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啟培

董啟培

執教期中,除擔任多年的《中共黨史》、《黨建》課的教學外,1979年後專門從事經濟法學的教學活動,為學院的本、專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專業證書班、香港涉外經濟法律案例研討文憑課程班、幹部培訓班學員及校外有關部門和單位,講授《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法概論》、《經濟契約法》、《企業法》、《公司法》、《涉外經濟法》、《基本建設法》等課程,教學中治學嚴謹,注重“三基”、“四性”,師生互動,理論與實際結合,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深受好評。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董啟培 男,1935年12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

1951年9月參加工作,1960年7月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本科畢業後留校任教至1996年退休。其間,除擔任教學、科研(含參與立法)及律師工作外,多次參加城鄉社會活動及司法機關的辦案工作。1982年獲得律師資格,1987年2月晉升為副教授,1993年12月評為一級律師(教授級)。

校內曾任經濟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黨支部書記、律師事務所主任(正處級)等職;校外兼任四川省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政法院校成人高教經濟法研究會理事、重慶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及懲戒委員會委員;現任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重慶市律師協會風紀股長會委員及兼職律師工作。

人物生平

在律師執業中,曾先後擔任2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代理80多件民事、經濟、行政、刑事案件及大量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工作認真負責,不計得失,積極依法維護顧問單位和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深受讚譽。其中有近10件大要案在涉案的地區、省、市內社會影響較大,獲得好評。

主要著作

主編《經濟法實用教程》(全國14個計畫單列市教委組織編寫教材,1990年出版)、《經濟法概論(重編本)》(1995年出版)等5部;副主編《經濟法概論》 (1987年出版)、《經濟法概論(新編本)》 (1990年出版)等5部;參編全國法學統編教材《商標法教程>》 (第一版1986年出版, 修訂本1994年出版,再修訂本1997年出版)、《企業法律顧問》 (1986年出版)、《經濟法教程》( 1986年出版)5部。其中《經濟法概論》、《商標法教程》多次印刷,長期作為教學、科研參考用書,影響面廣。

公開發表《國家公務員犯罪主體範圍探討》 (1992年)、《律師收費制度的改革,面向市場經濟的挑戰》(1993年)、《論刑法上的自助行為》(1995年)等學術論文10餘篇,其中有的獲市一等獎,有的被其他刊物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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