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作梅

胡作梅(1653~1718年),字抑齋,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李市新城人。胡作梅兄弟四人,依次為胡作梅、胡作相、胡作柄、胡作楫,都以文學聞名,時人稱之“荊門四胡”。胡作梅年輕時在文學界就享有盛名,曾與三位胞弟及鍾祥才子李蘇、李蓮等組織金河詩社,在荊襄一帶盛極一時。

基本信息

初入仕途

公元1678年(康熙十七年),胡作梅25歲,赴省鄉試得中戊午科舉人,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進京會試得中壬戌科進士,授任翰林院檢討,負責國史編修。

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二月辛未日,皇帝在乾清宮召見胡作梅,賜座席,命他即席賦詩。他當即不假思索,連寫數首,一氣呵成,深得康熙皇帝賞識,其中有一首名為《春日早朝》一直流傳至今。

政務之餘,胡作梅經常與康熙皇帝、朝中大臣一起吟詩作對,經常贏得滿堂喝彩。

公元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胡作梅受命出巡陝西督察學政。他一身正氣,不徇私,不受賄,凡私下請託,一概回絕,還經常為貧寒學士打氣撐腰,頗受時人敬重。

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擢升為國子監祭酒,主管教育和太學進修的監生(貢士)。次年,升任少詹事,銜四品。

不久,北京國家府庫存米被盜,平民張三等人被指作盜賊而送刑部審訊,擬判處死,監押聽候執行。時任刑部尚書的張廷樞認為量刑偏重,堅持主張改判充軍。康熙皇帝認為張廷樞蓄意破壞國法,將其打入天牢,又讓朝廷公卿審議這樁要案。

當時不少人附和康熙皇帝,認為張廷樞的改判是錯的,應罰扣官奉。唯胡作梅挺身而出,詳細整理審訊記錄,謄錄全部供詞,據理力爭,才打消了康熙皇帝的滿腹疑雲,終於讓蒙冤的張廷樞獲釋。

胡作梅任少詹事期間,九門提督仗勢誣人以死罪,胡作梅大義凜然,及時向康熙皇帝揭露箇中底細,使那個頗受皇帝寵幸的滿族大臣受到懲處。

公正廉潔

公元1711年(康熙五十年)正月,胡作梅再次被提升,出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大學士。

隨後兩年出任浙江、江西等地擔任科舉考試的主考官。當時江南幾省出現科場舞弊,有好幾個監考官因之掉了腦袋。胡作梅不徇私情,全身而歸,並贏得當地輿論的普遍好評。

死得其所

公元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2月,康熙皇帝舉行宮廷宴會。宴前,皇帝讓胡作梅談對朝廷派兵入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平叛的看法。胡作梅主張堅決維護國家統一的觀點深為康熙皇帝讚許。

次日,皇上降旨指派胡作梅前往郭多里前線監發軍餉。他在奉旨督餉中嚴禁逐次剋扣,嚴厲懲治貪贓枉法,大刀闊斧地杜絕浪費,確保了官兵作戰需要和穩定。他在前線,生活極為儉樸,每餐只有一道菜,與廣大兵士同甘共苦。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8月,胡作梅病逝於出征途中。朝廷因胡作梅的不凡功績賜以隆重的葬禮,其墳墓位於其故鄉沙洋縣李市牛蹄橋。康熙皇帝親自為胡作梅撰寫祭文,以表彰其生平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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