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2004年2月5日,英國西北部蘭開夏郡的莫克姆海灣發生重大的拾貝者遇難事件,一群中國工人在拾貝時被突然上漲的潮水吞沒,其中23人遇難,這些中國工人全部是偷渡到英國的非法勞工,並在工頭的監視和盤剝下工作,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毫無保障。此事件令整個英國社會震驚,並引發各界對非法移民問題和工頭法律的激烈討論。由於該事件教訓極為慘痛,外界稱之為“莫克姆灣慘案”。
事件背景
莫克姆灣距英國蘭開斯特市約10公里,一向以風急浪高多流沙著稱,潮水漲退速度快,幅度大,是英國海貝生長最豐富和最優質的地方。莫克姆灣的貝類特別是鳥蛤價值頗高,遠銷至西班牙。一桶新鮮海貝的市場價值約為20英鎊(1英鎊合1.84美元),附近飯店都把莫克姆灣出產的海貝作為招牌名菜,頗受食客歡迎。因此,每年都有一大批非法勞工被安排在此拾貝。
由於莫克姆灣地區風高浪急,在那裡拾貝充滿危險,退潮後,海灘縱深綿延長達兩英里,但每逢傍晚漲潮時分,海水會迅速淹沒海灘,並且伴有流沙。對不熟悉地形的拾貝者,潛伏著巨大危險。在此次慘劇發生之前,已經有不少非法勞工在拾貝時被海水淹沒。
事發前,來自中國的這批拾貝工人已經在英國其他海岸工作了約六個月時間,原來是在英國的迪賽特海岸工作,但由於當地政府擔心會影響生態平衡,下令禁止他們續繼在那裡從事這樣的工作,他們轉道來到莫克姆灣。慘案發生前一夜,當地英國人就發現,中國人夜間在海灘上生起一團團篝火。他們上去勸告,但是語言不通,沒人理睬。
事件經過
2004年2月5日,30多名受非法移民團伙控制的亞裔工人被派往莫克姆灣撿拾鳥蛤。晚上9時30分左右,突然而來的漲潮把工人們困在海灘上,一名工人用行動電話緊急求救,但是當救援人員來到的時候已經太遲,他們當時只能救出一人,21名年齡在18歲到45歲之間的中國人被潮水吞沒,不幸身亡。
英國警方接到通知後馬上展開大規模的拯救行動,15人被安全轉移。但是同時也找到21具遇難者的屍體,還有兩人失蹤,但是相信他們已經遇難。死者全部都是來自中國的非法移民,除了一人來自遼寧之外,其他都是福建人。所有的工人都沒有經過拾貝的專業訓練,之前也沒有任何的工作經驗。
英國警方懷疑這些拾貝人受到非法移民團伙控制和盤剝,隨後展開了長達18個月的取證調查工作。同年11月,21具遇難者遺體被運送回國安葬。僅剩劉芹英與另一名遇難者董新武(音)的屍體沒有下落。
2010年10月,遇難者劉芹英的頭骨被證實找到。
截止2010年10月,仍有一位遇難者的屍體還沒有找到。
案件審訊
2005年至2006年,西北英格蘭普雷斯頓巡迴刑事法庭對拾貝慘案中的五名被告進行了半年的審訊。五名被告中包括三名中國人和兩名英國人。
主犯是中國籍男子林良仁(時年29歲),他是非法勞工集團的主腦,他安排工人在危險環境下工作而不提供任何的安全設施。事發後,他試圖逃離現場;在接受警方審訊時,他更試圖掩飾自己的真正身份,又威脅生還者不能向警方透露他是僱主。他被控21項殺人罪、協助非法入境罪和共謀妨礙司法罪。林良仁承認,他向拾貝者提供工具,每袋蛤付給拾貝者8英鎊(1英鎊約合10.5元人民幣),而自己每袋出售得20英鎊,每天可獲利100英鎊。最終他21條控罪全部成立,被判處14年有期徒刑。
林良仁的女朋友趙小青和堂兄林羨勇被控共謀協助非法入境罪和共謀妨礙司法罪。他們是林良仁的助手,事發後還幫助他逃離現場和威脅生還者向警方提供偽證。最終趙小青被判入獄兩年九個月;林羨勇被判入獄四年九個月。
經營利物浦海灣漁業有限公司的一對父子戴維·艾登和小戴衛·艾登被控違反移民法和勞工法。他們收購林良仁的鳥蛤。控方認為他們明知工人們是非法勞工,對慘劇負有責任。但是最終這對父子被宣判無罪釋放。
事件影響
拾貝慘案使英國正視非法勞工問題,當年就通過了《2004年僱主許可條例》,並且在2005年設立了僱主許可機構。
每年2月5日,英國華人社區都會開展相關的紀念活動,華人社區有識之士及熱心的英國友人還成立了“莫克姆灣慘案”基金,希望對遇難者家庭提供支持。
2008年12月,一個旨在為莫克姆灣遇難者家庭的孩子募集教育基金的委員會也正式建立起來。
2009年2月5日,英國首相布朗致信《英中時報》,通過該報向慘案的遇難者家屬表示慰問,並重申打擊黑工、非法移民和販賣人口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