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樂春

范樂春

范樂春(1903-1941.5),女,福建省永定縣金砂鄉古木督村人。林伯渠的夫人,中央蘇區著名的婦女領袖。 1927年參加農民運動,1928年6月參加永定暴動,192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溪南區蘇維埃政府婦女委員會主席。1930年3月任閩西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婦女部部長,同時當選中共閩西特委委員。1931年任永定縣蘇維埃政府主席,11月出席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是首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唯一的女性中央執行委員。

基本信息

烈士簡介

人物經歷

1927年參加農民運動,1928年6月參加永定暴動,192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溪南區蘇維埃政府婦女委員會主席。1930年3月任閩西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婦女部部長,同時當選中共閩西特委委員。1931年任永定縣蘇維埃政府主席,11月出席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是首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唯一的女性中央執行委員。1932年3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員,福建省蘇維埃政府執行委員、土地部部長,曾隨毛澤東到才溪鄉調查。同年5月兼任福建省婦女生活改善委員會主任。此後歷任福建省蘇維埃政府工農檢察委員會主席,臨時中央政府內務部優待紅軍局局長。1934年2月再次擔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參加了中央蘇區反“圍剿”作戰。1934年10月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後,留在閩西堅持鬥爭。1935年4月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婦女部部長,不久兼任中共永定縣委書記,參加了艱苦卓絕的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時期,任中共閩西南潮梅特委常務委員、婦女部部長,新四軍二支隊永定留守處負責人,在閩西堅持抗日鬥爭。因積勞成疾,於1941年5月在永定西溪病逝。

生平經歷

經歷

范樂春出身貧苦。1927年受張鼎丞的教育影響走上革命道路,1928年6月,參加“永定暴動”。1929年5月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入閩時,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溪南區婦聯主席。10月,任縣婦聯主席,1930年2月,當選為永定縣蘇維埃執行委員主管青年和婦女工作。1930年9月,選為閩西蘇維埃政府執委、土地部長。1937年8月,調回永定,任縣工農民主政府主席,代理中共永定縣委書記,曾主持糾正全縣“肅清社會民主黨”運動的“左”傾錯誤。同年11月,出席全國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執行委員。1932年3月,出席福建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當選為省蘇維埃政府執委、土地部長,後又任省工農檢察委員會主席,在福建省婦女生活委員會成立時,當選為主任。在任土地部長期間,曾隨毛澤東到才溪鄉調查。1934年春,調中央工農民主政府任優待紅軍局局長、主力紅軍長征後,1935年1月,跟隨張鼎丞回到永定,出席了閩西南地區黨政軍第一次代表大會,當選為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兼婦女部長,此後參與領導三年游擊戰爭。抗日戰爭開始,出任中共閩西南潮梅特委委員、婦女部長,兼新四軍二支隊永定留守處負責人。

逝世

因積勞成疾,1941年5月,病逝於西溪白葉湖山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閩西傑出的婦女領袖

范樂春,女,1903年8月出生於永定縣金砂鄉古木督村的一戶貧農家庭里。1927年開始參加革命鬥爭,192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從此,在黨的培養教育下,逐步鍛鍊成長為中央蘇區革命婦女運動的傑出代表。

1928年6月,中共永定縣委領導了震撼八閩大地的“永定暴動”,范樂春參加了暴動的系列鬥爭。1929年5月,紅四軍入閩解放永定,同年10月,她參加了永定縣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並被選為第一屆蘇維埃政府執委。同年冬,擔任永定縣婦女委員會主任。1930年2月至10月,她先後參加了永定縣第二、第三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並被選為執委、常委。9月,出席閩西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被選為閩西蘇維埃政府執委、常委、土地部長。10月,她被派回溪南區任赤衛大隊黨代表。她積極學習軍事知識,參加軍事訓練,很快提高軍事技術。

