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目的
2001年3月,由於恐怖主義和武裝販毒、走私等跨國有組織犯罪活動日益猖獗,各國迫切希望加強合作,預防和打擊與此相關的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枝等活動,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為此,各國談判達成了《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枝及其零部件和彈藥的補充議定書》(ProtocolAgainsttheIllicitManufactureofandTraffickinginFirearms,TheirPartsandComponentsandAmmunitions)(簡稱:《槍枝議定書》(FirearmsProtocol))。
其目的在於通過打擊非法製造和販運槍枝等小武器的活動,加強國際社會在預防和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方面的合作。2002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簽署了《槍枝議定書》。2003年9月29日,聯合國發言人埃克哈德宣布,已有147個國家簽署《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其中批准該公約的有51個國家。根據有關規定,公約於29日正式生效。生效的還有《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防止、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的補充議定書”。
歷屆會議
2004年6月28日至7月9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第一屆締約國會議在維也納舉行。79個締約國、42個簽署國及聯合國機構和區域組織參加,以外交部法律顧問尹玉標大使為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與會,並當選為大會副主席。會議備受各方重視,通過了締約國會議議事規則及公約和販運人口、偷運移民兩項議定書的2005年工作計畫,並制定了公約及議定書執行情況的四項調查表,為今後締約國會議及公約和議定書的執行奠定了良好基礎。
2005年10月10日至21日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第二屆締約國會議在維也納召開。65個締約國、32個簽署國及相關聯合國機構、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代表出席會議。會議審議了各國履約情況,重點討論了國際司法合作、技術援助等問題。中國派出以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吳海龍大使為團長的代表團與會,並積極參加會議有關工作。
2006年10月9日至18日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第三屆締約國會議在維也納召開。82個締約國、25個簽署國及相關聯合國機構、政府間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代表出席會議。會議決定設立不限成員名額的國際合作工作組,作為締約國會議的常設組成部分。中國派出以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唐國強大使為團長的代表團與會,並積極參加會議有關工作。
2007年10月3日至5日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技術援助政府間工作組會議在維也納舉行。會議審議了技術援助的優先領域、協調和資源調動、績效指數和工作組的效能和未來等議題。中國派代表團參加了會議。中國代表團要求加強國際合作領域的技術援助,強調應重視開發中國家的實際需要。會議決定保留技術援助政府間工作組並繼續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