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按照國家法律、政策和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制定全市統計工作規章、統計工作現代化規劃、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建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完善和管理全市各項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組織領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工作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標準、統計報表工作;審查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
(三)組織並實施全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科技調查。
(四)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預測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全市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管理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七)管理各縣市區統計部門統計事業費;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受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全市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
(八)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專業理論知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協同市人事局做好全市統計專業職務資格評審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十)制定、完善全市經濟效益、計畫生育目標和科技進步考核指標並組織實施考核;對全市經濟效益運行、計畫生育目標執行情況和科技進步狀況開展調研和分析,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諮詢建議;組織指導各縣市區經濟效益和計畫生育目標考核工作;參與市政府及政府部門目標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荊州市統計局職責,市統計局設定11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全局文檔、外事、安全保衛、政務信息、機要、接待及會務組織工作;調查研究統計工作的重大問題及對策,草擬全市統計改革方案、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檔案。
(二)人事教育科
組織制定全市統計系統幹部人事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的機構編制和幹部的調配、調資、考核、獎勵等工作;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縣(市、區)城市、農村、企業調查隊機構編制和正、副隊長任免;協助地方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組織實施全局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協助局領導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三)財務基建科
統一管理全市的統計事業經費、統計系統基建經費;負責全市統計系統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四)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負責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會、經濟、科技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監測全市國民計畫執行情況,定期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分析和預測;組織編輯統計年鑑和有關統計資料,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管理和提供全市綜合性的統計資料,指導全市社會經濟綜合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五)國民經濟核算考核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市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核算;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狀況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全市國民生產總值、農民人均純收入等重要指標數據質量進行評估監控和協調;綜合整理並提供財政、金融、保險等統計數據。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經濟效益目標考核工作並對縣(市、區)開展考核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及檢查;評估審查各地經濟效益目標考核數據及考核結果;對全市經濟效益目標情況及效益狀況實施監測,為市委、市政府制定經濟發展政策提供參考建議;參與制定、實施市政府及其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六)統計設計管理與法規檢查科
擬定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制定和審核全市性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縣(市、區)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管理全市統計標準;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統計並管理名錄庫;組織宣傳、貫徹國家統計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和修訂地方統計法規、規章;組織開展全市統計法規執行情況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全市統計行政法律事務;指導全市統計法規業務工作,負責涉外和民間統計調查的審批和管理工作。
(七)工業交通統計科
貫徹實施省下達的工業、交通、郵電和能源、原材料統計報表制度;收集、審核、匯總、綜合整理和提供各有關專業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交通、郵電統計基礎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八)農村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村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農業產業化、結構調整、小城鎮建設、農村科技發展和農村工作重點、熱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市農村統計基礎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統計方法制度改革。
(九)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勘察設計、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價;組織指導全市有關頭專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十)貿易外經科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個體商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和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
(十一)人口與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社會、科技、行政事業單位、服務性企業和開發區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並進行地方一級統計報表的方法制度及數據處理研究;對“科教興市”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婦女發展規劃、兒童發展綱要、科技普及進行統計監測;參與全市科技進步、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調查研究科技發展規律及科技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關係,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全市社會、科技和服務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抽樣調查和勞動經濟統計全面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人口、勞動力及勞動工資等統計數據,並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參與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考核;組織指導全市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分工
局長鬍荊琳主持全局工作。
副局長呂國興協助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局機關、財務基建科、設計管理與法規檢查科,調研員李思寧協助管理。
副局長陳建華分管綜合科、核算科、農村統計科、投資科、人口科、貿易外經科,副調研員林立勝協助管理。
總統計師陳法明分管工業交通科、能源統計科、學會工作。
紀檢組長李莉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科、紀檢、監察、機關黨委、文明創建、信息諮詢中心,副調研員張世昌協助管理。
工會主任王維分管普查中心、計算站。
黨組成員、農調隊隊長許燕飛仍兼綜合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