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翁曾桂(1837—1905)字筱珊,一寫小山,小名松兒,江蘇常熟人。翁同書三子。蔭生。官至浙江布政使。
生平經歷
翁曾桂於道光十七年(1837年)7月生於常熟。同治十二年(1873年)5月,翁曾桂補為刑部湖廣司郎中,萱調浙江司。時年11月,浙江餘杭發生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在西太后干預下,翁曾桂作為刑部浙江司的承審人員,擔任了該案的“主審”,親自組織開棺驗屍,證明並非毒死,實系因病死亡。其後,翁曾桂又參加了午門兵丁毆打太監事件,因問案認真,受到上下好評,刑部吏部引薦擢用,於是1881年(光緒七年正月)2月外放湖南衡州(今衡陽市)知府。他到任後,清理獄訟,寬猛相濟,衡州秩序明顯好轉,並深得歷任湖南巡撫卞寶第、玫韶等人的好評,此後,被調任常德知府和長沙知府。
光緒二十年七月(1894年8月),翁曾桂署湖南按察使。同月,江西按察使出缺,被擢任。1898年,翁同酥因支持光緒推行維新變法,開缺回籍。翁曾桂邀叔父在江西休養,1898年9月23日,電傳諭旨,令翁曾桂捉拿翁同酥和門生內閣學士文廷武,翁曾桂以“內外確查,委無蹤跡,不知現在何處”復奏,示意文廷武經過湖南卄轉上海,最後逃到日本。
光緒二十八年十月二十日(1902年11月23日),翁曾桂簡任浙江布政使。翁曾桂曾用自己歷年積俸,在常熟城內造“久園”,1904年10月20日(光緒三十年九月十二日)翁曾桂因病陳情開缺,得旨允準,不久病逝,葬虞山。“文革”中,他的墓被打開,有目擊者說:他的屍體雖歷五十多年,仍未腐爛,“一身頂戴,栩栩如生”,被:“暴屍七日”。現“久園”已改為常熟市人民醫院,原所藏字畫,在1938年被日軍樊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