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農業局

萍鄉市農業局

農業局是中國地級市、縣級市、縣一級分管與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機構。萍鄉農農業局屬於地級市農業局位於金陵東路51。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農產品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財務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三)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組織農業產業化發展及龍頭企業運行情況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工作,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四)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農業項目規劃,提出相關支持農業發展的項目安排意見,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

(五)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山草坡、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監測管理耕地質量。負責新開墾耕地質量綜合評價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監督管理。

(七)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承擔指導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工作。組織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實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九)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的國家標準。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十)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實施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指導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監督動物和農業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指導撲滅。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

(十一)制訂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環境保護、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及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事件監管工作。負責農業生物物種管理。組織開展旅遊休閒農業工作,擬訂旅遊休閒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農藥、獸(漁)藥、疫苗、農用柴油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市場。承擔農業涉外的有關事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李仕峰,主持市農業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譚水平: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局市場與涉外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市畜牧獸醫局、市水產技術推廣站、市畜牧科學研究所、市水產科學研究所,抓好農業統計、對外協作、招商引資、農產品展銷、農產品質量安全“三品一標”、養殖業的科研、生產和動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副局長李勇:協助局長分管局生產指導科(糧油經濟作物科)、市種子管理局(市南繁管理站)、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農技推廣站(市土壤肥料管理站)、市植保植檢站、市蔬菜科學研究所(市農業經濟作物管理站),抓好農情調查、生產調度、種植業的科研、生產、農技推廣、南繁制種、種子管理和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局黨委委員、局紀委書記李曼於: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局組織人事編制科、局機關黨委、紀工委、監察室、市農機管理站(市農機安全監理所),抓好紀檢監察、機關黨務、組織人事、勞動社保、政務事務、農機管理、機關後勤保障、社會綜合治理、民眾來信來訪、計畫生育、農民體協、老年體協、老幹部和工、青、婦等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何仲國: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局農業產業化指導科(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萍鄉市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局計畫財務審計科、局行政審核審批科(政策法規科)、市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市良種場,抓好政策法規、農民負擔與強農惠農政策落實的監管、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經營與管理、計畫財務、內部審計、項目管理、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行政審核審批、農墾事業管理等工作。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美蘭

局黨委委員、總農藝師鄒建國:協助書記、局長分管局科技教育科、市農村能源環保站、市農業培訓中心、市農業執法支隊(市漁政監督管理支隊),抓好對外宣傳、科技教育、農能環保、農技培訓、抓點示範、《豐收》欄目、“三農周刊”、民生工程、陽光工程、沼氣工程和農業行政綜合執法等工作。

局黨委委員 文利華。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綜治、計畫生育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有關工作。

(二)組織人事編制科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稱評聘、人事任免、獎懲、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

(三)計畫財務審計科

制定農業和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保險等有關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農業計畫和農業項目的編報、指導和監督農業項目實施,負責匯總審核各類上報的農業項目;管理全局各項資金,對局屬單位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監督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工作;指導農業行業財務管理。

(四)農業產業化指導科(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科、萍鄉市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組織農業產業化發展及龍頭企業運行情況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工作,提出促進主要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與發展;組織對農民收入和農民負擔的調查、監測;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和社會事業發展工作。

(五)生產指導科(糧油經濟作物科)

負責制定種植業、養殖業、農機等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糧油經作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組織協調糧油經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負責生產調度、農業調研和災情疫情的調查匯報工作;擬訂果園、菜地保護與補償制度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經濟作物種苗管理工作;提出經濟作物生產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經濟作物遺傳資源保護;負責全局業務性材料的起草;負責蔬菜基地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六)市場與涉外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採集主要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信息;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有關工作;負責農業信息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統計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涉外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開展旅遊休閒農業工作,擬訂旅遊休閒農業發展規劃;承擔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協調農業投入品市場監督檢查、農產品安全的事故處理和突發事件應對;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的有關工作。

(七)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工作;指導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組織農業科技示範項目的申報、檢查、驗收評比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專利;負責農業科技普及農業職業技能認證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村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農業面源污染普查與治理;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生物物種管理;承辦涉農社會團體組織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對外宣傳工作。

(八)行政審核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行政許可(審核、審批)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承辦農業行政許可(審核、審批)有關事項;負責農業行政許可(審核、審批)事項的備案登記;組織提出農業法規草案和規章的起草建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市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具體承擔對全市農墾管理工作的指導與協調,並負責與省農墾事業管理辦公室的對口聯繫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委(掛紀工委牌子)、監察室。紀工委(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單位

農科所、水科所、菜科所、畜科所、良種場、培訓中心、農技推廣站、植保植檢站、種子管理局、農村能源環保站、畜牧獸醫局、水產技術推廣站、農機管理站、執法支隊、南繁站、萍鄉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金陵東路51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