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縣林業局

負責處理局機關辦公室日常事務;擬定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總結、統計;負責局機關文檔管理;

主要職責

場站科學調整樹種結構及樹種比例,充分發揮生態林的防護效能和商品林的經濟效益。

林業局是縣政府所屬的職能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全縣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檢查。

(二)組織植樹造林,城鄉綠化,指導各鄉(鎮)、各國營林

(三)負責組織重點防護林工程、生態退耕還林(草)工程、綠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封沙育林(草)工程、名優特果品基地建設工程等重點項目工程建設的實施與管理。

(四)組織全縣森林資源清查、區劃、重點工程規劃設計;林木資源的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

(五)編制、申報林業綜合開發項目,積極吸納資金,發展林業生產,實現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化建設的良性循環,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六)依據《森林法》,依法管護林木資源,報批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實施木材憑證採伐、憑證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森林資源有償使用,監督林地開發利用。

(七)負責全縣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開發建設自然濕地保護區,全面開展森林防火、林政稽查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縣林業產業化經營的實施方案,並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全面推進林業產業化建設。

(九)負責全縣林業行業的行政、人事、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及政治思想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

(十)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林業局設6個股室(隊、所):

(一)辦公室

負責林業系統幹部職工的考核、調配、錄用、晉級的申報工作;做好局機關安全、衛生的安排、監督;協調各股室及局屬各單位之間的關係;做好車輛安全維護及駕駛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林業建設基金、資產、財物的管理。

(二) 林政稽查大隊(含林政股)

負責全縣林業行政執法;編制森林資源採伐限額計畫,建立森林資源管理檔案;承辦林木、林地開發利用審批手續,林木採伐許可證及木材運輸準運手續;依法徵收育林基金;承辦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

(三)臨澤縣公安局森林派出所

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查處《森林法》規定的行政處罰案件;對構成刑事責任的林業行政案件,進行立案偵(調)查,證據確鑿後及時移送公安(或司法)機關處理。

(四)城市園林綠化隊

貫徹執行城市綠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城市綠化管理規範、標準及實施辦法,編制城市綠化詳細規劃、年度實施計畫;負責擬定城市綠化工程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區內道路綠化帶、行道樹及城市組團綠化帶的綠化養護管理任務,承擔城區內公共綠地的建設、改造和更新;督促、指導城區單位、門店及居民樓院綠化美化工作;城,負責城市綠化技術業務指導及臨時占用綠地和移伐樹木的審批;負責公共綠地、專用綠地及古樹、名木的管理,開展城市綠化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綠化技術人員的培訓和綠化苗木、花卉的培育、生產,搞好城區街道花壇種植和綠化林木的修剪、管護及病蟲害防治;負責城區綠化費的徵收,對城市綠化情況進行普查、統計;完成林業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業務股

負責全縣林業新技術的推廣示範工作;擬定全縣林業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總結;收集發布林業科技信息等工作;負責林業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職稱申報、聘任等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清查、區劃及消長情況的監測工作。

(六)產業開發辦

負責全縣紅棗等產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年度計畫的監督實施,上報匯總工作情況;制定全縣林業產業跨越式發展計畫,促進產業開發,實現規模效應;協調有關部門、企業做好市場宣傳,擴大臨澤林果及產品知名度,抓好林果產品加工、貯藏、運輸、銷售工作;負責全縣退耕還林(草)工程建設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檢查驗收、工程檔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項目建議書的編報及組織實施。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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