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一般而言,自由職業者生產產品的智力含金量比較高,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王小波的小說雜文只有他才能做得出,律師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得的。正因為這些人有那么一些特殊的技能,所以社會才給予獎賞,放任其自由。自由職業者的勞動是個體的,不用別人參與,旁人的干涉反而會把事情搞砸。寫文章之前,固然可以同別人討論以開拓思維、激發靈感,但一篇好文章的靈感則完全是個體行為。從古至今,很少見到有多人合作的好作品。若是李白與杜甫兩人合作,一起做一首詩的話,恐怕也不會高明。創作是個性的自由表達。而工業勞動則與此相反,單獨一個人是做不出一輛汽車來的,要有廣大合作者的相互配合才可成功。自由職業是一種高智力,獨立的勞作方式。自由職業是改革開放以來漸露端侃,慢慢發展形成的。之前是無所謂自由職業的,所有人都隸屬於某個企業某個單位,少有人能游離“組織”,智力程度再高的勞動同樣受到種種清規戒律的限制,受到方方面面的監督干涉。作家寫作要受制於領導意圖,社會形勢,所謂的結合創作小組就是那個時期的怪胎。那時甚至連律師這個職業都被取消,論其餘?改革開放之後,百業振興,各路精英脫穎而出,人們再也不滿足於安全卻無色彩的大鍋飯生活。尤其某些經濟與文化領域,一些知識人表現了強烈的獨立個性,希望擺脫“組織”限制,恢復傳統自由職業者的身份。於是乎,一大批“自由人”破土而出。
優點
自由職業者的好處實在不少,從最表層看,有四大優點一:不用看老闆臉色。天底下,惟老闆面孔最是醜陋難看,老闆掌握了你的薪水高低,職位的升降,可以恣意地擺布你,而且所有的老闆都欲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化的利潤,對於員工的苛刻也是勢所必然。無論老闆的臉相長的如何,笑還是不笑,仔細一讀,都是一個“狠”字。有一位朋友,在某家外企就職,每日必遭老闆訓斥,惶惶然不得安寧,惡夢連夜,終至精神崩潰,何其若痛!當你成為一個自由職業者時,問題全沒了,你就是自己的老闆,任誰也不能給你臉色看。只要不逾越道德與法律的警戒,你想怎么著就怎么著。
二:不用朝九晚五。朝九晚五多辛苦,晚上不敢鬧得太晚,早晨不能貪睡,鬧鐘一響,只得爬出溫柔的被窩,充軍去也。若你是個自由人,就沒了這些痛苦,愛怎么玩就怎么玩,愛睡多久就睡多久,即使從早到晚不吃不喝不拉躺在床上,並無人干涉你。人世間,只被窩最纏綿,決不可辜負了它。
三:避免了同事糾紛。辦公室里處理同事關係最煩,稍有不慎,便會惹出一大堆剪不斷理還亂的糾紛來,鬧得人不得安閒。現在可好,你是自由職業者,再也不有在什麼長久的膠著的同事關係,你完全可以放大膽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少了牽制,工作的效率也高。
四:不必嚴謹儀表。做了自由職業者,也就擺脫了辦公著裝的束縛,不必西裝革履,你想怎么穿就怎么穿,誰也不敢管你,
進而言之,由於自由職業者是一個相對自由活躍的工作空間,因此也更易激發靈感與創造力。
有人道“做了三年叫花子,再也不願上金鑾殿。”此話有些誇張,但也說明人對無拘無束生活的嚮往。有一個朋友,同人合夥辦了律師事務所,生意尚可。有一家外企公司聘他去做一個什麼部門的經理,年薪50萬,這倒是個不錯的差事,由於兩年又沒掙這么多,思考輾轉幾天,終於沒去,道“我可不願看老闆的臉。”
所謂自由
其實,所謂自由都是相對的,切不可以為做了獨立歌手,做了律師,做了自由撰稿人還是做了威客就可以天馬行空,無所顧忌。天底下哪有這等好事兒。20世紀是市場經濟,凡事講究交換,要索取就得付出,做了明星,要想聲名遠揚,招搖天下,就得犧牲點隱私,有時還得鬧點沸沸揚揚的緋聞,旨在吸引觀眾的視線;做了律師就得中止日常的道德判斷,收起個人的好惡,為有罪的和無罪的辯護;即使自由撰稿人也不能由著自己的性子亂寫,你得迎合編輯大人的口味,摸準流行的時尚,否則的話就會投稿無門,生計都要成問題。做威客也是如此,你也要百般的迎合客戶的意見,做出妥協!
