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2001年5月,董新建被任命為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擔任副檢察長四年多來,董新建共主持或參與討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近千件,卻無一錯案,批捕和公訴的案件質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她親自審查並出庭公訴了鎮江市首例副廳級幹部——宿遷市委常委、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曾鴻翔受賄案等多起大案要案。董新建先後被評為“鎮江市行業標兵”、“鎮江市人民滿意的機關工作人員”,榮立個人三等功三次、二等功兩次,獲得“江蘇省勞動模範”光榮稱號,被省檢察院榮記三等功。
人物特寫
1985年,董新建進入鎮江市人民檢察院。20年來,她從書記員到助檢員、檢察員,從政治處副主任、起訴處副處長、處長到副檢察長。她利用業餘時間自學,同時取得了自修大學法律專業和經濟管理專業兩個大專文憑,接著,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衝刺,用業餘時間通過了黨校法律本科及蘇州大學行政經濟法研究生進修班的學習。為了提高庭審的透明度、擴大教育效果,她多次出席直播庭。每次出庭前,她都反覆考慮出庭方案,生怕影響檢察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有一次,庭審直播的是一起交通肇事後又將被害人拋入長江殺害的案件,當時組織了全市所有計程車駕駛員收看。被告人當庭翻供,否認自己殺人的故意,庭審時圍繞著是“拋屍體”還是“拋活人”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她列舉了被告人將被害人三次送到醫院門口卻未搶救的證據、被害人溺水死亡的法醫鑑定,運用多媒體示證系統出示了被告人將被害人推入長江時的所在地——險峻的江邊廢料碼頭的照片,並當庭進行質證,面對大量的證據,被告人啞口無言,只得低頭認罪,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她還辦理了三起市政府副秘書長受賄案件,審查起訴並出庭支持公訴了京口區原區委書記秦光華夫婦受賄案以及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鎮江市原市委副書記陳耀南“買官賣官”案,這些案件在鎮江都非常有影響。她一時成了“公眾人物”,在坐計程車、上街買菜時,常有人說“認識你,你就是那個女公訴人,當檢察官真的不簡單”。能夠受到廣大民眾的稱讚,她一下子覺得平日的苦和累都雲消霧散了。
1998年,董新建被提任起訴處處長後,她更加注重自身業務素質的提高,注意加強對基層院業務的指導,嚴把辦案質量關,使全市公訴案件起訴正確率達100%,抗訴改判率達100%,連續三年起訴處在省“百庭考核”、“公訴人業務考試”、業務綜合考核中均名列第一,起訴處也連續三年榮獲集體三等功。她先後撰寫了《論間接受賄的三個問題》《關於完善正當防衛的立法思考》《準確認定“入戶搶劫”》等調研文章,《鎮江市開展主訴檢察官試點工作的調查報告》《適用簡易程式的調查》等調查報告,並結合辦案實際撰寫了《法官成囚》等20多篇案例分析,在有關報刊上發表。在辦案過程中,董新建用心、用汗、用血,書寫了自己的成長篇章。辦案,是一場場權與法、情與法、正義與邪惡的較量,同時,還得頂住各種壓力,直面事業與家庭的抉擇。她至今記得在辦理“2·20”血案中發生的事情。這個案件追捕、追訴九人,其中一名被判死刑,最低的也被判了六年,在追捕、追訴的過程中,她多次接到匿名電話的威脅,她上學的女兒也被不知姓名的人推倒在地摔得頭破血流。她是一個母親,她深愛她的女兒,但她是一名公訴人,她更愛她所從事的事業。公訴人的不可替代性、單兵作戰性常常使她不得不在事業和情感上進行選擇。有一次,她正在開庭,女兒發燒在醫院掛水,由於藥物過敏出現超高熱,醫院立即組織搶救,當留言一條條地在BP機上顯示時,她的心也一陣陣地揪緊了。中午一休庭,她飯也沒顧得上吃一口,就往醫院趕,在醫院看到躺在病床上抽搐的孩子時,聽到孩子一聲聲“媽媽”的呼喚,她的心都要碎了。她是多么想留下來陪伴生病的孩子。可是下午還要開庭,她咬咬牙狠狠心,掰開孩子的滾燙的小手,毅然地返回法庭。
2001年5月,董新建被任命為鎮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擔任副檢察長四年多來,董新建共主持或參與討論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近千件,卻無一錯案,批捕和公訴的案件質量均在全省名列前茅。她親自審查並出庭公訴了鎮江市首例副廳級幹部——宿遷市委常委、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曾鴻翔受賄案等多起大案要案。她分管的起訴處積極開展以主訴檢察官改革為中心的七項改革,大膽探索,開展了證據開示的試點工作,制定了普通程式簡化審、不起訴案件公開審的制度,以及多媒體示證系統的運用,並建立健全了主訴檢察官的監督制約機制。199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訴檢察官試點工作會議在鎮江召開,鎮江市主訴檢察官制度的改革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