境的破壞作用就越小。因為,隨著產業結構的不斷升級,知識在產業中的含量會越來越高,對有形資產的依賴會越來越小,對資源利用的強度會越來越大,所以它對大幅度提高生產率和經濟集約化程度,以及對投資規模、經濟成長方式的改進都將產生積極和重大的影響。
當然,環境保護的經濟制度只有在能夠被使用的條件下才能發生作用,亦即對它們的套用需要政府機構、當下和未來污染者團體、越來越多的代表環境惡化受害者的非贏利性組織對這些經濟政策及其手段的接受,而最終的可接受程度將取決於不同的社會力量的抗衡。事實上,這些力量之間的抗衡在本質上表現為不同利益團體之間的一種博弈,而現代政府對環境利益關係的整合,就是通過協調他們之間的討價還價來實現妥協與平衡的過程。誠然,現存的“不平衡”將受到政府與社會的普遍關注,然而政府行為越影響利益團體,這些團體就越覺得政府與自己的目的相關,也越是積極努力地去影響政府的決策。為了使國家和政府真正成為屬於整個社會的公共力量,不至於成為少數強勢利益團體的代言人,就需要建立起現代社會的有效機制,通過制度化的途徑接納社會成員的普遍參與。環境問題的公民參與有助於激發社會成員的責任感和積極性,以進一步壯大環境保護的社會力量,從而避免既得利益集團按照自身的經濟標準來影響政府的決策;有助於實現公眾對政府的監督,以制止政府的自利和擴張行為;有助於克服由生態危機而激發的矛盾,避免發生政治動盪和社會衝突。
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個總體性的結論:人與自然的關係集中體現在生產力方面,其本質為科學技術;人與人的關係集中體現在制度方面,其本質為社會價值。而人與自然的相容性決定了制度與技術一定是密切相關的。所以與其他所有制度一樣,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機制並不是一種空泛的架構,它將在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作者蔣京議:吉林省委黨校)
中國經濟時報 2004年9月9日
蔣京議:利益均衡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
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在最本質的意義上表現為經濟範疇的制度變遷。然而,制度的調整帶來了利益結構的變化,在利益關係變動中產生的矛盾和衝突,構成了體制轉型中的社會和諧問題。現存的利益不均衡正在受到政府與社會的普遍關注。因為,協調利益關係與緩解社會矛盾,是現代政府的重要職能。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有效供給利益均衡制度,已經成為造就現代社會和諧環境的重要條件。創設利益均衡制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
經濟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使得人們越發清楚地認識到,現存社會不僅是一個倫理共同體,同時更是一個利益共同體。因為,利益結構在理論上被看作是社會結構的物質基礎,並且是決定該社會和諧程度的重要因素。事實上,經濟社會出現以來,它始終呈現出多元利益衝突與整合的複雜情境,而社會發展的歷史表明,人們完全不可能在爭取社會和諧的過程中,通過迴避“矛盾”和壓制“衝突”來謀求多元利益通向一致的道路。相反,“矛盾”和“衝突”不僅會形成一種不受舊的制度機制所約束的新環境,而且它還將通過促進新的制度與機制的加速生成,使社會進一步增加彈性和協調性,進而在各種利益分化的相互協調中,為大幅度提高社會和諧程度而提供體制性資源。
當然,利益矛盾和衝突在不同的社會形態,甚至在不同的社會發展階段上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及其表現形式。在現代和諧社會中,以往被人們普遍認為的以經濟地位為基礎的階級差別和對立已經發生了重要的變化,因而利益的衝突與整合也展現出了一種全新的方式,亦即利益矛盾和衝突的結果不一定產生“每一次鬥爭的結局都使整個社會受到革命改造或者鬥爭的各個階級同歸於盡”的狀況,與之相反,不同的利益主體在市場競爭中都力求獲得雙贏的效果。於是,在分歧中求協調、在差異中求一致、在對立中求妥協、在衝突中求共存,已經成為現代和諧社會中重要的利益價值觀,進而也使與之相對應的經濟制度呈現出了兩個方面的實際期望:一是建立抑制利益獨占性的均衡機制;二是確立自律自立和寬容共存的理性訴求。
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和諧社會決不是沒有利益衝突的社會,相反,它是一個有能力解決利益矛盾和化解利益衝突,並由此實現利益關係趨於均衡的社會。事實表明,社會內部存在的利益差異和矛盾,在本質上是“衝突——整合”的必備條件,它在一個方面反映了制度機制轉化和創新的強烈訴求。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利益關係越複雜,衝突與整合的問題就越顯要,制度機制轉化與創新的需求就越迫切。而更具有現實意義的是,現代社會中的利益價值觀由“傳統”向“現代”轉型,必將使創設和建立具有均衡性的利益制度與機制,成為調整利益結構進而構建現代和諧社會的本質性要求。
權利資源的平等分配是實現利益均衡的重要前提
一種觀點認為,利益格局的失衡源於社會權利的失衡。在我國社會轉型中,由於權力市場化的特點較為明顯,所以,社會精英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地方政權層面上代際替換”的特徵,而中下層社會成員實現其身份與地位的提升卻始終十分艱難,進而,利益調整以及由此帶來的階層分化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更為值得注意的是,在社會強勢群體各個部分之間,不僅形成了穩定和牢固的利益結盟關係,而且還積聚了相當的社會能量,他們對地方政權的利益決策及其相關的制度供給產生著不可低估的影響。此種分析表明,造成貧富差距懸殊的根本性原因,是社會中強勢群體與弱勢群體在表達和追求自身利益方面的能力差異與失衡,其實質也就是社會權利資源分配的不平等。
事實上,利益在分化基礎上而形成的多元結構,已經在學界中被普遍看作是和諧社會中制度架構的重要內容,而多元結構的穩定性恰恰在於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均衡性,這種均衡性的實現,關鍵在於實現權利資源的平等分配,進而使弱勢群體與強勢群體一樣,能夠在國家政治架構中擁有表達自己利益的真實代表。如果迴避甚至否認利益結構多元化及其均衡性,那么,一方面可以使利益獨占性機制理所當然地存在下去;另一方面也會使社會弱勢群體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從體制外尋找獲得自己利益甚至是謀求生路的途徑。這種局面的形成,不僅會使社會的和諧程度得到大幅度地下降,甚至還有可能造成社會的混亂和動盪。
