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城市公安局

6、指導、管理、監督全市的消防工作。 12、負責全市的禁毒工作。 14、負責全市案件預審工作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及時向興城市委、市政府和葫蘆島市公安局報告有關情況和信息,並提出對策和措施。
3、負責全市的公安偵查工作,偵破各種重大刑事案件和協調處置轄區的各種突發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4、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5、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6、指導、管理、監督全市的消防工作。
7、負責對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8、負責對社會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按有關規定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9、參與實施對來本轄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省級領導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10、負責對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的規劃,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等公安科技項目的方案和措施。
11、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的方案和措施、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後勤保障工作。
12、負責全市的禁毒工作。
13、依法管理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車輛和駕駛人員、維護交通秩序。
14、負責全市案件預審工作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15、按規定許可權,對在本轄區的武警、消防、邊防部隊執行公安任務進行指導。
16、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本轄區公安機關的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研究制定並組織落實本轄區公安民警的培訓、教育、宣傳和優撫、表彰等方案和措施,按規定許可權管理人事幹部和警銜等工作。
17、組織實施對本轄區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轄區公安民警的一般違紀案件。
18、指導在本轄區的鐵路、林業等部門的公安工作。
19、完成上級公安機關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部門設定

一、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二.政工監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負責績效考核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警用槍枝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四、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駐在單位的內保方面工作;負責保全公司的管理工作。
五、法制大隊:
1、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公安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推動解決我局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指導全局執法行為;
2、按規定辦理呈報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3、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
4、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審核;
5、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控告申訴案件。
六、刑事偵查大隊(加掛縣級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刑事案件偵查、預審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級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及涉毒案件的偵查工作等。負責全市腳踏車管理工作;負責非正常死亡管理工作.
七.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管理全市機動車輛,對駕駛員進行教育、管理;依法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組織維護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追查、處理交通逃逸案件;負責人力三輪車及50毫升以下機車管理。
八.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
九、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的經濟案件、涉稅案件的偵查工作。
十、巡特警大隊
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類突發事件、暴力犯罪和群體性上訪事件及自然災害事故的處置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機關的守衛執勤和各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綜合執法。
十一、保全管理大隊:
1、抓好保全服務的業務工作,積極協調好有關單位和部門的關係,按要求完成各項經濟指標和工作任務。
2、抓好社會保全、校園保全和金融保全以及消防保全的管理。
3、抓好安全工作,嚴格管理車輛、槍枝,確保運鈔工作做到絕對安全。
十二、網路安全保衛大隊
指導派出所開展網路安全保衛基礎業務工作;開展轄區公共上網場所、聯網單位信息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網際網路信息巡查、監控工作;負責本級網偵技術手段的管理與使用;開展轄區主要違法犯罪活動發生在信息網路中的案件偵辦工作,協助其他警種開展涉網案件和現場取證工作;開展轄區網上情報信息蒐集、研判工作;開展轄區網上重點人員動態管控工作;負責轄區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組織開展轄區網路安全相關警務信息採集工作。
十三、監所管理大隊
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羈押人員監管、教育工作;掌握羈押情況。負責檢查看守所、扣留所的安全防範工作。
下設看守所、拘留所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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