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46年7月出生於萊比錫,其父為萊比錫大學道德哲學教授。幼年依靠他父親遺留下來的大量圖書自學。15歲時進入萊比錫大學學法律,開始接觸到F.培根、T.康帕內拉 (1568~1639)、J.克卜勒、G.伽利略和R.笛卡爾等人的哲學和科學思想。在萊比錫大學接受了經院哲學的訓練。1663年曾到耶拿大學學習數學和邏輯學等。他在萊比錫大學的畢業論文題為《論個體性原則》,是維護經院哲學中唯名論觀點的。20歲寫出了法學博士論文,萊比錫大學因他太年輕而拒絕授予學位,但在紐倫堡附近的阿爾特道夫大學接受了他的論文,授予他法學博士學位,並願聘他任教。他離開萊比錫,但沒有接受阿爾特道夫大學的聘請,卻通過一個鍊金術團體認識了博因堡男爵。經他推薦,萊布尼茨在選帝侯梅因茨大主教屬下擔任了外交官職務。1672年被派往巴黎,留居了4年,接觸到哲學和科學界的許多重要人物,對他哲學思想的發展和科學成就產生了巨大影響。在巴黎,他與原來已通過信的著名冉森派神學家和哲學家A.阿爾諾(1612~1694)建立了較密切的聯繫,又結識了荷蘭的大科學家C.惠更斯(1626~1695)和笛卡爾派的著名哲學家N.de馬勒伯朗士等人。他於1673年初曾到倫敦作短期訪問,在此結識了英國皇家學會秘書奧爾登堡以及著名科學家R.波義耳等。他把自己所設計製造的一台比巴斯加爾計算機性能更好的計算機獻給了皇家學會,被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在巴黎他曾在惠更斯的幫助下致力於高等數學的研究,終於在留居巴黎末期即1676年完成了微積分的發明。
1676年他接受了漢諾瓦的不侖瑞克公爵的任命,擔任公爵府參議職務,後來還兼任圖書館長。他在自巴黎去漢諾瓦就任途中,特地繞道荷蘭會見了B.斯賓諾莎,還閱讀了斯賓諾莎當時未發表的《倫理學》的部分手稿。此後40年間,萊布尼茨定居漢諾瓦,曾多次去歐洲各地旅行。他除了自己從事哲學和各門科學的研究之外,還特別熱心於推動科學研究事業的發展,屢次勸說一些君主建立科學院。在他的推動下,普魯士國王於1700年在柏林建立起科學院,萊布尼茨被舉為第一任院長。他也曾勸說俄國的沙皇彼得大帝在聖彼得堡建立科學院,但這計畫當時未實現。1712~1714年間他訪問維也納,也曾想促使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在維也納建立科學院。1716年11月14日,他在漢諾瓦逝世。
著述
萊布尼茨的哲學思想在他定居漢諾瓦的頭幾年逐漸成熟定型,自成體系,但從未以一部大著來系統、完整地闡述。他的哲學思想主要原則,最早在《形上學論》及1686~1690年間和阿爾諾的通信中作了表述。他生前公開發表的唯一長篇著作《神正論》(1710),是一部通俗作品,目的在反駁當時法國的懷疑論哲學家P.貝勒,宣揚信仰與理性的和諧一致,討論惡的起源等等。他的另一部較大作品是在認識論上與J.洛克進行論戰的《人類理智新論》,是死後發表的。除了若干篇發表在報刊上的論文或未發表的短篇論文手稿外,他的哲學觀點都在與人的大量通信中以各種方式、從各種角度加以論述。由於萊布尼茨的博學,這些通信所涉內容極廣泛。在他逝世前不久的 1714年, 萊布尼茨曾應人請求先後寫過兩篇提綱式概述自己哲學主要觀點的文章,這就是《自然與神恩的原則》與《單子論》,兩篇內容基本一致,後者較完備。萊布尼茨大量未發表的作品和通信的手稿都存放在漢諾瓦圖書館中。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柏林的科學院決定分7組出版《萊布尼茨著作與書信全集》,計畫出40卷。但迄20世紀70年代只出了前6組的17卷,其中哲學著作和書信共 4卷。萊布尼茨哲學著作已譯成中文的有《單子論》(1975)、《人類理智新論》(1982)、《萊布尼茨與克拉克論戰書信集》(1983)等。
哲學思想
