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娘行動

舊上海的舞女身份卑微,地位低下,沒人正眼打量,為了生存,她們不得不打扮妖艷,扭捏作態,過著旁人看來的輕薄生活。然而,1948年1月,正是那些一嗲二嬌的摩登女郎,竟說變就變,說鬧就鬧,平地掀起驚濤駭浪,狂風大潮,這場風暴就是人稱民國女性集體暴力抗議事件的舞娘行動。

背景

一九四七年的中國大地上,正在展開著一場規模空前的內部戰爭。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解放軍在各個戰場向當時象徵著中國正統勢力的南京國民正府發起了全面的大反攻。蔣介石集團在中共強大的軍事壓力與社會輿論壓力下,已經處在了風雨飄搖之中,危在旦夕。為求覺醒以自救,暫時緩和內外部矛盾.國民正府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規,方案,採取了一些鐵腕措施,這其中既包括蔣經國金融打虎行動,也包括了引起了一場不小風波,被後人稱之為"舞娘行動"的節約條案之一的<<禁舞令>>

現象

說道跳舞,我們自然覺得很平常了,無非是幾個人相約上舞廳娛樂一翻而已。可是,在當時的十里洋場上海灘,卻不僅僅是娛樂那么簡單的問題了.上海自開埠以來就逐漸成為當時中國商業貿易金融貿易高度發達繁榮的地區,各國商賈名流紛紛雲集此處,自然在各個方面也成為引領全國風潮的前沿陣地.單就娛樂業稅收來說,就坐了當時全市財政收入的第二把交椅,而娛樂業稅收的百分之四十,又出自歌舞廳行業.說到這,您大概明白這紙<<禁舞令>>對上海歌舞廳業界意味著什麼了吧?

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1947年底,上海直接從事歌舞廳行業工作的就有兩萬人之多,這還不包括通過歌舞業間接謀生的人員,和與此有關係的業界人員家屬。

舊上海的舞女身份卑微,地位低下,沒人正眼打量,為了生存,她們不得不打扮妖艷,扭捏作態,過著旁人看來的輕薄生活。舞女的生活表面浮華,實則大多處於艱難。當時各色報刊上,她們總是出現在輕生、情殺、盜竊、以及家庭糾紛等標題之下,舞女始終是一個不體面的形象,於是她們的戀愛與婚姻總是很容易出現阻力與波折,為了負心郎自殺的舞女可謂屢見不鮮。舞場更是個時時隱含兇險與惡勢力的不安分場所,於其間生存本來就是朝不保夕,絕大部分舞女打扮光鮮只為求“一口飯吃”。
1948年1月,正是那些一嗲二嬌的摩登女郎,竟說變就變,說鬧就鬧,平地掀起驚濤駭浪,狂風大潮,這場風暴就是人稱民國女性集體暴力抗議事件的舞娘行動。

禁舞理由

國民黨政府對交際舞一直採取不提倡的態度,蔣介石更在1934年推行“新生活運動”後明令禁止公務員涉足舞場。之後提出取締舞場的聲音一直此起彼伏,原由多種,比如,舞場吸引青年男女通宵達旦狂歌狂舞,與“新生活運動”之要義顯相背馳;身為社會中堅的青年陷溺其間,身心遭受侵害,危及民族生存;因摟抱而至淫亂,昭昭在人耳目,危及社會風化;舞場燈紅酒綠揮霍無度,一旦金盡,或恨自殺或鋌而走險,危及社會治安。
日本侵華後,舞廳里那淫奢的風氣與國勢的危難顯得格格不入,全國諸多權勢之士開始對跳舞義憤填膺。首倡禁舞的是原西北軍將領張之江,他首先提案要求禁舞,並指出:“蓋男女交際舞者,非僅授受而親,且增強其纏綿摩擦,極恣情縱慾之能事。”相對於中央衛道式的禁舞言論,上海作為禁舞最大的靶心,禁舞的決心有點勉強,上海市長吳國楨提出:“為了節約,不跳舞。”而中央的輿論是宣稱禁舞的好處不單單是節約,更重要的是,在這個社會裡流播著一種“從跳舞場產生的邪惡空氣”。
許多當官的禁舞,是有其私下感情原因在其中,比如在禁舞運動中起到重要作用的行政院副院長王雲五,其實他的女婿和兒子都是嗜舞成癖的“君子”,其女婿娶了個舞女做小老婆,女兒一氣之下吞藥自盡。正當王雲五悲痛之時,他兒子又恰好與上海的某個舞女談戀愛,王認為有辱門風,恨透了舞廳,發誓一定要禁舞。據說連蔣介石之所以對交際舞不依不饒,也與宋美齡一度沉溺跳舞,令其惱火有關。

