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羅湖區舊城舊村改造辦

6、負責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地價測算、收繳及協助辦理用地出讓手續。 7、負責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房屋預售初審。 8、負責制定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資金計畫及市、區政府對本區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工程所投入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建設、規劃和舊城改造、重建管理的法律法規;協助市有關部門在轄區內做好宣傳工作。
2、負責和協助相關部門組織編制轄區內建設用地和市政設施規劃方案,組織編制本轄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專項計畫、改造重建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規劃。
3、組織編制本轄區舊城、城中村(舊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
4、及時掌握全市大型建設項目動態,對涉及羅湖轄區的建設項目方案,協調市相關部門,提出更適合羅湖區建設和發展的反饋意見。
5、按照許可權確定本轄區舊城、城中村(舊村)的改造重建範圍和改造重建單位;組織落實本轄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拆遷補償工作。
6、負責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地價測算、收繳及協助辦理用地出讓手續。
7、負責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房屋預售初審。
8、負責制定本區舊城、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項目資金計畫及市、區政府對本區城中村(舊村)改造重建工程所投入資金的使用監督、管理。
9、負責落實市人大《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違法私房若干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處理歷史遺留生產經營性違法建築若干規定》(簡稱“兩規”)的處理工作。
10、指導和監管下屬事業單位。
11、辦理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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