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的具體政策性措施及綜合意見,組織全社會經濟、科技、社會協調發展的科學研究工作,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創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積極推進科技“創先”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科教強市戰略,推進全社會的科技進步。
二、編制實施年度各類科技計畫,確定套用研究和技術開發方向並推進產業化,組織實施全市技術創新工作,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科技計畫進行巨觀調控,嚴格管理、合理使用科技產業化發展專項資金,負責科學技術事業費的使用與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級科技風險投資基金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管理。
三、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管理,引進、示範、推廣高新科技成果和先進適用技術,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和全市科技進步獎勵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的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
四、依法管理和規範全市技術市場,扶持、引導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活動,歸口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指導、監督技術中介機構工作,培育建立區域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技術入股的指導、管理工作。
五、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日常協調工作。歸口管理本市專利工作,依法查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指導專利產品的開發與服務。
六、負責制訂全市技術創新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農業科技示範基地、企業研究開發中心的審核、推薦、認定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組織國家、省級、市級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申報、推薦和審核。指導和參與各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建設與發展。參與本市重大經濟建設中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規劃與論證。
七、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員的政策措施,參與對全市科技人員的引進、培養和管理。負責對本市集體、民營、企業等科研開發機構和cad / cims示範企業、專利示範企業的認定(審批)、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民營科技人員的初、中級職稱評審和申報高級職稱的推薦工作。
八、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網的建設,制定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管理辦法,指導管理、開發運用科技信息資源。歸口管理科技情報、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等工作。
九、協調組織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組織開發科技下鄉和科技扶貧等活動,推動社會進步與可持續發展。
十、負責實施國家和地方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制訂全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全市地震應急工作;負責市區內地震安全性評價、抗震設防工作的管理和監督;指導、監督本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推廣抗震設防科研成果和普及實用技術。做好重大建設工程和受地震破壞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項目的審批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1、負責局綜合工作、規章制度制訂、政務公開和行政效能的督查工作;
2、文秘、科技宣傳、檔案、信訪、保密、人事、考核、財務、安全生產、行政後勤等工作;
3、科技創先、科技進步考核、科學技術普及、職稱評審等工作。
1、負責工業產業提升、工業技術創新和科技項目立項工作;
2、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創新型試點示範企業的推薦、認定與管理工作;
3、工業科技統計工作。
1、負責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的立項工作;
2、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培育認定農業科技示範基地;
3、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培訓工作;
4、科技特派員工作;
5、社會發展領域科技項目的實施與管理。
1、負責制訂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科技政策;
2、科技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與實施;
3、科技計畫項目和科技經費審核等綜合管理工作;
4、科技進步獎勵、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5、科技綜合統計工作。
1、負責宣傳、實施專利法規與政策;
2、制訂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發展戰略;
3、開展專利執法、專利試點示範工作。
1、負責制訂與實施防震減災工作計畫與措施;
2、地震應急工作;
3、地震安全性評價、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管工作;
4、防震減災教育培訓工作。
辦公地址
雪峰西路768號科技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