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耿旺,男,1972年生,北京平谷區夏各莊鎮賢王村人。2011年5月28日,耿旺來到河北省隆化縣在伊遜河邊一處建築工地做小工,奮不顧身救起一位落水女孩,還毫不猶豫地拒絕了獲救女孩的父親的10萬元酬謝。10年前的他因為“幫人”而以身試法成為“囚徒”,走出高牆後的第一個春天卻成為跳河救人的“英雄”。救人
2011年5月28日正午,耿旺來看伊遜河。離河還有幾十米遠,河岸傳來了呼救聲,“救人啊,有人跳河了”。耿旺加快了步子,在奔向河岸的途中,他又脫掉了上衣。“嗵!”這一躍,耿旺已到落水者身前。水裡一名穿紅色校服的女孩,已失去意識正在下沉。耿旺從身後提起女孩衣領,將女孩的頭拖出水面。落水點距河岸不過3米,但深度卻超出了耿旺的想像。靠著兩下子狗刨的功夫,耿旺怎么也踩不到底兒。這時,如果不是一名過路司機甩下一條床單,耿旺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回到岸上……女孩被送到醫院,活了過來。而耿旺的新的生活,也從這裡開始被描繪成另外一種色彩。犯案
讀中學時,因為對機車改裝的痴迷而輟學去機車修理店打工,並向親戚借錢自己開修理店,但這種熱愛並沒有“開花結果”,倒是“無心插柳”地結識了一群“朋友”。2000年8月的一天,耿旺和6個朋友租車來到河北遵化,為的是幫其中一個朋友討回1.7萬元“欠債”。當耿旺和朋友在“欠債人”家裡亮出“片兒刀”,並進行了一番“說教”後,對方老老實實地拿出了8000多元的“欠款”。當天,一行人高高興興回了北京,“債主”還請大家狠撮了一頓。但到了晚上,事情卻發生了變化,耿旺等人因“入室搶劫”被抓,而“債主”卻拿不出欠條為大家“洗冤”。
對於“人生”的話題,耿旺沒那么較真。“救人就是幫了個忙。當初去要錢我也是本著幫忙去的,但那時不懂事,交錯朋友,意氣用事,犯了錯,後悔莫及”耿旺說,自己本不惡,所以現在也談不上是轉變,只是在繼續著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