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會

耶和華見證人會

耶和華見證人會


耶和華見證人會(以下簡稱見證人會),乃是古老的亞流派矣謁(Arianism)的再次出現。
主後四世紀初,亞歷山大教會的長老亞流公開宣講矣謁,否認基督的神性,他的論說可分下列數點:
一、父(上帝)比子(耶穌)在先,所以子未曾與父永遠同存。
二、約一1的話:"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為不可信。
三、(基督)是被造的,不過是最先被造而已。
四、道既是被造的,則不能與神同等。
五、道也可能犯罪
當時有一班人竟附從亞流的說法,信徒中產生混亂,於是教會召開了第一次國際性會議,就是尼西亞大會(Nicean Conference, A.D. 325, 6, 19-27, 29)。會中經過周詳辯論之後,決定亞流派為矣謁,並通告禁閱亞流所著書籍。大會為辨明並保守基督教純正信仰起見,訂定了尼西亞信經(Nicean Creed),至今仍被很多教會在崇拜時誦讀。
想不到一千四百餘年後,魔鬼又將亞流的矣謁再次藉著一個名叫羅素(Charles T. Russell)的人在美國重現。
見證人會的起源
羅素在一八七二年開始宣傳他的論說。在最初十二年內,沒有固定名稱。一八八四年,他們自稱為錫安守望台,一九零九年改稱為人民講台會,一九一四年又改稱國際聖經學生協會,直到一九三一年在羅素的繼承人羅森福(J.F. Rutherford)的領導下,改成今日的名字-耶和華見證人會。
一百多年以後的今天,見證人會成為神的教會最激烈的仇敵之一。他們反對一切純正的信仰;如三位一體、基督的神性、基督贖罪的真義等等;他們毫不遲疑的宣稱其他教會為"耶和華在地上國度"的敵人,"撒旦的組織"。
見證人會的名稱
該會引用賽四十三10,12,四十四8,"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為名稱的根據。他們認為神在這裡所說的"你們"就是指著今日的見證人會。任何虔心讀經的人,也可看出在這兩章聖經中,"你們"二字神是指著祂的選民以色列人而說的。不但如此,見證人會認為啟七與十四章中所說的十四萬四千人就是見證人會的人。惟有見證人會的人是得勝純潔的信徒,其他教會皆需經過大災難。(但因見證人會的人數已經超過了十四萬四千,為了自圓其說,首領們最近發明新論:除去十四萬四千人以外,尚有所謂"哈米吉多頓劫餘之人";雖然十四萬四千人數已滿,但凡參加見證人會的,皆可成為劫餘之人,得享地上永遠安樂。)
見證人會的首領,無知地將他們自己放回了主前的舊約時代。因為在新約時代的基督徒,乃是作基督的見證;在新約聖經中,沒有"耶和華的見證"這名詞或命令。主在升天前給門徒的吩咐乃是"直到地極,作我(基督)的見證。"(徒一8,路廿四48)。
見證人會的傳教方法
*龐大的文字工作
在各教會中,見證人會擁有最龐大的印刷廠,每月出產印刷品百千萬份,其中尤以守望台 (Watch Tower)及覺醒 (Awake) 推銷最廣。所用皆通俗文字,對一般平民影響力最大。
*逐家拜訪,一戶不漏
當見證人會在某一城市開始工作時,先將該城劃為若干區,然後在每區逐街、逐巷、逐家登門拜訪,不漏掉一戶。他們手持書刊及小型錄音機,有禮貌地進入你家。他們從上級學習背誦了數十處經文,能夠將他們的教訓說給你聽,並告訴你的信仰如何錯誤。根據經驗,很多在神的話語上沒有追求的基督徒們,對他們這"前三招"已有招架不住之感。有一位學生曾對我說:"我知道他是錯的,但不知如何反駁他!"你若在聖經上有根基,用真理的話語向他進攻,他會感覺失措,但絕不放棄。他會打開錄音機請你聽他上級的話,若仍不能取勝,他會禮貌地告辭,然後下星期帶他的上司來與你面談。一次不成功,再試第二次,兩次、三次不成功,也不氣餒,直至達成目的為止。單就拜訪之努力,見證人會實可算第一。
*全力推銷印刷品
見證人會深深曉得文字工作的重要,他們每一會員必須奉獻時間推銷印刷品,很多人每月奉獻六十小時作推銷員及拜訪工作。拜訪的人離去前,必留下幾份書刊,希望在他們走後,可以使你受到影響。在美國時常可以在街頭巷尾看見他們的人售賣"守望台"等書刊。
*使你以為他們處處根據聖經
我們知道,一些小的教團常常奮勇致力於一種特殊工作,而這工作的目的乃是要遮蓋此教團過去的某種缺欠。安息日會創始人懷艾倫太太被當時眾多名醫證實是一個神經錯亂的人;所以今日安息日會在各處設立療養院、醫院等等。同樣,見證人會創始人羅素是學問平庸的人,但他卻常常"引證"聖經原文來支持他的論說,以致造出很多可怕的笑話。結果被人訴之於法,法官當庭給他一本希臘文的書請他當眾誦讀,他卻不能。在這種心理反應下,見證人會特別注重文字工作,並自己重譯聖經(新世界譯本)。
與你談話的"見證人",會處處使你感覺他如何熟習聖經,當你不同意他的論說時,他更會對你說:"你若參考一下聖經字典,就會明白。"或說:"你若多研究聖經原文,一定會同意。"或說:"我真巴不得你以後多讀這正確的譯本(指他們的新世界譯本)!"
