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武縣公安局

臨武縣公安局

臨武縣公安局成立於1949年12月23日,現址位於臨武縣舜峰鎮東雲路128號,面積60餘畝,綜合技術大樓占地6000餘平方米。全局設有一中心(指揮中心)、二室(政工監督室、警務保障室)、九大隊(刑事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礦業治安管理大隊、法制大隊、網路安全保衛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十三所(城關派出所、武水派出所、花塘派出所、南強派出所、楚江派出所、萬水派出所、麥市派出所、香花嶺派出所、汾市派出所、水東派出所、沙田派出所、臨武縣看守所、臨武縣拘留所)共24個單位。

領導班子簡介

縣政府副縣長、局黨委書記、局長曹龍彪: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縣政府副處級幹部、局黨委副書記、政委徐永望: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全局政治思想、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大額財務審批。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何耀球:協助局長、政委負責全局業務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駱武雄

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森林公安局局長鄧小龍

黨委委員兼610辦副主任王永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政工室主任廖定安

黨委委員、副局長周賢鈺

黨委委員、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鬍慶國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兼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段日軍

黨委委員陳翼鋒

工會主席羅永紅

(205年7月)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領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工作。

(二)及時準確地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關對策。

負責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

(三)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以及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負責對首長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四)負責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負責涉外案件的查處。

(五)負責城區治安巡邏、防爆、反恐及110動態處警工作;依法維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正常秩序。

(六)負責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建設的安全保衛工作以及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開展的治安防範工作。

(七)負責對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及行動技術工作,運用行動技術獲取情報信息,參與重大案件的偵查,參與處置重大群體性事件。

(八)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等工作;負責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工作;承擔勞動教養呈報等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的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查處。

(十二)負責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建設。

(十三)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裝備的計畫、申報、分配和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畫並負責對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全縣消防工作;對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培訓、教育、獎懲、優撫及公安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警銜管理。

(十六)制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督察、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負責或協助公安隊伍違紀案件的查處。

(十七)縣森林公安局列入公安局序列,受縣林業局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以縣公安局領導為主。

(十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交通地理

臨武縣東雲路4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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