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律

聲律

根據漢字單音節的特點,三國時李登作《聲類》,以宮、商、角、徵、羽分韻,首以五聲配字音。西晉陸機在《文賦》中說:“暨音聲之疊代,若五色之相宣。”

聲律

正文

中國古代對詩和駢文聲調音韻格律等方面的要求。根據漢字單音節的特點,三國李登作《聲類》,以分韻,首以五聲配字音。西晉陸機《文賦》中說:“暨音聲之疊代,若五色之相宣。”也提出了字音的調配問題。南朝宋范曄《獄中與諸甥侄書》中有“性別宮商,識清濁”的話,說明已經注意調配,能夠識別五聲。南齊周顒作《四聲切韻》,已開始分別字的平上去入四聲。到梁代沈約進一步用五聲來調配詩的音節,他在《宋書·謝靈運傳論》中指出:“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即要把宮聲和羽聲的字、浮聲和切響的字互相調配。他又提出“八病”說,即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前四病為浮聲切響(即後來的平仄)的調配不當;後四病指雙聲迭韻的調配不當。後來更進一步用五聲來配四聲,但對五聲與平、上、去、入關係的解釋,卻存在分歧。沈約所說的低昂或浮切,以及劉勰在《文心雕龍·聲律》中所說的“聲有飛沉”,都是兩分法。四聲怎樣分為兩種,在六朝時沒有完全解決。“八病”說過於繁瑣,沈約自己也不能遵守。到了唐朝,以上去入為仄,平仄相配,符合於低昂、浮切、飛沉的兩分法,便逐漸形成了平仄協調的格律
這種格律運用到五言詩七言詩,就成為律詩;運用到四六文,就成為格律文。它的特點是把句子分為音步,有雙音步和單音步,如五言律詩的仄仄平平仄,就是兩個雙音步和一個單音步,平仄互相交錯;七言律詩即在五言律詩上加一個平仄相錯的音步。一聯中的兩句平仄相錯,聯和聯之間的平仄相承。再加上雙句用韻,首句可用可不用,中間兩聯對偶,這就構成律詩的格律。四六文是以兩個雙音步平仄交錯為四字句,三個雙音步平仄相承又互相交錯為六字句,構成上聯,再與同樣字句的下聯平仄交錯相對,構成格律文。聲律對唐代近體詩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熟練地掌握聲律,有助於創作出音調和諧、悅耳動聽、富有音樂美的作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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