職業介紹
一、“自由職業者”這個詞,遠不如其對應的英文(就是本版的英文名)來的貼切。“Self-employed”,自己雇用自己,香港人譯作“自僱人士”。根據《韋氏大詞典》,自由職業者是:獨立工作,不隸屬於任何組織的人;
不向任何僱主做長期承諾而從事某種職業的人。
比較準確的定義:是腦力勞動者(作家、編輯、會計等)或服務提供者,他
們在自己的指導下自己找工作做,經常但不是一律在家裡工作。
別名:顧問、臨時工、承包人、自由代理人、單飛雁、獨行俠、單幹戶、自
由工、唱獨角戲的、靠電話聯繫進行工作的人、電信通(指精通電子的人,尤流行
於歐洲)、虛擬雇員、虛擬企業主(20世紀非常流行)。
在中國,自由職業者包括三類人:
第一類是小本生意人,如個體零售店、小吃店、沖印店、裝修公司老闆
第二類是沒有底薪的推銷員,如壽險顧問、地產經紀、廣告中介、直銷人士、新生代的威客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如攝影師、專利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牙科醫生、技術顧問、管理顧問、管道工、電工、理髮師、藝術家、等等
對於第三類的自由職業者,錢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們的獨立性,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的自由,以及在他們的領域中被尊稱為專家,都比單純的金錢重要得多。
大部份自由職業者是喜歡親自動手的人,他們不願意雇用幫手,因為不相信別人會做得跟他們一樣好。大部份自由職業者不喜歡與別人合夥,因為不相信別人會按照他們喜歡的方式做事。
自由職業者的悲哀是,他的事業越成功,意味著他的工作時間越來越長,與家人共聚的時間越來越短。
二、自由職業者是指跟體制或者出資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關係而擁有合法收入的個體,是對當代都市新新人類而言,多為從文從藝人員,如自由撰稿人,美術人,音樂人,電腦精英,策劃人等。當然,隨著社會的發展,體制的放寬,技術的進步,自由職業者也正在向其他領域不斷擴展。學者指出,醫生,律師等將會成為最大的自由職業者群體。
相對職業
與自由職業相對的除了傳統的僱傭職業,還有簽約職業。20世紀90年代,簽約職業相對於體制內來講是個極具誘惑力的辭彙,誕生了許多簽約作者,簽約演員,專欄主持人等。著名撰稿人王朔,音樂人郝峰,譚盾等都是當時媒體捕捉的熱點。自由職業者享受著無拘無束的自在生活,但由於水平和名聲尚不能達到"簽約"的高度,有時也要以生計的窘困為代價。但是無論如何,對這種生活方式的嚮往,一直就是絕大多數不滿於生活現狀憤世嫉俗的新新人類的夢想。兩年前西安曾報導西安高校畢業生"兩成畢業生工作還'懸'著,畢業就想做SOHO"。[3]烽火獵聘對有人認為所有沒有正式單位的人員都可以叫做自由職業者,包括待業人員,失業人員等。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所謂自由職業,即首先要有職業,而後再有自由。一個人沒有職業,找不到職業,是不可以叫做自由職業者的。美國人羅伯特和莎倫在《富爸爸財務自由之路》一書中將世界上所有的人分為四類分在四個象限:E,雇員;S,自由職業者;B,企業所有人;I,投資者。他們認為四類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生活狀態:E,雇員,我有一份工作;B,企業所有人,別人為我工作;S,自由職業者,這工作屬於我;I,投資者,錢為我工作。由此可以看出,作為一名自由職業者,必須至少有一項能夠安身立命的本領,比如寫作,攝影,動畫製作等。對於那些一無所有,一無所長的待業人員,失業人員是不能被稱作自由職業者的。成為自由職業者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成為自由職業者,必須是具有一定的知識與技能,社會生存能力,還要有堅強的意志。缺乏生存的技能,缺乏相應的社會關係,就沒有資格做一個自由職業者,成為自由職業者的決不是無能者和平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