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湖南永興縣法院開庭審理“臨武瓜農疑遭城管用秤砣致死案”。法院當庭宣判,4名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以故意傷害罪被處以有期徒刑3年半至11年不等。死亡瓜農鄧正加的兒子表示,對於判決結果並不滿意。審理過程
201312月27日上午9點,永興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臨武縣城管局4名工作人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和夏際玉作為被告人出庭。庭審現場共有60人旁聽,包括死亡瓜農鄧正加以及城管的家屬代表。鄧正加的兒子鄧青強說,在庭上,他見到了涉事城管的家屬,“我們沒有說話”。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究竟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死亡”成為控辯雙方辯論的焦點。公訴方共提供6組證據,包括屍檢報告、逮捕令以及一些文字材料。屍檢報告稱,鄧正加系因為外力作用,誘發了腦部的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對於該報告,4名涉事城管並沒有提出過多的疑義。
昨天下午3點,永興縣法院經過審理,以故意傷害罪宣布判處臨武縣城管局工作人員廖衛昌有期徒刑11年,袁城、駱威平、夏際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個月。
鄧正加的兒子、二哥以及外甥旁聽了此次庭審,其子鄧青強表示不滿意。鄧青強認為,由於被告導致其父親死亡,“1個人判11年,其他人都不到10年,我覺得非常不公平”。鄧青強稱,希望法院能夠對被告人從重處罰,“我們就希望一命抵一命”。
事件回顧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該縣南強鎮蓮塘村村民鄧正加夫婦發生衝突,鄧正加倒地身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鬍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7月18日,郴州市公安局法醫對鄧正加的屍體進行了檢驗。7月30日,郴州市公安局法醫根據屍體檢驗情況及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病理組織學檢驗結論綜合分析認為,臨武瓜農鄧正加系外力作用誘發腦部畸形血管破裂出血死亡。據法院查明,案發後被告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主動到臨武縣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