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環境保護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設立自貢市環境保護局(簡稱市環保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自貢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二)加強貫徹環境經濟政策、實施環境規劃和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

(三)加強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減排目標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並組織實施我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和辦法,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以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

(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的解決。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轄區內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牽頭組織實施全市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各區縣和相關部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牽頭進行環境目標責任制、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工作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及生態保護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措施、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規划進行環境評價服務,按分級管理規定審批規劃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五)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頒布的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規章並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的環境監察工作,依法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費的徵收、稽查工作,實施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參與指導全市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組織實施或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及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管理及處置工作,參與上級組織的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受省環境保護廳委託負責對Ⅲ類射線裝置的使用審批和Ⅲ、Ⅳ、Ⅴ類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審批,負責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對民用核安全設備的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攻擊工作。負責全市核與輻射監測和監察工作。

(八)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執行國家、省頒布的各類環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九)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指導、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組織開展我市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全市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參與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外事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環境保護項目利用外資和環境保護技術引進與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普及環境科學和環境法律知識;協同市有關部門在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培訓中開展環境教育和社會環境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與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局長、黨組書記:徐明遠,男,1964年8月出生,四川省富順縣人,198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副局長、黨組成員:李建軍,男,1965年7月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環保規劃和計畫、環保科技、環境監測、環境標準、環境標誌、環保資質認證、環保產業、機動車污染防治、環境學會和下派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創新自貢、幸福自貢相關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綜合科、監察室、市環境監測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副局長、黨組成員:曹愛民,男,1969年7月出生,湖南衡陽市人,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宣傳教育、環境執法檢查、環境法制建設、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綠色學校、行政審批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文化自貢相關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審批服務科、宣教法規科。

副局長、黨組成員:李線,男,1960年9月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高級工程師。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環境監察執法、污染治理、環境應急管理、環境信訪、污染糾紛和危險廢物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副局長、黨組成員:邵嘉才,男,1961年5月出生,四川富順人,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研究生,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農村環境保護、生態保護建設和環境信息化建設等工作。負責生態自貢建設、新型城鎮化相關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市環境保護信息培訓中心。

總工程師、黨組成員:高裕君,男,1962年9月出生,四川省富順縣人,200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高級工程師。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負責建設項目管理、核與輻射安全管理、主要污染物減排、環境統計、環境普查、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資源開發活動管理和招商引資等工作。負責產業自貢、新型工業化相關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污染防治與總量減排科。

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黃健,男,1963年2月出生,四川省自貢市人,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機關黨委書記、黨組成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創先爭優、幫扶、社區創建、思想政治和群團等工作。

調研員:鄒定春,男,1957年8月出生,四川省富順縣人,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調研員。

協助邵嘉才同志生態自貢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局長安排的專項工作。

副調研員、機關黨委副書記:代樹華,男,1954年12月出生,四川省蓬溪縣人,197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2月參加工作,大專。現任自貢市環境保護局副調研員、機關黨委副書記。

協助黃健同志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環保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環境保護專題調研;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環保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歸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獎懲工作;承擔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我市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通報及應急預警;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處置及損失評估;擬訂和實施環境保護督查制度。承擔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宣教法規科

組織起草與環境保護有關的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審查、行政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調研;負責起草環境保護綜合性檔案、材料;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負責協調全市各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政策、法律和環保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的情況通報、聯絡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市內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的環境教育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總結推廣環境保護先進典型;負責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和區域合作。

(三)綜合科

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組織指導環保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項目;負責全市環境保護科研項目管理、成果申報及推廣套用;監督管理國家及省環境標準的執行;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參與編制我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審核全市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參與管理市級環保專項資金;負責環保示範工程及其他重大環保項目的立項工作;參與城市環保基礎設施項目監督管理;協助排污費管理使用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的規劃、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環境監測網;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環境應急和預警監測以及各種專題調查普查;組織調查評估全市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協調指導其他部門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編制和發布自貢環境狀況公報。

(四)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受省環境保護廳委託負責對Ⅲ類射線裝置的使用審批和Ⅲ、Ⅳ、Ⅴ類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審批。

(五)污染防治與總量減排科

貫徹執行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持證單位進行日常監督;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貫徹執行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區縣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機動車污染防治等環境管理;協助辦理進口固體廢物和有毒化學品的預審;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負責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綠色信貸、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行循環經濟工作;落實國家、省和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算並確定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容量;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和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參與研究並組織實施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環境經濟政策;負責審核涉及增加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總量指標;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貫徹執行自然生態、農村和農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農村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協調農村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小流域和湖庫污染、村鎮生活污染、養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導生態鄉鎮、生態村等農村生態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及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實施核與輻射安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核技術套用和輸變電等電磁輻射裝置及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監管;組織實施輻射安全監督檢查;負責輻射環境監測;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市核與輻射應急預案;負責轄區核心與輻射事故及投訴的調查處理,協助省環境保護廳開展轄區內放射性物品運輸監管;參與上級組織的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工作,領導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群團組織。

領導職數

自貢市環境保護局機關行政編制數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2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兼機關黨委書記)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市環保局與市水務局關於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的職責分工。市環保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市水務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部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環保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如有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環保局協商一致。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局屬單位

1、自貢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自貢市12369環保舉報受理中心)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負責所轄區行政區域內環境保護違法行為調查處理;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和處置;負責本級排污費徵收和對各地的稽查,受理有關環境污染投訴,協調處理環境糾紛;負責對建設項目、污染治理項目、自然生態保護項目、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的現場執法等工作(市政府另行規定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除外)。

2、自貢市環境監測站、自貢市核與輻射環境監測站、自貢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正科級事業單位,三個機構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對四區兩縣空氣、水體、土壤、生物、噪聲、核與輻射、室內環境質量的監測;對全市污染源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性監測,制定本市環境監測規劃和計畫;負責本市環境質量評價;負責本市環境監測網的業務組織和協調;研究野外作業、採樣布點,樣品運輸貯存等各重要技術環節中存在的問題;參加地方環境標準制定的實驗任務;承擔環境科學及環境污染治理技術的研究和設計;參加本市污染事故調查,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承擔污染治理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承擔污染事故應急監測;參加污染源管理的現場執法活動。

3、自貢市環境保護信息培訓中心

正科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職責是:負責全市環境信息化建設;收集、存儲、加工和傳輸市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和治理、自然保護、環境管理以及相關信息;培訓環境管理信息人員和計算機管理、套用開發技術人員。

地理位置

地址:獅山街61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