耶和華見證會人的信仰(一)
一、見證人會認為上帝是一位一體。三位一體的說法是不可信的,只能用於黑暗時代,並且造成了黑暗時代。
二、上帝從永遠到永遠是隱藏的,不可知的。
【聖經真道】
三位一體乃是聖經中真理,也是聖善之神的最大奧秘之一。是幾乎超過我們理解能力以外的事情;但我們憑著神自己的啟示與指引,能夠知道一些關於三位一體的真理:
一、全部聖經是三位一體的表證與根據:
(一)舊約與新約是不可分的;舊約是新約的準備與開端,新約是舊約的實體與完成。
在舊約,我們看見真神不是一位一體而是三位一體。創一1的"神"字在原文是多數的,在同章26節又說:"我們要照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此外,舊約里多次提到"神的靈"(創一2;賽四十八16,六十三10;結二2,八3;亞七12),並且提到彌賽亞(基督)的神性(賽七14,九6)。
(二)新約里,有關三位一體的話說得更清楚、更明顯。
道成肉身的事實,證明三位一體。
五旬節聖靈降臨,證明三位一體。
主在約但河受洗,聖父發聲,聖靈降臨在祂頭上,證明三位一體。
主自己的話,證明三位一體:"父、子、聖靈的名"(太廿八19)(請注意,這裡不是說:"父的名、子的名、聖靈的名",而是說:"父、子、聖靈的名")。這"名"字在原文是單數而不是多數,表示真神有三個位格,卻是一體。 主自己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又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又說:"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十38)證明基督與上帝是一體,但可分別行事。
使徒保羅見證三位一體:"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功用也有分別,上帝卻是一位。"(林前十二4-6)保羅在林後十四14祝福的話里更顯示三位一體的真實:"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二、神雖然一方面是自隱的(賽四十五15),一方面又願意人認識祂。
這位至高無上、滿有尊嚴的唯一真神有一個特性,就是祂不願運用自己的威嚴將自己顯赫的直接顯示給人,而願間接的通過其他事、物、人、以及祂的獨生子基督,來將自己表達給人。
(一)藉著事:
"你們要追念上古的事,因為我是上帝,並無別神。"(賽四十六9)
"你雖不認識我,我必給你束腰。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使人都知道除了我以外,沒有別神。"(賽四十五5,6)
在迦密山上,神用火燒盡了燔祭和祭壇,結果民眾都俯伏在地承認說:"耶和華是神!"(王上十八39)
(二)藉著物:
"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詩十九1)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三)藉著人:
在舊約中神藉著他的眾僕人,先知、祭司、君王;在新約藉著使徒、門徒及歷代聖徒將他顯明。
(四)藉著基督:
"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十四9)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
耶和華見證人會的信仰(二)
一、見證人會認為耶穌是被造的。神最初造了兩個大能天使,就是米迦勒與露西弗。露西弗背叛了神,成為魔鬼,米迦勒被差到人間成為耶穌。
二、見證人會的新世界譯本聖經翻譯約一1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是一個神。"最後一句的英文應該是The Word was God(大寫字母),新世界譯本譯為The Word was a god (小寫字母)。
三、耶穌在世時並不是兼有神性與人性,祂在世時只是一個純粹的人,與未犯罪前之亞當相同。
四、耶穌這個"人"在十字架上的死是永遠的死了,是遭受了永遠的毀滅,永遠不復存在。
五、耶穌這個"人"從未復活。空的墳墓並不能證明復活的事。他的身體或被上帝取去或化成氣體,無人知道。
六、為了酬賞耶穌其人的順服,上帝賜給他一個神性的靈體。所謂復活的乃是這靈體。
七、這靈體的耶穌可能與神永遠長存,但耶穌其人的前身米迦勒乃是被造的,不是與神同時開始。
【聖經真道】
一、擅言主耶穌基督是被造的,乃是卑微人類對真神的最大褻瀆之一。
全部聖經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是三位一體的第二位(閱第46頁)。
米迦勒是向神盡忠,是神所重用的大能天使,但決不是所謂"耶穌的前身"。
我們可以確知但十4~6所記載的,乃是舊約中基督的顯現,其描寫正與啟一13~16所記載的基督顯現一樣。在但十13及20中,基督曾兩次提到米迦勒助祂爭戰,可見基督與米迦勒不是同一位。
