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宗旨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創建“平安大道”和實施“暢通工程”為契機,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有序為工作目標,力創一流交警隊伍,為全縣經濟建設營造了一個良好交通環境,也因而被當地老百姓譽為“五嶺下的交通衛士”!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規章、政策;擬定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發展戰略。
2、維護全縣道路交通秩序,參與研究城市建設、道路和安全設施的規劃;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監督、管理。
3、參與全縣道路檢查站(卡)的審檢和有關管理工作;參與對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車場(庫)、車輛停靠點的規劃建設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審批管理工作。
4、負責組織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對全縣機動車輛的檢驗,牌證發放與駕駛員的考試、發證、審驗。
5、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調處工作;協助郴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查處特大交通事故,涉外交通事故;查處轄區內疑難、重大、一般、輕微交通事故;指導基層交通安全組織建設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依法打擊交通肇事的犯罪活動。
6、負責全縣公安交警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宣傳教育、政治思想工作和業務培訓;依法開展全縣公安交通管理的執法活動。
7、參與全縣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規劃和組織推廣、套用。
8、組織參與本縣重大交通安全保衛(警衛)工作,協助其他警種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維護道路治安秩序。
9、指導、監督全縣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做好受委託的農機和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