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

[1](引用時縮寫為N.D.N.Y.)是美國94個、紐約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 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二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紐約北區法院是之前的紐約聯邦地區法院的繼承者之一,後者於1814年4月9日被分割成了南北兩區。

美國紐約北區聯邦地區法院[1](引用時縮寫為N.D.N.Y.)是美國94個、紐約州4個聯邦地區法院之一。該法院審理後的案件需抗訴至第二巡迴法院,專利及《塔克法案》相關的案件需抗訴至聯邦巡迴區法院。
紐約北區法院是之前的紐約聯邦地區法院的繼承者之一,後者於1814年4月9日被分割成了南北兩區。北區中後又被分出西區,如今北區法院涵蓋紐約上州的32個郡,其中有很多都跟加拿大接壤。
該法院在奧爾巴尼、賓漢姆頓、Plattsburgh、雪城及Utica設有法庭,在Watertown設有設施。該法院通過自動案件管理系統接受案件的審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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