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客

莊客

莊客除耕種外,還要服其他勞役,並負保衛田莊的責任,受莊主和莊頭的雙重壓榨。 唐 段成式 《酉陽雜俎·屍穸》:“ 劉晏 判官 李邈 ,莊在 高陵 ,莊客懸欠租課,積五六年。”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十一:“賊者多似莊客,何以御之?”《水滸傳》:“ 趙員外 與 魯提轄 兩乘轎子,抬上山來,一面使莊客前去通報。”《兒女英雄傳》第十五回:“ 褚一官, 慌作一團,同了華忠,並眾莊客,忙忙的迎出去。” 碧野 《沒有花的春天》第六章:“他的父親被老地主的莊客打殺了。”

漢語詞語

1.舊 中國 公司、商店、工廠派往外埠採購或推銷商品的人員。

2.田莊中的佃農和僱農

唐代以來地主田莊裡佃農和僱農的通稱,包括明代皇莊的佃戶和清初旗莊的莊丁。地主占有土地,按照阡陌相連的一片,組成一個農業生產單位,通稱為莊。漢魏稱園,東晉、南北朝也稱墅、塢等。唐中期以後,均田法廢棄,莊田成為主要的占地形式。失去土地的農民或受僱于田莊,或租種莊主的田地。宋元以來,莊客除耕種外,還須服役,並負保衛田莊的責任,受莊主和莊頭的雙重莊迫。也表示食客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冥跡》:“劉晏判官李邈莊在高陵,莊客懸欠租課,積五六年。”《水滸傳》第四七回:“這三處莊上,三村里算來總有一二萬軍馬人家,惟有祝家莊最是豪傑......莊上自有一二千了得的莊客。”

唐代貴族階級,多養奴隸。莊園中之田地,當然使之耕種,然以地面遼闊,田多至千頃,自家奴隸,不敷套用,不能不利用佃戶,耕種田地,收其租稅,以供揮霍。此種佃戶,稱為客戶,或莊客。......士豪大族,收納逃戶(既客戶),留居莊上。結果致“客戶”二字,可作佃農解,莊園之大者,收容客戶,多至數百人,一家數口,集居一隅,於是莊園之中,發生客戶所居之村落,後世稱農村為“莊”,稱農家為“莊戶”,稱農民為“莊家人”,其義殆起於此。——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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