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年7月至1982年7月,在華中師範大學數學系學習;
1982年至1988年,任通山縣教委普教科長;
1988年1月至1998年12月,任通山縣富有鄉副鄉長、縣委副書記;
1998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鹹寧市新聞出版局局長兼黨組書記、鹹寧市教育局局長兼黨組書記(1998年9月至2001年9月,在華中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2005年2月,任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2010年9月開始,在武漢大學信息管理學院在職攻讀博士學位);
2011年2月,任長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
2012年7月,任長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常務副總經理、董事。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理事、
中國出版物發行協會常務理事、
中國新華書店協會常務理事、
湖北省出版物發行協會常務副主席;
湖北長江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湖北省新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國試書業(武漢)有限公司董事;
人物榮譽
先後獲得全國宣傳文化“四個一批”人才(經營管理類)、湖北首屆出版政府獎“優秀出版人物獎”、全國新聞出版系統普法先進個人、湖北省“國有企業改革”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2月17日,據湖北省紀委訊息:湖北省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華應生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6月,據湖北省紀委訊息:近期,經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紀委對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華應生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華應生違反政治紀律,干擾、阻礙巡視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商務活動中超標準接待,利用職務便利將本人應當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支付;違反組織紀律,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有關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個人擅自決定用公款為其黨校同學購買運動服裝,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與他人進行權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生產經營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涉嫌犯罪。
華應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華應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察廳報請湖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