從以上分析同樣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現代政府對利益關係的整合過程,實際上是在不同利益群體之間進行的利益博弈,亦即通過相互交換或討價還價而實現利益均衡與妥協的過程,社會中的利益均衡制度正是在這樣的過程中而形成的。因為,一項制度的建立並不是緣於一個利益群體的孤立行動。儘管每個利益群體都會始終基於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但是這種選擇會受到其他利益群體的抗衡,而在不同利益群體相互抗衡中形成的這種機制性的制約條件,必將構成任何一個利益群體都不能任意選擇利益制度的約束前提。所以,強勢群體在追求有利於自身利益的制度過程中,只有在獲得其他利益群體同意,並使其得到相應“受惠”的基礎上,才能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從這個意義上講,對各個利益群體的法定認可,實質上將成為權利資源平等分配,以至實現利益均衡的“路徑依賴”。
由此我們可以進一步認為,社會轉型期中形成的利益制度應該是各個群體利益博弈的均衡結果,也是各個利益群體最優戰略選擇的集合。利益均衡的實現將在兩個維度上獲得實質性效果:一是社會各個群體都會以某種形式對當前階段新的利益制度予以確認和維護,以此形成社會和諧的基礎性力量;二是國家權力不僅受到各個利益群體的有效制約,而且政府也從和諧的社會環境中獲得了更大的執政合法性。於是,不僅僅是各個利益群體都不會輕易地去破壞這種均衡,而且政府也更加願意擔當創新制度的供給者。這種博弈和制衡不但在客觀上形成了利益均衡的重要機制,而且將成為社會和諧與體制維持的重要條件。
社會的公共選擇是實現利益均衡與社會和諧的重要途徑
在社會轉型的長期過程中,體制轉變始終是一個充滿利益矛盾與利益衝突的過程。實踐表明,將利益置於經濟改革的中心地位,是每一個從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國家都必然經歷的步驟,因此在這個過程中,不同的利益群體都會基於自身利益來考慮問題和制定策略,因為他們對改革所持的態度都出於一個理由,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此種分析表明,制度的變遷不應該單純取決於領導集團的偏好,而必須成為社會各種利益群體公共選擇的結果,因為只有經過公眾選擇的制度,才有利於對社會不公平的分配進行有效調整,進而使不同群體之間的激勵得到公平的反映。從社會公共選擇的機理層面進行分析,一方面,利益矛盾和衝突決定了現實政府的利益政策及其相關制度;另一方面,制度的形成是各個利益群體相互關係不斷發展、調整、和諧的“博弈”過程,而絕非政府的“事前戰略定位”。
世界各國改革的大量事實表明,政府在“事前”推行強制性制度變遷,決不會允許作出創新性的實驗安排,於是舊體制向新體制的過渡要么是搖擺不定的,要么以十分激進的方式進行演變,總之不可能形成有利於社會和諧的新的制度安排。應當看到,儘管所有利益群體都基於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但他們並不始終是消極的,特別是在體制轉型的創新中,如果不允許他們進行利益博弈和公共選擇,那么利益獨占性機制就不可能受到衝擊;更為重要的是,沒有各個利益群體在創新的實驗中獲得新增收益,那么新的基礎規則和制度就不可能有效地建立起來。所以,國家的強制功能並不在於制度的形成階段,而在於基礎性制度結構形成之後的執行與控制。當然,在進入利益均衡的實現階段中仍保持制度的自發演進,又勢必會使趨於合理的利益制度回到非均衡狀態,甚至可能出現利益獨占群體。
利益群體一旦具有獨占性傾向,不僅會竭力扼殺社會其他利益群體的創新願望,而且將蠶食和瓜分現有社會的存量資產,進而破壞社會的利益均衡與和諧環境。因此,政府在實施利益均衡制度的控制過程中,一個非常關鍵的措施是減少“自由裁量權”,對自己管制的範圍和方式作出調整,當然這種“調整”也必須經過社會的公共選擇,目的是不為某一群體獨占利益而制定相應措施。從利益均衡與社會和諧的視角進行考量,政府的管制必須著眼於社會群體的創造力和選擇性,這樣才能真正使和諧社會中的管理與控制,受到政府部門必須對社會提供公共服務這種理念的有效約束。
當前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有一些基礎性制度之所以不能有效地執行,一個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沒有擔當起制度供給者和監督者的角色,而是扮演了直接參與者和操作者的角色。地方政府僭越市場職能,不僅不能為各個利益群體提供加大增量資產的基礎性制度,相反,在與民爭利,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影響社會和諧的利益失衡。由於政府官員同樣具有“經濟人”的理性特徵,因此他們始終存有一種“天然”的傾向去擴大政府權力範圍和政府規模。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通過改革憲法制度來約束其權力以及政府的無效率擴張。中國目前的經濟問題主要是制度性的,故在制度創新中實施社會的公共選擇,並不斷形成新的利益均衡,這不僅能激勵所有利益群體的創新行為,進一步實現社會經濟的有效增量產出,而且將更大幅度地提高社會的和諧程度。
(作者單位:吉林省委黨校)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2005年01月11日
成果要覽
1、專著:《執政能力與政治建設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9月版 獨立撰著
《學習時報》書評《關於執政能力的理論探索》
全國黨校系統第五屆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省部級獎)
2、論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途徑》
吉林日報2003年1月12日理論版 作者
3、論文:《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特點》
《長白學刊》2003年第2期 作者
引入《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教育部主管 清華大學主辦)
4、論文:《政治合法性:共產黨執政建設的重要課題》
