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額

自留額

自留額,是保險公司承擔單一風險或一系列風險、單一損失或一系列損失的限額;也可表述為保險公司在將超過其承保能力或承保意願的風險分給再保險公司後,自己承擔的責任。

基本信息

簡介

由於風險的多樣性和複雜性,保險公司在確定自留額時雖然也運用一些數學方法,但可以說,自留額的確定更多的是基於經驗的判斷。確定自留額一般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資本金自留準備金償付能力;業務量、保費、業務成本、利潤率;業務險別和風險等級;損失發生的頻率和大小;再保險的安排方式;公司的發展戰略等。
自留額的確定不僅反映了分出公司的意願、對業務的負責程度,同時也體現了分出公司的償付能力。《保險法》第一百條對保險公司的自留責任作了明確的規定:“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範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百分之十;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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