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辦公室

(二)組織編制本轄區城中村(舊村)改造專項計畫、改造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按照許可權提出本轄區城中村(舊村)的改造範圍和改造單位,報區政府批准。 (六)組織落實本轄區城中村(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工作。

根據市編委《關於各區城中村(舊村)改造工作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深編[2005]112號),區舊村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舊城區重建局)更名為深圳市福田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辦公室(簡稱為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辦),並由事業單位調整為正處級行政事務機構,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辦是負責全區城中村(舊村)改造工作的區政府直屬行政事務機構。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上級和區委、區政府及區查處違法建築和城中村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工作部署和各項決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本轄區城中村(舊村)改造專項計畫、改造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本轄區城中村(舊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經批准後按許可權組織落實。
(四)根據市、區城市建設的發展規劃,負責本區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專項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和初審工作,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五)按照許可權提出本轄區城中村(舊村)的改造範圍和改造單位,報區政府批准。
(六)組織落實本轄區城中村(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工作。
(七)負責編制區城中村(舊村)改造資金計畫。
(八)負責對轄區城中村內市政基礎設施、環境改造及扶持項目的規划進行審核,並報區政府審批。
(九)協助做好區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工作。
(十)辦理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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