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條例、法規,研究提出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意見,制定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老齡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對全市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三)負責組織實施省和煙臺市《優待老年人規定》,對各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認真做好老年政策、法規的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倡樹敬老新風。
(四)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興辦各項老年事業,發展老年服務業。組織開展敬老助老活動和有益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五)對全市老齡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開展老齡工作信息交流、諮詢服務。總結交流老齡工作經驗,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老齡工作,為市政府制定人口老齡化對策提供依據和建議。
(六)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督促、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2個職能科室。(一)行政秘書科
組織協調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文秘、信息、財務、統計、檔案、保密、保衛、資產管理、接待聯絡、會議組織和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各項老年報刊、雜誌的宣傳和征訂工作。
(二)權益保障科
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對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進行督促檢查。負責處理老年人的來信來訪和老年人法律援助的聯絡、協調工作;制定全市老年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部門老齡工作的開展;負責對老齡問題和老齡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和建議;負責宣傳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總結推廣老齡工作的先進典型經驗;開展老年產業的調查研究,動員社會各界積極興辦老年公益事業,廣泛開展敬老助老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