《長白學刊》2003年第6期 作者
中國人大複印資料《中國共產黨》2004年第2期全文轉載
引入《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教育部主管 清華大學主辦)
5、論文:《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
《學習時報》2003年1月13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6、論文:《合法性資源是有效執政的重要條件》
《學習時報》2003年2月24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入選全國黨校系統學習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理論研討會
中國政治學網全文轉發
7、論文:《積極擴大公民的政治參與》
《學習時報》2003年3月24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8、論文:《政治文明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學習時報》2003年5月5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9、論文:《至關重要的利益關係調節》
《學習時報》2003年6月30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10、論文:《實現政府與人民的互動》
《學習時報》2003年8月25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11、論文:《影響民主化進程的因素》
《學習時報》2003年10月20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12、論文:《學習三個代表 貫徹三個代表》
《光明日報》2002年8月10日理論與實踐版 作者
人民網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獲全省黨校系統科研成果一等獎
13、論文:《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光明日報》2003年4月2日理論與實踐版 作者
14、論文:《利益分化應防範社會風險》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8月4日專論版 作者
人民網(人民日報主辦,下同)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15、論文:《公務員宣誓與公共管理的制度安排》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9月2日新視點版
中國政治學網全文轉載
中國人大複印資料《公共行政》第6期全文轉載
16、論文:《制度創新與現代政府治理範式變遷》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9月23日新視點版 作者
載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統計總局、北大、清華等6部委和院校聯合
編撰的《2003年度中國國情研究報告》
人民網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中國社會科學院網站全文轉發
17、論文:《社會結構調整與政府職能轉變》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0月17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中國網(國務院新聞中心主辦,下同)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載
中國政治學網全文轉發
18、論文:《政府“減負”與社會分權》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1月13日新視點版 作者
《中國財經報》(國家財政部主辦)全文轉發
人民網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中國政治學網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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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新華通訊社主辦,下同)部分轉發
19、論文:《利益結構的要素分析》
《學習時報》2003年12月27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20、評論:《高新技術企業摘牌的意義》
《中國經濟時報》2003年12月31日周刊要聞版 作者
中央電視台央視國際新聞頻道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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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全文轉發
21、論文:《轉型期的二元結構與社會安全》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1月5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學術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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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網部分轉載
22、論文:《論生態政治社會發展觀的演進》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4月1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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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選全國黨校系統“科學發展觀”理論研討會
