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火災

草原火災

因自然或人為原因,在草原或草山、草地起火燃燒所造成的災害,草原火災除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外,主要是燒毀草地,破壞草原生態環境,降低畜牧承載能力,並促使草原退化。

火災等級

《草原火災級別劃分規定》(農牧發[2010]7號)根據受害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將草原火災劃分為四個等級:

①特別重大(Ⅰ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3.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②重大(Ⅱ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3.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③較大(III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3.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④一般(Ⅳ級)草原火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2.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3.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本條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火災特點

一是火勢猛。草原面積大,地勢平坦,可燃物易燃,一旦發生火災,在大風作用下,火勢迅猛擴展,難以控制。二是速度快。由於草原地區風向多變,常常出現多叉火頭,蔓延速度快,形成火勢包圍圈,人、畜轉移困難,極易造成傷亡。三是季節性明顯。草原地區的氣候特點和植被特徵決定了春秋兩季為草原火災高發季。3-6月,高溫大風天氣增多,草原積雪融化,枯草等可燃物裸露,天干物燥,容易著火; 9-11月,天氣漸寒冷,降雨減少,草原植被枯黃,天干物燥,容易著火。

火災成因

草原起火的原因主要有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類。人為因素主要有機動車引擎噴火、野外亂扔菸頭、禁火區小孩玩火、燒荒積肥生產性用火和當地居民傾倒的爐火復燃等。在我國人為因素引發的草原火災次數占草原火災總次數的90%以上。

火災危害

草原火災容易造成人員死亡和落下殘疾,受災牧戶傾家蕩產,容易燒毀國家重要設施和草原保護建設基礎設施,使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損失;草原火災除容易造成牲畜損失外,還燒掉了牲畜賴以生存的牧草,嚴重影響畜牧業生產;草原火災過後,造成地表裸露,易受大風侵襲而使表土層丟失,不利於水土保持,引起表土層有機物減少,對草原生態系統產生不良影響;我國草原與森林交叉分布,草原一旦起火,極易燒入林區引發森林火災,威脅林區生產安全。

火源管理

1.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草原火災發生規律,確定本行政區域的草原防火期,並向社會公布。

2.在草原防火期內,因生產活動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批准。用火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採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應當選擇安全地點,採取防火措施,用火後徹底熄滅余火。

除以上情形外,在草原防火期內,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

3.在草原防火期內,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槍械狩獵。在草原上進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部隊在草原上進行實彈演習、處置突發性事件和執行其他任務,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4.在草原防火期內,在草原上作業或者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安裝防火裝置,嚴防漏火、噴火和閘瓦脫落引起火災。在草原上行駛的公共運輸工具上的司機和乘務人員,應當對旅客進行草原防火宣傳。司機、乘務人員和旅客不得丟棄火種。對草原上從事野外作業的機械設備,應當採取防火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失火。

5.在草原防火期內,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應當對進入草原、存在火災隱患的車輛以及可能引發草原火災的野外作業活動進行草原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存在火災隱患的,應當告知有關責任人員採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拒不採取措施消除火災隱患的,禁止進入草原或者在草原上從事野外作業活動。

6.在草原防火期內,出現高溫、乾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極高草原火險區、高草原火險區以及一旦發生草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區域劃為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管制期限,及時向社會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7.在草原防火管制區和管制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草原火災的非野外用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管制要求,嚴格管理。進入草原防火管制區的車輛,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頒發的草原防火通行證,並服從防火管制。

8.草原上的農(牧)場、工礦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以及駐軍單位、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應當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落實草原防火責任制,加強火源管理,消除火災隱患,做好本單位的草原防火工作。

鐵路、公路、電力和電信線路以及石油天然氣管道等的經營單位,應當在其草原防火責任區內,落實防火措施,防止發生草原火災。

承包經營草原的個人對其承包經營的草原,應當加強火源管理,消除火災隱患,履行草原防火義務。

火場避險

1.有依託點火解圍。主要用於火勢迅猛,人為無法扑打的草塘火、急進地表火、樹冠火,並且火場周圍有小溪、小河、道路等自然依託的情況下進行的點火解圍。點火時,點火手要反向迅速沿依託進行點燒,滅火機手緊隨其後,防止點燒的迎面火越過依託,使新火點向大火方向逆風蔓延,以便阻擋火鋒解圍。

2.無依託點火解圍。主要用於火勢迅猛的草塘火、急進地表火、樹冠火和植被繁茂的下山火,在沒有天然依託的情況下進行的點火解圍。如火場位於以灌木和草本植物為主體的一座小山上,火以每小時5公里的速度向山下蔓延,撲火隊伍位於山腳下,此時可以沿山腳點火使火發展為上山火進行解圍。在點燒的過程中,滅火人員要迅速跟火進入火燒跡地,並用手扒出地下濕土,臉貼濕土或用濕手巾捂住口鼻進行避火。

3.進入火燒跡地。主要用於人為無法撲救,時間不允許的強進地表火、樹冠火等情況下強行沖越火線進行解圍。如火場草高1—1.5米,風向東南,風力4—6級,氣溫高達10—16攝氏度,火勢十分迅猛,火牆寬2—3米,火焰高2—3米,距離撲火隊伍只有50米,此時點火或其它條件都已經不具備,作為指戰員切忌要求部隊順風逃跑避火,而是要果斷選擇已經過火或雜草稀疏,地形平坦的地段,要求撲火隊員用衣服蒙住頭部,快速逆風強行沖越火線,進入火燒跡地。

4.利用地形避險。利用植被稀少的山脊、山石裸露的疏林地和植被稀少的開闊地帶等可以依靠的地形條件進行避險。

火場救護

1.一氧化碳中毒時的處理。其症狀是呼吸緊迫、頭痛、胸悶、肌肉無力、心悸、皮膚青紫、神志不清。處理方法:①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口鼻或將臉貼近涅土呼吸;②迅速將患者轉移到空氣新鮮的地方;③進行人工呼吸;④注射興奮劑。

2.休克時的處理。因外傷、出血、疼痛、過敏、疲勞過度等原因可能引起休克,其症狀是面色蒼白、出冷汗、精神萎靡、脈搏細弱、血壓下降。處理方法:①將病人移至安全地方,讓病人平臥,注意保暖;②如因外傷出血休克應立即止血;③如有骨折要用木板繃帶臨時固定;④用針刺人中或指壓人中,使其清醒;⑤呼吸困難的進行人工呼吸;⑥初步穩定後視情送醫院治療。

3.燒傷時的處理。①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方;②治療休克;③特別注意不要弄破皮膚和水泡,避免感染;④儘速轉送醫院治療。

4.骨折時的處理。①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方;②有傷口出血要立即止血;③開放性骨折要先用紗布棉花包紮患處,墊上軟物用夾板固定(無夾板可用棍、樹枝、竹桿代替),運作要輕,受傷部位不要綁得太緊;④經處理後,儘速轉送醫院治療。

5.火場中暑時的處理。因高溫高熱環境和過度勞累等引發中暑現象,其症狀是:發病快、極度虛弱、頭痛暈、噁心、面色蒼白、大量出汗、皮膚濕冷、呼吸急迫,嚴重時可發生肌肉濕冷或昏迷。處理方法:①將病人移至安全地方,讓病人平臥陰涼處休息;②給病人飲用食鹽水、糖水;③失水過多的可補液;④視情送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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