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許盈

范許盈(1912-1937),字世禹,浙江省天台縣西區人。幼年習武。1932年參加國民革命軍。

基本信息

范許盈烈士

1930年7月畢業於天台縣立中學新學制第6屆。仍堅持練拳學藝,尤好醫學。為人伉直而有節氣,索性強毅不回,富有愛國心。1932年參加國民革命軍。從事軍醫工作。先後轉戰奧、贛、湘、鄂、川、豫等6省,歷經5載。1937年新婚4月,聞中日戰爭暴發,輒辭家返軍參戰。時以上尉階任國民革命軍陸軍第14師一等軍醫佐,隨軍駐安徽廣德誓節渡。誓以保國為已任,致書其父云:“此次戰役,炮火猛烈,兒在槍林彈雨之下,危迫殊盡,勢在必死,設有不測,然為國而死,亦奇榮也”。並函其愛妻曰:“我以身許國,在此國難危重,全面抗戰之時,凡是國民俱應為國家民族而奮鬥。死於此時,雖死猶生。古人泰山鴻毛之辯,籌之熟矣。蓋其慷慨明志,從容慕義,有若此雲”。家書發出後,與日寇苦戰三晝夜。敵寇多次咕話誘其繳械投首,親率士卒堅守陣地並慷慨陳辭云:“為國難而死,泰山鴻毛之辯於此矣!”1937年12月28日在日機狂轟濫炸中壯烈犧牲,以身殉國,時年25歲。
1938年5月5日,國民革命軍第14師師長陳烈,在抗日陣亡烈士事略中稱“如此節氣我國人之榮也”。並發給恩餉兩個月暨撫恤金以為安家,同年邑人許傑、陳世昌曹侃孫德中張旗珍丁任生施雲卿范渠丁學倫、陳學培、許鏡明、朱幼谷等47名社會賢達,深感烈士見危致命之義舉,為大昭激勸而壯懦夫之氣,發起於5月1日假天台縣立中學召開公悼大會。緬懷烈士事跡。由天台中學校長孫德中主祭,報告烈士死難經過及生平事略。由縣長梁濟康及曹天風、許競明先後演說,然後由烈士家屬致答詞。公悼大會鹹以“香花墨淚慰忠魂,敵愾同讎期後起”來教育後輩。2003年12月2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為抗日戰爭中壯烈犧牲的革命烈士,並發給烈士遺屬范許洋《革命烈士范許盈》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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