二、按照正確的希臘文法,見證人會對於約一1的翻譯是絕對錯誤的。普世任何希臘文學者皆可證明他們可怕的錯誤。
為了支持他們的矣謁,除了上列經節外,新世界譯本將一切明確記載耶穌神性的經節都加以似是而非的錯解或注釋。最顯著的幾處如下:
(一)新世界譯本將腓立比書二6譯為:"基督耶穌縱有神的形像,但並不勉強稱自己與神同等。"
(二)約十30:"我與父原為一",原文簡單清楚,新世界譯本譯者們無法更改,卻在旁邊加註解說:"與父為一"乃是"與父相合"的意思。
這新世界譯本之發行,乃是見證人會所犯大罪之一。普世不知多少人上了當,將魔鬼的言語,誤認為神的話,隨著這一個背叛神的團體走上滅亡的路!
(三)耶穌在世時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
主耶穌時常自稱為人子,表示他有完全的人格。
主被稱為神的兒子(約一49,十一27;太十六16)表示他有完全的神格。
太一、二,路二的記載,證明耶穌藉著聖靈被女子所生,成為一個人。約五18,十33;太廿六63,64等經節,證明耶穌是神。
(四)主耶穌身體的復活是確切的事實;四福音都有記載。兩千年來多少人反對復活之說,他們的理由可歸納為以下數條:
復活乃是使徒們欺瞞教會之說法。
耶穌並未真的死去,不過暫時失去知覺。
抹大拉的馬利亞所見者乃一異象。在狂喜之下,她以為是見了基督本人。
門徒所見乃基督靈體。
耶穌並未復活,不過在人記憶中長存不忘而已。
不管人類如何背逆愚昧,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體復活是駁不倒的事實。我們在神的話語中可找到下列數點證明祂完全的復活:
主耶穌自己預言身體的復活(太十二38-40;可八31;路九22;約二19-21)。
(五)空的墳墓
埋葬主的墳墓空了,只有兩個可能性:一是因神的大能復活離開了,一是被人偷去。不信的人不相信復活而說是被人取去,但這是不可能。因為若被人偷去,偷的人非敵即友,不相干的人不會作這種事。墓門口有大石封住,又有兵丁把守。
1.若是耶穌的友人或門徒來偷,他們定是匆忙將用布纏裹的耶穌拿走,決沒有時間將細麻布在及裹頭巾慢慢打開,整齊的留下。
2.若是耶穌的敵人串通了兵丁將身體偷去,他們必定會以此為證據,來否認使徒們所講耶穌復活的道理。當彼得在耶路撒冷高聲宣講:"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祂從死里復活了"(徒三15)時,他們可以很容易的駁倒使徒說:"耶穌並未復活,我們在此有祂的身體為證。"
(六)門徒們的改變
在耶穌被捕、受審、釘十字架、埋葬之時,門徒們都灰心喪膽失去了盼望,但是等到七日的第一日,主復活的事證實以後,他們完全改變了。
(七)初期教會的見證
當時使徒們見證的中心乃是一位死而復活的主(徒二32,三15,四10)。事實上,初期教會乃是因著確信主已復活的事實而建立的。
保羅的見證(林前十五;帖前二15,四14)。
四福音的見證-四福音確切記載主復活的事。
今日的證據-來十三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這就是說在世時的基督與今日的基督是一樣的。祂在使徒時代所行的感動與神跡,今日照樣能行。祂並沒有改變,祂藉死戰勝了死權,完全復活了。
耶和華見證人會的信仰(三)
一、見證人會的教訓認為聖靈乃是一位一體的神所發出來的影響與力量。
二、聖靈沒有位格,也沒有生命。
【聖經真道】
從舊約開始,三位一體的道理在聖經中逐漸顯明,到了新約就說得更清楚。
遠在創一1,2就說到了"神"與"神的靈"的分別,26節又用複數的代名詞"我們"來表示真神是一體,卻不只是一位。到了創世記六3時,神更親自提到三位一體之另一位-"我的靈"的存在。
賽四十八16:"主耶和華差遣我和祂的靈來。"亞四6:"乃是倚靠我的靈......"等處經文中都證明以上的原則。
到了新約時代,三位一體的教訓就更清楚。最要緊的就是主基督自己的宣告:"父、子、聖靈的名"(太廿八19),以及保羅的祝福(林後十三14)。聖經中給我們看見聖靈是有位格的、活著的、有生命的、有感情的。羅八26說聖靈"用說不來的嘆息祂替我們禱告。"弗四30及賽六十三10說我們可以使聖靈"擔憂"。徒五3更提到人欺哄聖靈的事及其可怕的結果。在在證明聖靈是有位格的。此外,聖經更給我們看見:
一、聖靈對人的工作-引導人(約十六13),教訓人(約十四26),禁止人(徒十六7),勸戒人(尼九30),差遣人(徒十三2),規定事務(徒十五28),作感動責備的工作(約十六8~11),助人成聖稱義(林前六11),見證人有兒子的名份(羅八16)等。
二、聖靈對三位一體本身的工作:
(一)藉著聖靈,聖子成為肉身(太一18),以便將父顯示於人(約十四8,9)。
(二)聖靈為子作見證(約十五26,十六14)。
(三)在世與主耶穌同工:
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太四1)。
(耶穌)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洗(可一8)。
