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岳陽市審計針政策,參與制訂本市審計、財經方面的政策,制訂審計業務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巨觀調控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政府預算的執行和決算;市屬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收支;市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接收的國外援助項目、貸款項目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和專用資金的使用情況;市政府及直各部門的基本建設項目概預算執行和決算;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進行的審計事項。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報告。
(五)開展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並向上級審計機關、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六)受市委、市政府委託,依法對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受市編辦(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委託,依法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全市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以及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項目進行審計監督。
領導分工
胥飛龍: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勝炎:主管紀檢、監察,分管新農村建設、招商、審計監督。
王凌藩:協管審計業務,分管法制,財金股,婦女工作。 胥華山:分管組織人事、機關、財務、老乾、綜治、信訪、計生工作。 吳華萍:分管內審,基建股,協管法制。 李春保:主管工會、“雙聯”、分管農水股。
熊海晟:分管審計業務、協調審計服務中心、主管經責室。 陳君才:分管“關協”,兼行審股股長。 黃乾平:分管審計服務中心,兼經貿股股長。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加掛法制股牌子)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日常人事工作;負責審計統計、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機關日常事務管理、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地主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報批工作;審核與覆核局機關各業務股室的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書、審計處罰決定書、審計建議書;對局機關各股室的審計業務質量進行抽查;組織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
(二)財政金額審計股
負責對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市地稅系統稅收征管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審計;負責審計市財政局、市地稅局機關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狀況;負責對鄉鎮政府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根據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組織對國有金融機構的審計工作;負責審計地方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狀況;負責完成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任務;開展外資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三)行政事業審計股
負責審計市委機關、市人大機關、市政府機關、市政協機關、市法院機關、市檢察院機關和民主黨派、社會團休機關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分工範圍內的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對政府及有關部門批准發行的證券、社會募集資金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由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政府委託由審計團休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房改、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社會捐贈、農林水利、扶貧開發、資源環境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
(四)經濟貿易審計股
負責對分工範圍的市屬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位或主導地位的工交、商貿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根據授權,組織實施對中央、省屬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五)基本建設審計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對市屬建設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決算以及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市直各部門管理的固定資產投資、施工企業的財務收支。
經濟責任審計室
負責市委組織部委託的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岳陽市臨湘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