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遺蹟

自然遺蹟,又叫自然遺產,是大自然發展變化留下的具有特定科學文化價值的舊跡。 自然遺蹟是文化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環境保護法所列舉的環境類別之一。 保護自然遺蹟對於科學研究和人類的文化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和價值。

自然遺蹟,又叫自然遺產,是大自然發展變化留下的具有特定科學文化價值的舊跡。包括從審美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由物質和生物結構或這類結構群組成的自然景觀,如石林、溶洞等;從科學和保護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地質和地貌結構以及明確劃為受到威脅的動物和植物生息區,如典型的地質剖面、冰川遺蹟、火山遺蹟、大熊貓生長繁殖地等;從科學、保存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天然名勝或明確劃分的自然區域,如各種名山、古樹名木等。自然遺蹟是文化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環境保護法所列舉的環境類別之一。保護自然遺蹟對於科學研究和人類的文化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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