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自我決定理論是由美國心理學家Deci Edward L. 和Ryan Richard M. 等人在20世紀80年代提出的一種關於人類自我決定行為的動機過程理論。
自我決定認知動機理論是比較完整的理論框架,它涵蓋了較多的動機類型,動態地觀察各種動機類型,可以有效地評估學習者的學習動機,為動機研究提供了新的方向。國內的外語研究者們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利用這一理論研究中國學習者的外語學習動機。研究者可以利用這一理論對中國的外語學習者進行多方面的研究。
作為一種新的動機理論,自我決定理論強調人類行為的自我決定程度,將動機按自我決定程度的高低視作一個連續體.其基礎是有機辯證元理論,認為社會環境可以通過支持自主、勝任、關係三種基本心理需要的滿足來增強人類的內部動機、促進外部動機的內化、保證人類健康成長.自我決定理論雖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體現了動機研究的趨向,為眾多的動機理論的整合提供了基礎.
解析
1.人類行為的分類:自我決定行為和非自我決定行為
德西等人指出,個體有一種天性──想相信他們是憑自己的意志力來活動的──是因為他們想做,而不是他們不得不做(DeCharms,1976,1984;Deci,1975;Deci & Ryan,1985)。他們認為人們形成了影響他們的信息解釋的不同的因果取向:個人取向和非個人取向,從個人取向這個角度來看,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個體把自己知覺為他們自己的行為的原因,這種他們稱為因果的內在點,又叫做自主取向;另一種情境是個體相信他們的行動是為了獲得獎賞或取悅他人,或是因為外部因素的影響,他們叫做因果的外部點,又叫做控制取向。當人們的因果點是內部而不是外部時,人們更可能被內在激發來活動。一個人的因果取向形式決定結果行為是自我決定的或是非自我決定的。自我決定行為基於對人們的有機需要的認識,並且設計選擇行為,這種行為在於滿足人的需要。而非自我決定行為,不包含真正的選擇,所以可以說是自動的,它們受外在刺激和非整合的內在因素相互作用的控制,如替代需要、機體調節或壓制人們的需要結構的驅力和情緒。由於非自我決定行為是控制決定的或者是無動機的,因而它不是德西的自我決定論研究的重點。這樣,自我決定理論就把所有的人類行為區分為兩大類:自我決定行為和非自我決定行為。
根據該理論,當一個人選擇來採取某項活動,而不是完成某個外部目的時,同樣的活動更可能被激發或更快樂。如快樂閱讀,指人們選擇書或文章來閱讀,而不是課堂作業。非常幽默的是,如果兩位室友閱讀同一本書,自己選擇來閱讀這本書的人,會津津有味地讀;而當做作業來完成的人則會敷衍了事。
2.自我決定行為和非自我決定行為的信息加工模式
德西和瑞安(1985)利用信息加工模型來說明動機行為序列的各個方面是如何起作用的(見圖)。在這個理論模型中,他們將認知理論的主要研究成果整合成一個完整的動機理論。這種動機理論描述行為序列的各個成分,並以流程圖的形式表現出來。
德西認為,自我決定的心理標誌在於靈活地控制自己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在自我決定時,人們自由選擇行動,而不是被迫或受到強制,並且這種選擇基於對有機體需要的一種認識,和對外在事件的一種靈活解釋。自我決定時常涉及對人們的環境或結果的控制,但它也可能涉及放棄這種控制的選擇。但同時,自我決定也會受到環境力量的支持或阻止,所以,對自我決定的研究部分地依賴於對環境影響的探索。
由圖可以看出,自我決定行為是從環境的信息輸入和個人的需要結構開始的。信息輸入從其機能意義上說可能是信息的、控制的,或無動機的。通過一系列的動機行為,信息不斷地以一種允許自我改正的途徑被連續加工,同時,還可能伴隨著思考和反思。需要結構也可以提供信息,需要結構所引起的信息來自於非神經系統的與基本驅力有關的生理(如人的血糖水平和腺體活動)和與內在動機有關的神經系統組織。
從環境的信息輸入和個人的需要結構還和個人的因果取向形式(自主取向、控制取向和非個人取向)相互作用。這導致動機的形成(對未來滿足的認識)。不同的因果取向將導致人們在滿足需要的過程中積極性的高低,以及有區別地解釋與滿足需要相聯繫的信息輸入。同時,和信息輸入相互作用,一個人的因果取向的形式決定結果行為是自我決定的還是非自我決定的。
動機的形成成為目標選擇和目標行為的基礎,在目標達到的時候,也就是在行為完成並且以某種方式受到外在獎賞的時候。如果目標獲得導致預期的動機滿足,整個序列宣告結束。然而,如果個人的預期不準確,以至沒有獲得滿足,個體可能會回過頭來重新選擇一個目標,以獲得最終的滿足。在激發的動機已被滿足或在另一個動機已出現時,原來自我決定行為的這個序列告終。
自動的、非自我決定的行為,既可以是控制決定的,也可以是無動機的。他們以和上述自我決定動機行為不同的方式運轉。它們都涉及非整合的(時常是無意識的)動機。這種動機與控制的結構或非個人的、不能把握的力量相互作用,產生非真正的選擇行為。這些可能是有意的,像控制決定的行為情況一樣,或者它們可能產生於受與個人的意圖相牴觸的力量支配的情況。在這兩種情況下,這種行為通過直接的或替代的非整合的動機滿足而告終。
3.自我決定行為的動機來源
德西著重論述了自我決定行為的動機過程,突出了個體在動機過程中的能動作用。
激發動機和給行為提供能量的最為重要的信息來源是最初的一系列驅力。驅力可以作為發動自我決定行為的動機出現,或者它們可能是自動行為的發動者。驅力的一個重要特徵是它的循環運作。
形成動機的第二個重要的信息來源是智慧和自我決定的內在需要。這種基本的、不斷發展的動機傾向在於給行為提供能量和指導,引導人們去挑戰,去從混亂中創造秩序,去調節他們的驅力或投入有趣的活動。
情緒像驅力和內在需要一樣,提供可以導致動機形成和隨後的目的行為的信息。例如,憤怒可以引起一種動機來改變人所處的令人不愉快的環境因素。情緒作為行為的前提和後果在動機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自我決定理論中,情緒反應是信息的源泉,這種信息先於行為並給行為提供能量,並且它們以體驗到滿足的形式成為成功行為的結果,或以挫折的形式成為不成功行為的結果。德西認為,自我決定行為由動機提供能量,而這種動機由情緒以及對將來滿足狀態的需求引起。非自我決定的情緒行為有一種非整合的情緒直接提供能量並以自動的、富有表情的反應出現。例如,一個人首次駕車在快車道上行駛時會感到焦慮,但在快車道上行駛產生的征服感這種積極的情緒可能促動這種自我決定的行為(如在快車道上行駛練習)。相反,在快車道上行駛的恐懼可能引發罵那些突然行駛到旁邊的人的非自我決定行為。
驅力、內在需要和情緒這三種動機來源會相互影響、相互侵占和相互干擾,也可能聯合起來產生多重動機。
在一個動機或多個動機顯現時,人們根據他們對這些動機的滿足的預期來選擇目標,從事自我決定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通過自我修正並指向目標而獲得。如果所有的步驟都進展順利,並且這種目標將產生預期的滿足,行為將終止。不然,人們將需要選擇一個不同的目標,這種目標增加了一些,是預期產生滿足的可能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