萊布尼茨的哲學思想,是一種客觀唯心主義,通常稱為“單子論”。它是在揚棄和反對機械唯物主義觀點的鬥爭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他少年時代曾受過經院哲學所宣揚的亞里士多德學說的薰陶,不久由於閱讀了近代一些科學家和哲學家的作品又一度接受了原子與虛空的觀點,但他經過一番考慮,發現原子論觀點包含著內在的矛盾:這種物質的原子既具有廣延,就總是可以無窮分割而不能是不可分的最後單元;這種被虛空隔離開的原子無法構成連續的整體,與宇宙的連續性原則相違背;僅以廣延為本質屬性的物質原子也無法說明事物的運動變化和質的多樣性。為克服這些矛盾,他主張構成萬物最後單元的實體不應具有廣延或量的規定性,而應具有各自不同的質,並應具有“力”作為推動自身變化發展的內在原則。這樣的實體是與靈魂類似的某種東西。他起初稱之為“實體的形式”或“實體的原子”等等,最後稱之為“單子”。他認為:單子因無廣延,真正不可分,也沒有“部分”,是真正“單純”的實體。單子既無部分,就不能由各部分的組合或分離而自然地產生或消滅,其生、滅只能出於上帝奇蹟式的“創造”和“毀滅”;單子既無部分,因而無物能進出其內部,故每一單子都“沒有可供事物出入的窗子”,是各自徹底孤立的。單子既與靈魂相類似,因而也具有“知覺”與“欲望”;每一單子憑其知覺“反映”全宇宙,如同鏡子映照事物一樣,在此意義下,每一單子就是反映萬物的一個不同“觀點”。同一宇宙,由於所處“觀點”不同,就反映出不同的面貌,形成每一單子獨特的質。世上沒有兩個單子在質上完全相同,也就沒有完全相同的兩個事物。單子由於知覺的清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等級之分,由構成無機物的、具有模糊的“微知覺”的單子,到動物的具有感覺的“靈魂”,再到具有清楚的自我意識或理性的“心靈”,以至比人的心靈更高的“天使”之類,最後達到全知、全能、全善,創造了其他一切單子的最高的單子,即上帝。每兩個相鄰等級的單子之間,有無數中介的單子,從而構成一個連續的系列,其間並無間隙或“飛躍”。他明確肯定“自然從來不飛躍”。單子與單子之間,是彼此獨立的,但單子所構成的事物卻又是彼此互相作用、互相影響的,從而構成一個和諧的整體。萊布尼茨認為這是由於上帝在創造每一單子時就已預先確定其本性,使它在以後的全部發展過程中自然地與其他單子的發展過程相一致,這就是所謂“前定和諧”。從這個觀點出發,萊布尼茨又認為,世界是上帝所創造的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這就是他的所謂“樂觀主義”。
在認識論上,萊布尼茨站在唯理論的立場,主張有潛在的“天賦觀念”,肯定根據“矛盾律”或“同一律”所得到的“推理的真理”才是必然真理,而根據“充足理由律”所得的“事實的真理”則是偶然的。他的哲學中具有相當豐富的辯證法因素和合理成分,如肯定萬物的自己運動和普遍聯繫等,特別是他在數學和科學上的卓越成就對人類思想文化的發展有巨大貢獻。
邏輯思想
萊布尼茨是數理邏輯的創始人。他明確提出了數理邏輯的指導思想:①希望建立一種“普遍的符號語言”,這種語言的符號應該是表意的而不是拼音的,每一符號表達一個概念,如同數學的符號一樣;②一個完善的符號語言同時應該是一個“思維的演算”。他認為,演算就是用符號作運算,在數量方面,在思維方面都起作用。他構想,根據這種演算,推理可用計算來解決,遇到爭論,雙方只要把筆拿在手裡說,“讓我們來計算一下吧”,就可以把問題解決了。萊布尼茨提出的這兩點重要思想正是現代數理邏輯的特徵。他在數理邏輯領域的其他主要貢獻是:①成功地將命題形式表達為符號公式。②構成了一種關於兩個概念相結合的演算。他用嘰表示兩個概念的結合,提出和證明了一些重要命題。例如,說明邏輯的嘰與算術加法不同的公理A嘰A=A;說明包含和真包含相區別的兩個定理:A包含A;如果A包含於B並且B包含於A,則A=B。③提出了等詞的定義,即一物能為另一物所替代而保持原來命題的真實性,那么它們就是同一的。這個原理叫做不可分辨的東西的同一原理。④第一次確定了三值邏輯的表,其中用0表示不可能,用1/2表示偶然,用1表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