聖靈彷佛鴿子降在他身上(可一10)。
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路四41)。
耶和華見證人會的信仰(四)
一、見證人會說,罪的結局是死,死的意義是生命被消滅,永遠不復存在。
二、千禧年時,人的靈魂將要復活,並且享有第二次得救的機會獲得永生。
三、我們今世並不為自己的罪死,而是為亞當的罪死,聖經豈不是說:"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嗎?"各人為自己的罪死乃是在千禧年時。
【聖經真道】
一、罪的結局是死,但死並不是終了。所謂:"死了,死了,死了拉倒(即終結之意)。"是不合聖經的。神的話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啟廿11~15說:"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見證人會對死的了解是錯的,生命不能被消滅,永生永死都是永遠,沒有窮盡。
二、人得救與否,決定於他在世時是否相信接受了耶穌基督為救主。啟廿4~6所說的是義人復活,他們是已經得救的人,復活與主同作王一千年,,而不是復活後得到第二次得救的機會。
三、人若不相信耶穌,則今世來世要為他的原罪(亞當所犯的罪)、以及他自己所犯的罪死。聖經所說:"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乃是指著"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但聖經又說"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2)亞當留給我們的罪也可因信被除去。我們真實相信耶穌,今世來世都不會為自己的罪而死,因為我們的罪,主已經擔當了。
耶和華見證人會信仰(五)
一、見證人會認為耶穌基督的救贖不能使人得到永生,只能使人有資格參加"千禧年的審判",而獲第二次的機會得到永生。
二、一個人只能贖一條命,絕不能為全人類贖罪。
三、基督之死是為了救贖亞當。亞當因犯罪而被消滅,基督受死被消滅後,可使亞當復存。
【聖經真道】
一、耶穌基督的救贖是今生來生全備的救贖,使一切相信之人"出死入生"。聖經中找不出所謂"千禧年的審判"的教訓。
(一)"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10)
(二)"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三)"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二、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他是完全無罪的,他有資格除去世人罪孽,他的死是為救贖全人類的,不是只為某一個人。施洗約翰為主作見證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使徒約翰作見證說:"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壹二2)。亞當肉體死去了,但不是靈魂消滅,末日仍要復活,並要在神面前得應得的賞賜或懲罰。
耶和華見證人會的信仰(六)
一、見證人會否認地獄存在,理由如下:
(一)不合理。
(二)違反公義。
(三)違反愛的原則。
(四)完全不合聖經。
二、所謂第二次的死乃是"永遠消滅"的意思。
三、在千禧年中人可得到"第二次考驗"的機會。在此考驗中,人若順服則可得永生,若故意背叛則將永遠消滅。
【聖經真道】
地獄(就是硫磺火湖)之存在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神的話在聖經中已經多次告訴了我們,這是不可輕忽的道理。關於地獄,聖經的描寫是:"燒著硫磺的火湖"(啟十九20);並說:"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
神對人類的一切作為是愛與公義並行。若只有公義沒有愛,則沒有一人能存活,都該因罪而入地獄;若只有愛而沒有公義,則世界成了沒有規矩,賞罰不明,任意妄為的世界,成了溺愛。神將永生永死的路擺在人面前,並且藉著他的眾僕人和聖經宣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所以落入地獄永刑不是神的殘忍,而是人自取滅亡,硬心行走不信之路的結果。神的心意乃是"不願有一人沈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無論何人,無論貧富,都可因信得救,得到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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