23、論文:《政治發展的歷史過程考察》
《學習時報》2004年2月23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24、論文:《在利益衝突整合中推動制度創新》
《學習時報》2004年4月 19日理論科研版 作者
25、論文:《關注資源環境的成本與收益》
《經濟日報》2004年 5月14日調查與研究版 作者
26、論文:《調節社會利益關係的制度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4月29日新視點版 作者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發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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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論文:《制度創新:社會發展的動力性資源》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5月18 日新視點版 作者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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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論文:《民間組織:社會轉型的強大動力》
《人民政協報》2004年5月25日B2版 作者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辦公廳全文轉發
29、論文:《最佳化市場秩序的制度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 7月 12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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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發
30、論文:《“減負”為政府轉變職能創造條件》
《稅務研究》(國家稅務總局主管)2004年第8 期 作者
31、論文:《保護生態環境的制度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9月9日新視點版 作者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發
北京大學圖書館“熱點問題”專欄全文轉發
32、論文:《約束社會成本的制度機制》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10月15 日新視點版 作者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發
北京大學圖書館“熱點問題”專欄全文轉發
33、論文:《利益均衡:構建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1月11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中國網權威論壇全文轉發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主辦)全文轉發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信息網全文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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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論文:《確立符合社會意願的“效率優先”觀》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3月24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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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經報網站全文轉發
中國政治學網全文轉發
35、論文:《在調整利益結構中構建和諧社會》
《長白學刊》2005年第3期 作者
36、 論文:《“效率優先”的憲政解讀》
《學習時報》2005年5月9日學術思潮版 作者
37、 論文:《轉型期的利益結構與社會和諧》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6月28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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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論文:《環境保護的制度安排》
《學習時報》2005年7月18日學術思潮版 作者
39、 論文:《國家與社會關係的自主創新》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11月25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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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黨校系統第六屆優秀科研成果三等獎
40、論文:《國家與社會二元架構中的管理範式》
《中國經濟時報》2005年12月26日新視點版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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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大複印資料《管理科學》2006年第三期全文轉載
