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腳踏是指放在炕前或椅前供墊腳用的矮木凳。</到了明代,除床榻外,坐具已很少附有腳踏。清中期以後,有多具抽屜的書案往往帶腳踏,體制寬大,只能是清式書案的附屬檔案。
明式的床前多設腳踏,羅漢床前的腳踏短而成對,架子床和拔步床前的腳踏獨一而修長,長約二尺左右,寬尺余。床上中置炕桌,炕桌兩旁坐人,兩具腳踏就放在坐人部位的床前,以備踏腳。兩具腳踏之間,多置灰斗,形如方抽屜,因中放爐灰而得名。灰斗為柴木製,多上黑漆,中有椿柱,可以在上面磕菸袋。爾後傳世既久,腳踏大多已與床分離。
腳踏原為床的附屬檔案,故形制多與床身相同,較常見的是有束腰,方材,內翻馬蹄;有的採用鼓腿彭牙的造法,無束腰直足的、有束腰帶托泥的、四面平式的都少見。
類型
從式樣和功能區別,腳踏主要有兩種類型。
一種是帶有滾木裝置的凳面,腳踏之上,來回滾動,摩擦腳心的湧泉穴位,起按摩保健作用,可以叫保健凳,也叫“滾凳”。《長物志》說:“腳凳,以木製滾凳,長二尺,闊六寸,高如常式,中分一檔,內口空,中車圓木二根,兩頭留軸轉動,以捌拽軸,滾動往來。蓋湧泉穴精氣所生,以運動為妙。竹踏凳方面大者,也可用。”按滾凳可以活動經絡,有利血液循環,對老年多病、行動不便的人頗為相宜,可以說滾凳應是一種醫療用具。
另一種則是專為踏腳承足的,也稱腳踏、承足、擱腳凳等。由於古代居室多是磚地面,為了防止北方冬季和南方梅雨季節時,身體接觸地面會感到寒冷,故過去坐椅子或床榻,腳不是直接踩在地面上,而是放在腳踏上,而現代居室都是地板或瓷磚、地毯,不再需要隔濕隔寒的腳踏,故這一類型的腳踏已逐漸消失了。
用途
腳踏不僅是一種容足之具,有時也充當坐具。如清中期大文學家曹雪芹所著的《紅樓夢》一書里,便描述了腳踏的這個功能。第十六回“賈元春才選鳳藻宮,秦可卿夭逝黃泉路”寫趙嬤嬤到賈璉處,“平兒等早於炕沿下設一杌,又有一小腳踏,趙嬤嬤在腳踏上坐了,賈璉向桌上揀兩盤餚饌與他放在杌上自吃。”趙嬤嬤雖為賈府里較有身份的下人,但在王熙鳳的貼身丫環平兒和賈璉的眼裡,其地位仍很卑賤,自然不能與他們平起平坐,所以只能坐在炕沿下的小腳踏上吃飯,甚至吃飯用的菜餚盤碗也只能放在杌凳之上,不能上桌。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腳踏在一些非正式場合里也是身份相對較低的人所坐的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