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巡迴法庭

美國有13個聯邦法院巡迴法庭(Federal Judicial Circuits),分別為: 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庭、第一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二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三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四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五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六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七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八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九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十巡迴法院巡迴法庭、第十一巡迴法院巡迴法庭、聯邦法院。

法律依據參見28 U.S. Code Sect. 41。

哥倫比亞特區 哥倫比亞特區

第一巡迴法院 緬因州、麻薩諸塞州、新罕布夏州、波多黎各(島)、羅得島州

第二巡迴法院 康乃狄克州、紐約州、佛蒙特州

第三巡迴法院 德拉瓦州、新澤西州、賓夕法尼亞州、維京群島

第四巡迴法院 馬里蘭州、北卡羅來納州、南卡羅來納州、維吉尼亞州、西維吉尼亞州

第五巡迴法院 運河區、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德克薩斯州

第六巡迴法庭 肯塔基州、密西根州、俄亥俄州、田納西州

第七巡迴法庭 伊利諾依州、印第安那州、威斯康星州

第八巡迴法庭 阿肯色州、愛荷華州、明尼蘇達州、密蘇里州、內布拉斯加州、北達科他州、南達科他州

第九巡迴法庭 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愛達荷州、蒙大拿州、內華達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關島、夏威夷島

第十巡迴法庭 科羅拉多州、堪薩斯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荷馬州、猶他州、懷俄明州

第十一巡迴法庭 阿拉巴馬州、佛羅里達州、喬治亞州

聯邦法院 所有聯邦司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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