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丘長孺書
《與丘長孺書》明文學家袁宏道所著,該文選自《袁宏道集箋校》卷五,是作者寫給朋友丘長孺(名坦,字坦之)的信。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號石公,湖廣公安(今屬湖北)人。公元1592年(萬曆二十年)進士,官吏部郎中。與兄宗道、弟中道,並稱“三袁”,為公安派創始者,文學成就居三袁中之首。其思想受李贄影響較深,重視小說戲曲和民歌在文學中地位。詩文不滿前後七子摹擬復古主張,強調抒寫“性靈”,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儒家思想束縛。作品真率自然,內容多寫閒情逸緻,部分篇章反映人間疾苦,對當時政治現實有所批判。所著有《袁中郎全集》。
基本信息
作品原文
聞長孺病甚,念念。若長孺死,東南風雅盡矣,能無念耶?
弟作令備極醜態,不可名狀。大約遇上官則奴,候過客則妓,治錢穀則倉老人[1],諭百姓則保山婆[2]。一日之間,百暖百寒,乍陰乍陽,人間惡趣,令一身嘗盡矣。苦哉!毒哉!
家弟秋間欲過吳[3]。雖過吳,亦只好冷坐衙齋,看詩讀書,不得如往時,攜侯子登虎丘山故事也[4]。
近日遊興發不?茂苑主人雖無錢可贈客子[5],然尚有酒可醉,茶可飲,太湖一夕水可游,洞庭一塊石可登[6],不大落寞也。如何?
作品注釋
[1]倉老人:管理官倉的老吏。
[2]保山婆:媒婆。
[3]家弟:作者之弟袁中道。吳:吳縣,今江蘇蘇州。
[4]虎丘山:蘇州名勝地。
[5]茂苑:代稱蘇州。語出左思《吳都賦》:“佩長洲之茂苑”。
[6]洞庭一塊石:指太湖中的東西洞庭山。
作品賞析
該文選自《袁宏道集箋校》卷五,是作者寫給朋友丘長孺(名坦,字坦之)的信,大約作於公元1595年(萬曆二十三年)作者任吳縣令不久。文章開篇以調侃的語氣問候朋友的病情,繼而以四個排比,傾訴自己在吳縣作令的體驗,表達了對官場“備極醜態”的厭惡之情,令人聯想到嵇康所言作官的“必不堪者七”。結尾邀朋友游吳縣,儼然以吳縣山水主人自居,又表達了作者寄意山水的情趣。全文如對好友信口直言,無所掩飾,可以說是直抒性靈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