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務員考任制

美國行政學教授懷特認為:選拔賢能是現今人事管理的兩大支柱之一,考任制度是擇優錄用的基本前提。 通過錄用考試選任的公務員的範圍 美國於1883年通過了文官法,並依法成立了文官委員會,全面推行通過考試選拔優秀人才擔任公務員的制度。到目前為止,美國通過考試選任的公務員已超過了公務員的85%。通過考試選任的公務人員是一般的事務官,通稱為分類人員;不適用考試選任的公務人員則稱為非分類人員。分類人員中又分為“競爭職位”和“除外職位”。前者非經考試不得任用,後者則不經過考試亦可任用。政府中各公務人員何者為分類人員,何者為非分類人員,由各該級政府的立法機關以法律加以規定,沒有固定的標準。政務官員、民選官員、專家技術人員等都不是通過考試選任的公務員。

應考者的資格

進行考任制的目的就在於廣泛地選拔人才,但如果沒有對應考者的任何資格限制,勢必造成考務工作過於繁重,既浪費人力又浪費財力,因此,對應考者有一定的資格限制也就成為現實的必要。

學歷方面的限制

美國過去對應考人員沒有任何學歷上的限制,只著重套用的技能,因而出現了行政領導人才非常缺乏的現象。為了改變這一狀況,從1955年開始,將報考公務員的資格限定為大學畢業。

國籍限制

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一般都涉及到國家機密與安全,所以,美國各級政府都規定具有美國國籍是報考公務員的前提條件之一。

年齡限制

各級政府對報考者的年齡並無統一的標準,往往以考試種類不同而規定報考者的最高年齡與最低年齡限制。一般而言,最低年齡為21歲,但也有限定為18歲的,最高年齡限制則根據職務的不同而有不同規定。聯邦政府對公務員報考資格沒有最高年齡限制。

招考及報名

美國各級政府所使用的招考方法有以下幾種:

(1)在報紙上刊登招考廣告;

(2)向有關機關及人員郵寄招考簡章;

(3)利用廣播與電視播放招考廣告;

(4)與有關團體及學校直接聯繫招考事宜;(5)在大街上張貼招考廣告。

報名的方式是履行一系列的報名手續,其中以填寫報名表和繳納證明檔案為最重要的兩個手續。

正式考試

考試的目的有兩個方面,一是測量應試者是否具有職務上所需要的知識與能力;二是在於測量應試者在智慧型上的發展潛力。前者的目的在於適應現職,後者則有利於被錄用者將來的升遷。美國特別注重前者。

考試的方法有三種:筆試、口試和實際操作。筆試可以起到考查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能力,材料組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及知識面的廣度,因此,政府機關招考公務員多用筆試而忽視口試。

美國的工商企業則多以口試的形式招考公務員,而不重視筆試,因為口試可以測試應考者的機智、應變與合作能力。至於實際操作法則適用於某些特別職務。

任用

凡考試合格者都按成績高低編人候用人員名冊,由用人單位選用。新錄用的公務員都有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一到兩年。試用期滿,可視其試用期的成績好壞決定予以正式錄用或不予錄用。

趣聞

美國:公務員成了“香餑餑”

以前,公務員在美國並不是 “香餑餑”,不過,歐巴馬成為美國第一任黑人總統之後,全美掀起了政府工作熱。當時,約有30萬名申請者爭3300個新政府職位,到歐巴馬宣誓就職日,申請人數還翻了一番。

此外,在金融危機之下,公務員成了新的職業選擇。美國高層公務員年薪大約在10萬~20萬美元之間,除掉各種稅費後,其個人收入仍相當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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