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校友會

華東理工大學校友會,於1987年5月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辦公廳發文批准成立,當年10月成立華東理工大學校友總會。

基本信息

校友總會簡介

華東理工大學至今已培養了十餘萬名畢業生,廣大校友在各行各業成績斐然。華東理工大學校友會於1987年5月由國家教育委員會辦公廳發文批准成立,當年10月成立華東理工大學校友總會。 
華東理工大學校友總會成立後,積極發揮校友與母校間的橋樑作用,不斷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為校友服務、為母校服務。同時,校友總會積極協助各地、各行業校友建立校友組織,目前海內外已建立各地方、各行業校友會七十餘個;總會與各校友會保持著密切聯繫,及時向校友介紹母校發展與建設情況。

日常事務工作

華東理工大學校友總會秘書處負責校友總會日常事務工作
地 址:梅隴路130號辦公大樓215室
人員組成及分工:
劉志鵬 副秘書長 
  
負責校友集體活動的協調組織;
負責聯絡各地方校友會;
負責聯絡各學院二級校友會;
負責與重要校友相關的聯絡、慰問等事務;
負責校友總會班級聯絡員的聘任及聯絡、管理;
負責面向校友的各類電子郵件、賀卡、校報、資料的傳送、郵寄。 
  
負責日常校友來訪、校友事務諮詢的接待工作;
負責校友會網站的管理;
負責校友資源庫及其套用系統的管理;
負責校友信息、名錄、事跡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其在校友資源庫中的維護;
負責校友總會電子信箱的管理;
負責校友電子信箱開通、管理工作;
負責編輯《校友通訊》及各類面向校友的函件、賀卡的起草製作;
負責受理捐贈日常工作及校友基金管理。

校友會的總會章程

華東理工大學原名華東化工學院,於1952年由原交通大學大同大學震旦大學東吳大學江南大學五所大學化學化工系合併而成;1997年原上海石油化工專科學校更名為華東理工大學石油化工學院,2000年實質性併入華東理工大學,更名為華東理工大學金山校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原名為華東化工學院校友總會(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1993年隨學校更名為華東理工大學校友總會(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lumni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是1987年經教育部批准,由華東理工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宗旨: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團結海內外校友,繼承和發揚“勤奮、求實”的優良校風,為母校的發展,為振興中華、實現四化貢獻力量。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華東理工大學(包括上述五所大學化工、化學系和原四川分院、上海分院、上海石油化工專科學校、自學考試生、夜大學、函授部)的本專科畢業生、研究生、肄業生、進修生和各國留學生、任職任教人員(兼職教授、客座教授、名譽教授、名譽博士)及其他兼職人員,均為本校校友。
第五條 凡本校校友,經與校友會取得聯繫,登記註冊,承認會章,交納會費,即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在產生校友會各種機構成員時,有推選權和被推選舉權;
2.參加校友會的各項活動,並提出建議或意見;
3.對母校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意見;
4.優先取得本會和母校的有關刊物和資料。
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按期交納會費;
2.關心本會的工作,聯絡各地校友,發展會員;
3.宣傳華東理工大學,關心母校的發展,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
4.積極向《校友通訊》撰寫稿件。
第三章 理事會
第八條 本會設理事會。由若干理事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可連任。理事由各地校友會協商推舉產生。
第九條 會長由理事會推舉產生,主持理事會工作。另外理事會中推舉產生若干名副會長和一名秘書長。
第十條 理事會五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會長決定召集。
第十一條 理事會的職責:
1.對外代表本會;
2.選舉產生名譽會長、名譽理事、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3.討論和決定本會工作方針、計畫及其重大事項;
4.解釋和修訂本章程。
第四章 會長、秘書長
第十二條 本會設名譽會長、名譽理事若干人,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及秘書長一人,由理事會推舉產生,任期五年,可以連任。
第十三條 本會設秘書處,由秘書長聘任副秘書長及幹事若干人組成。
第十四條 秘書處職責:
1.在會長的領導下,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
2.處理校友、各地校友會與本會的聯繫事宜;
3.負責接待港、澳、台和海外校友返校講學、參觀訪問以及學術交流等事宜;
4.出版《校友通訊》等刊物,及時更新本會網頁。
第五章 本會與各地校友會的關係
第十五條 在校友集中地區可成立地區校友會。國內外各地的校友會是本地區校友自己的組織,對本地區校友負責,其工作人員由各地校友推舉產生。
第十六條 本會與各地校友會建立密切的聯繫,但不存在組織上的隸屬關係。
第六章 經費
第十七條 本會經費由學校撥款和校友捐贈籌集,各地校友會組織經費由各地校友組織自行決定籌集。
第七章 會址
第十八條 本會設在華東理工大學辦公大樓215室;
地 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郵政編碼:200237;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
第二十條 本章程經第四屆校友總會理事會通過施行。

校友會名錄

國內校友會
北 京
北京校友會 燕山石化校友會 預科北京分會
天 津
天津校友會

河 北
河北校友會 保定校友會
山 西
山西校友會

遼 寧
遼寧校友會 大連校友會
吉 林
吉林校友會

黑龍江
黑龍江校友會

上 海
大同大學化學化工系校友會 預科校友會

上海寶鋼校友會 上海煉油廠校友會 浦東煤氣廠校友會
江 蘇
江蘇校友會 無錫校友會 徐州校友會

蘇州校友會 南通校友會
浙 江
浙江校友會 溫州校友會 嘉興校友會

衢州校友會

安 徽
安徽校友會 淮南校友會 安慶校友會
福 建
福建校友會 廈門校友會
江 西
江西校友會

山 東
山東校友會 淄博校友會 濟寧校友會
河 南
河南校友會

湖 北
湖北校友會 荊門校友會
湖 南
衡陽校友會

廣 東
廣東校友會 深圳校友會
廣 西
廣西校友會

海 南
海南校友會

重 慶
重慶校友會

四 川
成都校友會 原四川分院西南校友會
貴 州
貴州校友會

雲 南
雲南校友會

陝 西
陝西校友會

甘 肅
甘肅校友會

青 海
青海校友會

寧 夏
寧夏校友會

新 疆
新疆校友會

香 港
香港校友會

海外校友會
美洲
北美校友聯合會


美東校友會 北加州校友會 波士頓校友會

休斯頓校友會 洛杉磯校友會 芝加哥校友會

華盛頓校友會 美中校友會 杜邦校友會

亞特蘭大校友會 紐約上州校友會 佛羅里達校友會


密西根校友會 加拿大校友會 溫哥華校友會


阿爾伯特校友會

歐洲
英國校友會 德國校友會 法國校友會
亞洲
日本校友會 新加坡校友會
大洋洲
澳大利亞校友會 紐西蘭校友會
非洲
南非校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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