1931年5月中旬,永定縣第五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在合溪召開,由於糾正了李立三“左”傾錯誤路線,組織上對范樂春的不公正待遇給予糾正,她又被選為執委、常委。8月,范樂春臨危受命,接任縣蘇主席職務。同年11月7日至20日,第一次全國工農兵代表大會在江西瑞金召開,她出席了大會,會上被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是年,由於黨中央不斷從上海等地派送主要負責幹部到中央蘇區工作,永定成為中央蘇區的重要門戶之一和中央紅色交通線的重要站點。范樂春主持這項工作,經她接送的幹部有聶榮臻、李富春等百人之多。因此,她為保證護送幹部的安全和中央蘇區軍需民用物資的供給作出了重大貢獻。

1932年2月,范樂春接任永定縣委代理書記。3月,任永定縣委書記,同月,參加福建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當選為省蘇維埃政府執委。此後,歷任省改善婦女委員會主席、省工農檢察委員會主席和省蘇維埃政府土地部長。在擔任土地部長期間,還跟隨毛澤東到上杭才溪鄉進行調查,領導過查田查階級運動。1933年秋,她調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臨時政府優待紅軍局局長。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紅軍長征後,她與張鼎丞、劉永生、陳茂輝等人一起經艱難曲折的鬥爭後回到永定開展游擊戰爭。

1935年3月陳潭秋、鄧子恢、譚震林等同志率部回到永定與張鼎丞同志會合。4月在西溪赤寨村召開主力紅軍長征後閩西地區黨、政、軍領導幹部聯席會議。會議確定了閩西遊擊戰爭的方針和任務,建立了領導機構,編制了部隊。她參加了這次會議,並當選為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兼婦女部長,此後,她協助做部隊的政治工作。范樂春還積極協助張鼎丞同志開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工作,奉命協助指揮永定、永埔等縣紅軍游擊隊開展反敵“清剿”鬥爭,粉碎敵人的多次“清剿”陰謀,穩定了游擊戰爭的形勢,為取得三年游擊戰爭的勝利作出了重大貢獻。

1938年3月,新四軍二支隊開赴皖南抗日前線,范樂春同志經中共閩粵贛省委決定,跟方方、魏金水、劉永生、伍洪祥等同志留下繼續領導閩西人民的革命鬥爭,後擔任中共閩西南潮梅特委常委兼任婦女部長,併兼永定縣委組織部長和二支隊永定“留守處”負責人,對外是永定縣委的談判代表。此後,她按黨組織的部署,積極領導永定各地的抗日救亡運動。

1940年春,她終因辛勞過度,肺病發作,但仍抱病工作。同年春夏,國民黨頑固派進一步破壞合作抗日。3月在金砂殺害永定縣委政治交通賴義齋同志後,5月21日,又在仙師相繼殺害永定縣委常委、豐稔中心區委書記馬永昌等四位同志,製造了駭人聽聞的“馬永昌事件”。7月15日,她親自扶筆,以中共閩西南特委常委兼婦女部長名義,寫下了為“馬永昌事件”《致國民黨永定縣政府的公開信》,公開揭露了國民黨頑固派假抗日真反共的卑鄙行為,進一步闡明了我黨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嚴正立場。同時呼籲各界,共同起來,嚴懲反共頑固分子,立即停止破壞抗日活動,以鞏固國共合作抗日的局面。

1940年冬,經特委同意將她送往廣東梅縣黃塘醫院治療。當時,因“皖南事變”前夕,形勢嚴重,怕引起敵人注意。不久,又將她送回西溪赤寨山上休養治療。1941年5月初,范樂春同志的病情進一步惡化,不日,病逝在西溪赤寨山上。她與世長辭時年僅三十九歲。建國後,她被評為烈士。

烈士墓

范樂春等人合葬墓 范樂春(1903~1941年),金砂鄉古木督村人,1941年病逝於西溪鄉(生平詳見《人物卷》),後與張鼎丞的父親張來洪(1877~1934年)烈士、母親范達春(1879~1938)烈士、前妻賴月華(1905~1943年)烈士合葬。該墓在金砂鄉背頭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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