41、論文:《我國貧富差距生成的原因及解決路徑》
《長白學刊》2006年第4期 作者
42、論文:《在社會結構變遷中轉變政府職能》
《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8月24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中國網學者論壇全文轉發
新華網政治前沿專欄全文轉發
43、論文:《社會轉型:技術與制度的創新功能》
《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9月19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新華網新科技報導專欄全文轉發
被北京大學中國社會與發展研究中心收入 香港《中國評論》全文轉發
44、論文:《制度供給:和諧社會的體制保障》
《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10月10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香港《中國評論》全文轉發
中國人大複印資料《社會主義經濟理論與實踐》2006年12期全文轉載
45、吉林省重點社科項目:《關於進一步繁榮和發展我省黨校系統哲學社會科學的調研報告》
項目負責人 2005年9月2日結項
46、吉林省一般社科項目:《貧富差距擴大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項目負責人 2006年12月結項
47、中央黨校重點社科項目:《利益均衡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吉林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利益關係分析》
項目負責人 2006年12月結項
48、論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技術與制度解讀》
《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11月24日新視點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49、論文:《在社會結構變遷中轉變政府職能》
《中國經濟時報》2006年8月24日新視點版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新華網全文轉發
國家發改委巨觀經濟研究院全文轉發
50、吉林省一般社科項目:《和諧社會利益關係問題研究》
項目負責人 2007年3月31日立項
51、論文:《實現社會和諧的制度安排》
《山東社會科學》2007年第2期
52、論文:《節約型社會制度的設計框架》
《中國經濟時報》2007年3月20日綜合版 作者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新華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53、論文:《調適利益關係是社會和諧的核心要求》
《行政與法》2007年第10期
54、論文:《創設利益制度是社會和諧的法治基礎》
《行政與法》2007年第7期
新華月報網全文轉發
中國人大複印資料《法理學 法史學》2007年第十期全文轉載
55、論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制度安排—生態環境問題的政治學思考》
《社會科學戰線》2007年第3期
56、論文:《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制度安排—節約社會成本的政治學思考》
《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7年第 4期
57、論文:《現代社會發展的動力性資源—論國家與社會關係的歷史發展》
《科學社會主義》2007年第6 期
58、論文:《如何實現環境保護的國家意志》
《中國經濟時報》2007年6月8日新視點版
中國人大複印資料《生態環境與保護》2007年第八期全文轉載
59、論文:《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把握國家與社會關係走向》
《中國經濟時報》2007年7月19日新視點版
新華網政治前沿專欄全文轉發
中央政府網站全文轉發
60、論文:《執政合法性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基礎》
《中國經濟時報》2007年9月14日新視點版
新華月報網全文轉發
61、論文:《國家管理社會化:政府轉型的根本性目標》
《中國經濟時報》2008年1月4日新視點版
人民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新華網理論專欄全文轉發
62、吉林省一般社科項目:《我國轉型時期國家與社會關係問題研究》(系列論文)
項目負責人 2008年4月31日立項
63、中央黨校重點社科項目:《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的二元架構及其關係
研究》(研究報告)
項目負責人 2008年5月立項 2009年6月結項
64、論文:《國家干預環境問題的戰略思考》
《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4 期
65、論文:《科學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需要處理好三個關係》
《中國經濟時報》2009年8月31日專論版
《新華網》全文轉發
《中央人民政府網》全文轉發
66、論文:《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綱領》
《吉林日報》2012年8月5日理論版
67、課題:《執政合法性水準是考量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重要標誌》
中央黨校2010年重點課題
68、課題:《政治學框架的政治制度架構研究》
項目負責人2011年省課題
69、專著:《創設經濟制度的政治學分析框架》
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5月版
70、專著:《經濟轉型與政治創新研究》
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