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進行舊村改造,有利於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活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有利於進一步規範農村建設,促進農村土地集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利用水平;有利於促進農村二三產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社會保障水平;有利於加強農民住宅建設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質量,增強農村地區的抗災防災能力;有利於加強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摘自《北京舊村改造試點指導意見》) 與村莊改造在某種程度上有相近意思。
工作內容
舊村改造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村域規劃編制,居民點改造建設,基礎設施改造提升以及產業結構提升等內容;主要通過對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低效無序利用的改進提高用地效率,改善村居環境,騰退建設用地,並將騰退出的土地用於村集體經濟發展和產業提升。 由於舊村改造往往涉及面積較大,且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水平長期滯後,對大多數村來說,舊村改造費用往往難以承受,因此,在舊村改造過程中,相關部門允許採用村民集資,村集體籌資和市場融資相結合的方式,引入社會資金力量進行舊村改造,但由於其他配套政策的滯後,尤其是在集體土地流轉經營方面的問題,給改造工作帶來了很多問題,在舊村改造工作中出現了變相小產權方,缺乏後續資金投入和契約欺詐等問題,這一方面需要政府部門積極配套相關土地和經濟政策,一方面需要加強項目管理,監督資金使用。
同時,舊村改造工作也出現了相當多的成功案例,通過舊村改造,村居環境得到了很大改進,通過對騰退土地的再次開發,帶動集體經濟和二三產業的發展,形成了各自村域經濟的發展特色。
試點工程
舊村改造是一項試點工程,涉及到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變革,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形式和其他一系列房地產制度變革,舊村改造的推動和實踐將帶來以上相關制度的討論和改革,同時,這種改革也是順應經濟和相關領域政策發展方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