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正如”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古話所暗示的,對藝術價值的評判最終取決於觀察者。由於人和人、文化和文化、年代和年代之間的不同,對藝術價值的體驗也存在巨大差別,自然而然也就很難定義藝術能力的校標。儘管在定義可靠的校標,並編制測驗來預測校標方面存在許多問題,但仍有許多關於視覺藝術能力和音樂能力的測驗業已出版發行。遺憾的是,這類測驗往往過於陳舊,並且已經不再用於商業途徑。
早在幾年前,明尼蘇達大學的研究者就發現,空間知覺測驗,如明尼蘇達形式板測驗,與藝術能力的分數之間存在正相關(Paterson等,1930)。當然,空間能力並不是藝術能力的惟一影響因素。判斷力、手動靈活性、創造想像力及其它因素都對其產生影響。況且,一個能辨識好作品的人不一定自己能畫出好作品。出於這一原因,區分審美力(辨別和感知)與藝術創造技能的測量工具就顯得十分重要。藝術鑑別與感知方面的測驗包括梅耶爾藝術鑑別測驗(Meier Art Judgment Test,Meier,1942)、梅耶爾審美感測驗(Meier Aesthetic Perception Test,Meier,1942)和格雷夫圖案鑑別測驗(Graves Design Judgment Test,Graves,1948)。與使用藝術名著為材料的梅耶爾藝術鑑別測驗不同,格雷夫圖案鑑別測驗使用二維和三維抽象圖案作為藝術鑑別的材料。藝術操作測驗的另一個例子是霍恩藝術能力傾向調查表(Horn Art Aptitude Inventory,Horn & Smith,1945),該測驗要求受測者對一般物體和幾個雕塑進行素描,並在矩形框架中描繪出一系列基線。
美術能力
美術能力包括哪些心理成分,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認識。因此,對於美術能力的判斷比較困難。現有的美術能力傾向測驗是許多學者根據自己的研究結果自行設計編制的。
編制美術能力傾向測驗,首先必須分析美術創作應具備的條件和能力,然後再設計測量這些能力的測驗,並經過有效性的考驗。但判斷美術能力的強弱,並無完美而客觀的標準,所以美術能力測驗的編制很困難。
要素
梅耶爾(N. C. Meier)經過長期的研究,分析出構成美術能力的要素有以下六種:
①手藝技巧(Manual Skill):眼、手的動作協調良好。
②堅定的意志(Volitional Perseveration):注意力集中,精力充沛,堅決完成有目的的工作,一直到他的作品達到完美的目標為止。
③美術的智力(Aesthetic Intelligience):具有一般智力與美術的基本智力。
④敏銳的知覺(Perceptual Facility):敏銳精細的觀察力。普通人看見一棵樹,他只看到一個物體的形象。美術家看到同一棵樹,他是看到一首詩或一幅畫,或一個完美的物體。
⑤創作性的想像(Creative Imagination):具有由經驗發展到創作出一件“美的特徵的作品”的能力。
⑥美的判斷(Aesthetic Judgement):辨認客觀情境中的統一、和諧等審美的能力。
在進行各種藝術創作的過程中,這六種因素的重要程度不一定相同,但都是對藝術行為作進一步研究的基礎。
美的判斷含有理解與價值判斷,美術活動往往包括鑑賞、批評和表現等方面的活動。一個具有較高藝術評鑑能力的個體並不意味著他一定會創造出較好的作品。因此,有必要區分出藝術鑑賞力和藝術創造力的測量。
主要類別
藝術鑑賞和知覺測驗
其中較具藝術代表性的是梅爾藝術鑑賞測驗(Meier Art Judgement Test)和格雷夫斯圖案判斷測驗(Graves Design Judgement Test)。
1.梅爾藝術鑑賞測驗
測量學生的審美能力,而不是測量學生的藝術技巧的表現能力。分為藝術判斷和審美知覺兩個分測驗。
藝術判斷測驗包括100對不著色的圖畫,內容有風景、靜物、木刻、東方畫和壁畫等,每對圖畫中的一幅是名畫的複製品,另一幅是模擬名畫,但在技巧或結構方面稍加修改,比原作差。讓被試在兩者之中挑出他認為較好的一幅。這些圖畫的好壞標準是根據25位藝術專家的意見決定的。其中有些較難判斷,其得分比別的多。被試選擇正確的圖畫而獲得的分數即為其成績。測驗的常模分為國中、高中和成人三組,採用百分位數,常模團體是上美術課的學生。
編制者認為,美術能力雖然包括複雜的心理成分,但對於美術作品的審美判斷能力則是美術能力中最基本的能力成分,一個缺乏審美判斷能力的人永遠不可能成為真正的美術家。
分半信度係數在0.70~0.84之間。藝術判斷測驗的分數與藝術課程的成就和藝術創造力評定的相關在0.40~0.69之間。
審美知覺測驗包括5050道題目,每題為一件藝術作品的四種形式,每一種形式相對於另外三種在比例、整體性、形狀、設計和其它特徵有不同,要求被試按照其優劣排出等級。目前,還未見關於這一測驗用途的報告。
2.格雷夫斯圖案判斷測驗
由被試對美學基本原則的認識和反應來判斷其美術能力,包括美術欣賞力和美術創作能力。格式認為美學的基本原則包括調和、主題、變化、平衡、連貫、對稱、比例、韻律,共8項。測驗由90套二維和三維空間的抽象圖案組成,每題包括2~3個同一圖案的變式,讓被試選出他認為最好的那個。圖有線條的、平面的或立體的,每題只有一個圖形符合格式上述的8項美學基本原則,其它圖案則違反一項或數項原則。圖形的選編儘量避免個人主觀的看法或感情因素,只注重相當純粹的審美上的選擇。
根據被試的選擇可得知其對美學知覺和判斷的能力。分半信度的估計值為0.80~0.90,但沒有足夠的效度研究。
藝術能力操作測驗
洪恩的美術性向量表是一個操作性量表,測驗內容包括素描畫、隨意畫和想像畫三個部分,該量表可以將美術工作者或美術專業學生與一般人區分開。
常見的有洪恩藝術能力傾向問卷(The Horn Art Aptitude Inventory)。該測驗採用工作樣本測驗,需要高度的創造力,適用於大、中學生和成人,對藝術學校的新生有相當的鑑別力。測驗內容包括三部分:①素描畫要求被試畫出常見物品的素描,以判斷被試作品的線條品質和畫面布置的技能;②隨意畫測量被試用指定的圖形化成簡單的抽象圖案的能力;③想像畫是給被試12張卡片,每張卡片上印有幾條線條,被試根據這些線條畫成一幅草圖,由這些草圖來評判被試的想像力和作畫技巧。
記分採用等級評量法,分為優、普通、劣三個等級的評分圖樣,參考這些圖樣對被試的作品給出判斷。
有關效度研究發現該測驗分數與藝術院校的專家評定之間相關為0.53,與高中藝術課教師評定的相關為0.66,結果表明問卷較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