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與高景逸總憲創作年底:明代
作者:周順昌
文學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朝事[1]至此,真漢、唐、宋未有之黨禍[2]也。吾輩一身不足計,惟目睹六君子之慘毒,直使人肝腸摧裂,不復有處世[3]之想。可奈何!可奈何!然畢竟成就一小人[4]之愚耳。不肖杜戶息交,近為先人營葬,山行居多,夢寐清光[5],恨不能縮地[6]一吐其憤郁!
忽得台札,更從仲通華兄備悉近況,甚慰鄙念!此只骨膽氣誼,迥超時俗,佳士!佳士!但其加意過厚[7],當之省不深愧耶?草勒布衷[8],百不一盡。——燼餘集[1]
作品注釋
[1]朝事:朝廷之事,指國家政治方面的一些情況。[2]黨禍:朋黨之禍。封建社會把凡因政治紛爭而形成的大型冤案概稱為黨禍,此指發生在明熹宗時的楊漣一案。詳見本書楊漣《獄中血書》。
[3]處世:生活在世上。
[4]一小人:指魏忠賢。
[5]清光:此指高景逸。
[6]縮地:縮短距離。
[7]加意過厚:謂仲通華對自己稱譽過當。
[8]草勒:書寫潦草。勒,雕刻,此處引申為書寫。布衷:宣布衷曲。“草勒布衷”為尺牘習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