爆發

鑒於此種特別情形,當時的上海市長吳國禎與社會局長吳開先都曾先後到南京協調對禁舞網開一面的事宜,並不惜與竭力推行此項法案的行政院正副院長張群,王雲五發生爭執.上海舞女聯誼會也寫信向喜歡跳舞的宋美齡呈情,訴求廢除此令. 無奈由於<<禁舞令>>是得到了蔣介石的許可與贊同,定為其推行"新生活運動"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

在行政院的督導下,上海市社會局堅決的執行了這一命令,先後關閉了全市各大營業性歌舞場所,禁止跳舞.這也就無疑斷了歌舞廳老闆的財路和近萬陪舞女郎,雜勤人員的生計來源.於是一場由資本家暗中操縱,由舞女,侍者,堂倌等底層人員發起參與的反抗爭權運動便轟烈地開始了。

經過

1948年1月31日下午,上海舞女及舞廳職工6000餘人在新仙林舞廳集會,抗議南京當局頒布的禁止全國營業性舞廳營業的命令,會後,他們前往市社會局請願,卻遭到了殘酷鎮壓,400多人遭到了當場扣押。

騷亂直至半夜才有所平息,警方當場逮捕了797人,這些被捕的舞廳人員分別被送往市警察總局和江陵黃埔靜安寺等分局關押.而上海市社會局也在這次舞女請願活動未果引發的騷亂中被砸得稀巴爛,人員多受傷.事後統計,有警察40多人與舞女30多人受傷.(女的比男的還猛?哈哈!)。

1948年7月6號上海市地方法院刑二庭審理開判騷亂中被抓的肇事人員,起訴書稱,本案所有被告均因生活所迫而犯罪,所以請求法庭從輕判決.審判過程中有許多插曲,引得旁觀席上笑聲不斷.據稱有十七歲女中學生一名也在被抓行列,法官疑惑問道:你是為何也參與鬧事的呢?該女學生委屈哭鬧:我本來是和人去看電影的,路遇熟人在卡車上叫喚,上來啊,去喊口號有錢發,於是也就上了車,到社會局喊了起來.眾皆大樂,唯法官暴跳怒吼:你今年才十七歲便如此之壞,待二十年後三十七歲時,更不知壞到何種程度,害多少人.此女一聽,哭叫更甚.眾旁觀者越發大笑不止。

結果

一星期後,上海地方法院判處16名被告一年以上徒刑,其餘或緩刑,或交保釋放。就這樣在巨大的社會輿論下,南京政府的禁舞令不了了之,上海的舞廳重又恢復昔日的風華,很多舞女重操舊業,直至解放。

回憶

金美虹

(原維也納舞廳舞女、上海舞女聯誼會總幹事):“那個時候我也熱血沸騰, 啊唷,沖啊,我也衝上去了。” ):“(一個姐妹)她叫我,美虹啊,救我,因為她被飛行堡壘抓到手上了,我就不顧一切的奔下去救她,我記得很清楚,我一個紅的羊毛圍巾,頭髮是長長的,她就把圍巾和頭髮拉在一起,就從這個玻璃敲碎了,從這個玻璃門裡拉出去了,身上都是傷痕。” 

史伯英

(原維也納舞廳侍應生):“這個時候忘乎所以,反正大家都動手了。我到上面去,把裡面的東西都砸了,把他們的檔案材料什麼東西,全部從淮河路視窗扔下去,從視窗看下去,馬路上的人是人山人海。”

思考

時光飛逝,物是人非.如今的上海灘依舊是那樣的繁華.流光異彩,光怪陸離,眾多窈窕美女,招展風姿於浦江兩岸.笑迎四方君子.只是在那些被重新裝飾一新,燈火輝煌的舊建築下,在那些依舊車水馬路,酒醉鶯啼的歌舞軒亭里.有多少人記得60年前發生的那一幕呢?如今79歲的舞女金美虹早已淡出了人們的視線,在接受採訪時,她極力要求隱去她的面容.和許多那個時代做過舞女的人一樣,解放後,都選擇了淡忘和沉默.人們不知道那群當 年妖嬈玲瓏,風情種種卻又各含辛酸的女人。

在建國後幾十年的漫長歲月中是怎樣度過的. 她們經歷了怎樣的滄桑和苦楚.而又為什麼,那些當年敢於拋頭露面,挺身而出捍衛自己權利的另類勞動者,在事隔半個多世紀後卻諱莫如深的隱藏起自己來.是羞澀?是覺醒?是尷尬?或是別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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