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大鵬烈士

肖大鵬烈士

192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7年8月,參加南昌起義。 1928年1月,任中共於都臨時縣委委員,參與領導於都農民暴動。

肖大鵬烈士
192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黃埔軍校第六期畢業後,奉命返回於都,從事軍命活動,曾任於都縣學生聯合會負責人。後赴武漢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學習。1927年8月,參加南昌起義。後回鄉領導革命鬥爭,任中共於都中心支部幹事會幹事、縣農民協會執行委員。 1928年1月,任中共於都臨時縣委委員,參與領導於都農民暴動。8月,任橋頭赤衛大隊隊長。1929年,任中共于都縣委委員、贛西南蘇維埃政府東河辦事處主任、贛南暴動總指揮部總指揮、贛南暴動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國工農紅軍第二十軍第一縱隊縱隊長、紅二十軍第一七二團團長、紅二十軍軍長、中共湘贛(河西)臨時總前委委員等職。 1931年,率部在河西地區策應中央蘇區第一、二次反“圍剿”作戰。7月,在於都平頭寨因肅反擴大化被錯殺。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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