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孫湘隆由於多次抗擊李大倫、曾錦春的腐敗行為而遭打壓,2003年遞交辭職報告欲離開郴州,後湖南省公安廳將他調至省廳。離郴之際,部下何懷賢曾對他說:“你在這裡算是個釘子,是李大倫和曾錦春的對立面。你在,他們還會收斂一點,你一走,制約他們的人就更少了”。
楊敏之,中國監察學會原副會長,前湖南省紀委書記,1988年到1998年主政湖南反腐工作。因膽識過人,在全國紀委系統具有極高知名度。他在應邀點評時說:“在現在的制度下,指望 人人都像孫湘隆這樣也是不現實的。如果僅僅靠個人的覺悟來防止腐敗、抵禦腐敗,那肯定是不行的。舊的體制上的障礙才是問題癥結所在”。
釘子戶精神之一:挑戰腐敗上司李大倫
孫湘隆1997年從邵陽調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長,兩年後李大倫才從湖南省農委調任郴州市委書記。
李大倫和孫湘隆剛從外地調來時,家屬都沒來,所以逢年過節兩人還在一起吃飯。但隨著後來李大倫插手城建和地產的腐敗後,孫湘隆就與他分道揚鑣了。
“我得罪李大倫,就是從調查他情婦的地產項目開始的”孫湘隆說。
李大倫的這名情婦,通過李大倫之手把郴州的一塊公共性質用地轉為商業用地,建造商品房。她計畫通過轉手這個房地產審批項目獲利500萬元。她和幾個人虛假注資了一家名叫盛行地產的開發公司,欲以地塊作抵押向銀行融資,進行空手套白狼式的房產開發。但這個項目在運作不久後就資金鍊斷裂,這家公司的數名股東潛逃。
郴州警方剛抓了這幾名商人,李大倫就打電話給孫湘隆:“把人放了,事情擺平就行了。”孫湘隆回憶:“我很快知道原來這個案子和他的情婦有關。但我不想枉法,所以在電話里答覆他這幾個嫌疑人檢察院已經批捕,不好隨便放人。”
這挑戰了李大倫在郴州獨斷的權威,也觸犯了他的腐敗利益。
放人的要求被頂回來後,李大倫就提議市委組織部把孫湘隆提拔為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但又把他從公安局黨組書記降為黨組副書記,另提一名副局長擔任黨組書記,以此架空孫的權力。
“李大倫根本沒想到一個小公安局長敢這樣跟他說話。”孫湘隆回憶起這段笑了,“我當時告訴他,你可以免掉我的局長職位,但我知道他免不掉,因為任免一個地級市公安局局長必須要經過省公安廳。我還說,你有市委書記的權力,我有一個黨員向省級機關反映你問題的權利。他可能害怕這一點” 。
李大倫特偵組的成員在查證此事時,不由對孫湘隆感嘆:“敢這樣對一個市委書記堅持原則,你的身上真是沒有一點媚骨。”
此事使李大倫必欲除孫湘隆而後快。他和當時郴州市人大常委會一負責人聯手,準備通過人大評議的“合法程式”評議掉孫湘隆的局長之職。這次評議調查了100多名各級幹部。結果出乎李大倫意料,32位人大常委,有31位對孫湘隆投了優秀票。
釘子戶精神之二:反擊紀委書記曾錦春
孫湘隆的這種性格也很快得罪了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
曾錦春通過濫用“雙規”手段,威懾不聽他意旨的礦老闆和政府幹部,插手人事安排,分肥礦山利益,縱容黑社會,引起廣泛民怨,以致他在去年9月19日被“雙規”後,郴州市民舉城狂歡。據新華社報導,在他11年的紀委書記生涯里,斂聚了8000餘萬元財產,其情婦鄺莉娥名下被查封1600萬元。另外,曾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縣公安局原局長雷軍也是曾的得力幹將,其家產逾1000萬元,涉嫌賄賂金額約700萬元。郴州坊間認為曾錦春夠得上“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本報記者查證資料也發現,在紀檢系統的涉案官員里,確實無人能望其項背。
孫湘隆開罪曾錦春就始於不同意曾錦春提拔他的女婿雷軍。早先雷軍只是一名售票員,後曾錦春把雷軍安排進了郴州市蘇仙派出所。孫湘隆赴任後,曾錦春要求他提拔雷軍。“雷軍這人德性很差,我認為提拔這樣的人會打擊其他幹部的積極性。”孫湘隆拒絕了曾的要求。
孫湘隆自認不貪不色,根本沒把柄可讓曾錦春抓。但辦這起稅案的副支隊長陳正民卻被曾錦春“雙規”了20多天。孫湘隆找到時任市委書記的李大倫說:“這是曾錦春對公安幹警明目張胆的報復。如果陳正民不放出來,我這個公安局局長哪怕不當了也要和曾錦春乾到底。”李大倫擔心事情鬧大,就催促曾錦春第二天放人。
這一次儘管又勝了,但孫湘隆對李大倫、曾錦春已忍到極點。
回憶這段日子,孫湘隆很感慨:“那時我非常苦悶和彷徨,作為公安局長,會看到很多他們濫用權力、貪污腐化的情報。但是郴州的網太密了,我的職權有限,我不是監察,不是紀委,我無能為力啊”。
