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蔡磊信,男,1972年出生於上海閔行區顓橋鎮,曾因犯詐欺罪,於2008年8月被閔行區法院以判刑3年,緩刑4年。緩刑期內,蔡磊信劣性難改,虛構世博宣傳處副處長,私刻世博協調局印章,在騙取旅行社信任後,簽訂世博門票訂購協定並收取票款,從中騙得220餘萬元。2010年9月19日被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作出撤銷緩刑,以契約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0萬元。
犯罪事實
冒充高幹兒子行騙
2009年年10月起他以“迎世博600天指揮部閔行區浦江區域宣傳處”副處長的身份,在私刻了“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等印章後,與廈門春暉國際旅行社(春暉國旅)總經理馬先生取得聯繫:“我現在在閔行工迎世博指揮部工作。父親原是閔行區區長,現在是上海市人大副主任。”然後話鋒一轉:“手頭有非常便宜的內部世博會門票,每張價格只要83元。”馬總正在組團參觀世博,對蔡磊信的謊言深信不疑。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將票款478萬元打入蔡磊信指定的帳戶。為了騙取對方信任,蔡磊信還向馬總提供仿製的《上航旅遊2010世博旅遊產品預約券》900張。期間,還以處局級退休幹部聯誼會外聯部的名義,廣發《邀請函》,邀請春暉國旅的馬總等人參加世博會開幕式。
騙來錢款送給情人
蔡磊信在收到478餘萬元票款後,僅用250萬餘元用於購買門票等協定簽訂的用途,其餘220萬餘元被其用於個人揮霍。其妻子陳某交代,“今年4月間,蔡磊信為我花費9萬餘元購買轎車一輛。”蔡磊信在KTV包房認識的“情人”蘇某說:“之前,我與他談朋友,還為他生了個兒子。”2010年3至5月間,財大氣粗的蔡磊信為示“忠貞不渝”,化在蘇某身上的錢款達到46萬餘元。”期間,蔡磊信也對自己進行了“慰勞”,在兩家汽車銷售公司以43.7萬元的價格購置了轎車3輛。
審判
2010年5月初,馬總接到客戶反映《上航旅遊2010世博旅遊產品預約券》系偽造的訊息後,方知上當受騙,急忙報警。今年5月13日,蔡磊信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查明,蔡磊信根本不屬閔行區世博工作機構人員,其所用的“迎世博600天指揮部閔行區浦江區域宣傳處”在閔行區的世博辦事機構中不存在。法院認為,蔡磊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契約的過程中,騙取廈門國旅22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契約詐欺罪。其在楥刑考驗期內又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實行數罪併罰。據此,法院作出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罰金10萬元;在押的贓款、贓物發還被害單位,並繼續追繳犯罪所得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