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根據建設部、中編辦等國家九部委《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房改2002150號)和省建設廳等三部門《關於同意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函》(魯建房字200350號)精神,經市委批准,於2004年2月成立,負責萊蕪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萊蕪市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征管科和萊城管理部、鋼城管理部及萊鋼分中心。

機構職責

萊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編制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並組織執行,編報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編制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經財政部門審核,提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組織執行;委託有關商業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統一核算,指導、監督分支機構的內部核算;審批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發放,提出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經市財政部門審核,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後執行;審核單位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的申請,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執行;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帳,向職工發放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向市財政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送住房公積金財務報告,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定期向社會公布;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科

1、負責中心政策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調研和綜合協調工作;

2、負責中心的黨建、政工、人事、工資等工作;

3、負責紀檢監察信訪及工、青、婦和老幹部工作;

4、負責會議組織、有關報告和檔案的起草、上傳、下發工作;

5、負責法律法規、文秘、統計和印鑑管理工作;

6、負責系統內的教育培訓和對外宣傳工作;

7、負責黨組及主任辦公會決定事項辦理情況的督察工作;

8、負責計算機網路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

9、負責中心及各管理部的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中心內部管理制度、考核、考勤及行政後勤工作;

11、負責中心年度經費預算的編制,上報財政部門審批以及預算執行工作;

12、負責內部稽核工作,定期對中心及各管理部公積金歸集、使用和經辦銀行的各項業務往來進行稽核監督;

13、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征管科

1、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執行;編制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2、編制全市住房公積金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實施經批准的住房公積金財務預算和決算,承擔住房公積金的會計核算工作;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繳、督繳等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按照法律、法規提出處理意見及建議;

4、承辦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以及緩繳、降低或提高比例的審核工作;

5、擬訂年度貸款指標計畫並組織實施;

6、負責辦理市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及回收工作;

7、監督受託銀行按規定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定期檢查監督貸款回收情況,防範貸款風險;

8、承辦市直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轉移、銷戶工作;

9、辦理住房公積金各項資金的使用、劃撥手續,確保資金保值增值;

10、建立市直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明細帳和貸款明細賬,定期與市直職工、單位和受委託銀行對帳;

11、妥善保管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資料,做好相關業務的檔案管理。

下屬部門

萊城管理部、鋼城管理部、萊鋼分中心。

下屬部門具體管理各自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業務。其職責:執行、完成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和使用計畫;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等情況;審核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轉移;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申請,負責貸款審核和貸後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催建和資金的催繳;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對帳和查詢;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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