2003年6月26日,他決定以辭職來表達憤怒和不合作。這份辭呈寫道,“各種因素所致,我不宜再擔任郴州市公安局局長。這是我經過較長時間的思考而作出的抉擇,請予批准”。
出乎孫湘隆意料,時任湖南省委常委的公安廳廳長周本順(現任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賞識孫的正直,把他調到省公安廳任助理巡視員。
釘子戶精神之三:冒死偵破“天湖爆炸案”
“天湖爆炸案”發生於2003年12月23日上午,此前數月公安廳已決定把他調任到省廳。但由於正式辭去局長尚需郴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所以他還要履行局長的職責。
案發9個月後的破案結果表明,此案其實是由郴州市政協委員、三十六灣的大礦主周龍斌策劃的爆炸殺人案。兩名受害人之一的周兵元為周龍斌的同村人、臨武縣政協委員,也是三十六灣的大礦主。
記者調查得知,三十六灣山腰以下的礦山多數有採礦證,山腰以上的礦山多數是沒有採礦證的黑礦。這些黑礦各有權力背景,曾錦春就曾是三十六灣最重要的權力背景。郴州人皆稱曾錦春為“曾礦長”,其8000餘萬元的贓款中最主要部分即來自於他對礦山的分肥。
“天湖爆炸案”主犯周龍斌就是靠礦山結交上了曾錦春,兩人關係之好令臨武縣當地官員對周龍斌懷有敬畏。郴州坊間流傳這樣一個故事,周龍斌曾在一個晚上與幾名礦老闆打賭10萬元,如果他不能在10分鐘內打電話叫曾錦春來吃夜宵就算輸。結果曾錦春果真在10分鐘內趕到。
這就是孫湘隆要調查的周龍斌,曾錦春利益集團里的重要盟友。
“其實再過兩天,我的辭職申請就要在郴州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孫湘隆回憶。但他還是準備去臨武縣公安局部署調查破案工作。“我記得很清楚,在車過宜章縣和臨武縣交界時,這輛性能很好的奧迪車方向盤忽然打滑”,具體原因至今未明。曾多次到醫院看望他的何懷賢記得,孫湘隆的肺部傷得也嚴重,高燒不退,傷勢略好就後就匆匆出院。另有一位知情者解釋,孫湘隆之所以要匆匆離開郴州,是因為他擔心一些與他鬥爭過的腐敗集團會對他下黑手。這在郴州早有先例,天湖爆炸案發生的幾天后,郴州市政府副秘書長肖鵬金在同城的賓館被殺害。
由於孫湘隆匆忙出院,2004年他赴任公安廳後舊傷復發,抽掉腦傷溢血後才保住一命。
2004年9月11日,周龍斌歸案。
周龍斌很快動用起曾錦春的關係,他被轉押到宜章看守所。這是由曾錦春的女婿、時任宜章公安局局長的雷軍控制的地方。湖南省檢察院的通報揭開了這次運作的輪廓:周龍斌被抓後,周龍斌的弟弟周龍學一次性支付周龍斌的法律顧問黑子林700萬元現金,要求律師擺平此事。兩名副檢察長共收300萬元,打通其他關係花了300萬元。黑子林自己留下了100萬元。事後,周龍斌又通過律師給了兩名副檢察長數額不等的好處費。目前,特偵組從郴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望實及常務副檢察長陳瑤雲家搜出價值千萬元的現金及財物。
孫湘隆早在曾錦春被抓前就認為是“曾錦春從中做了手腳”。2006年上半年,他發現周龍斌被蹊蹺釋放後,就到郴州檢察院複查案卷,並把對曾錦春的懷疑匯報給了有關司法機構。“天湖爆炸案將來是要翻盤的!”湖南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總隊長孫湘隆說。
一年後,這個案子果然翻了過來:2007年2月17日,被湖南郴州市檢察院以存疑不起訴放掉的爆炸殺人嫌疑人周龍斌成了公安部A級通緝犯,涉嫌貪污受賄、枉法放人的郴州市檢察院第一副檢察長陳瑤雲潛逃後於3月中旬被捕。2月16日,另一副檢察長徐望實被捕,在此案中涉嫌介紹賄賂的郴州“大牌”律師黑子林同日被捕。
由於這起命案受到原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的操控,2004年9月被抓獲的大礦主周龍斌,在2005年11月又被郴州市檢察院以不起訴的方式釋放。但隨著郴州市委書記李大倫、紀委書記曾錦春先後被抓,尤其是去年底兩案全面進入司法程式,這起被稱為“天湖爆炸案”的命案蓋子也終被掀開了:
2007年1月底,湖南省委高層對天湖爆炸案作出複查批示。2月2日,湖南省檢察院向郴州市檢察院發出《糾正案件錯誤通知書》,認為周龍斌等人涉嫌以爆炸方式故意殺人,基本犯罪事實存在。
2011年7月29日,公安部A級通緝犯周龍斌在化身潛伏4年之後再次落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